內踝骨折病人的護理診斷

2022-12-19 13:00:05 字數 1817 閱讀 9635

1樓:匿名使用者

所有內踝骨折均採用手法復位,巾鉗經皮外固定。c臂機透視滿意後,在**表面觸控確定內踝前丘位置後,於前丘內 cm處所有內踝骨折均採用手法復位,巾鉗經皮外固定。

c臂機透視滿意後,在**表面觸控確定內踝前丘位置後,於前丘內 cm處及向後1~ cm處,呈外展30°,後傾10°方向,經皮平行鑽入直徑1.

1 mm的導針2枚,直至對側皮質下。切開導針進入處的**約 cm,分離皮下組織直至骨麵並測深。

以空心鑽沿導針於骨皮質面表開口後擰入直徑3 mm的ao鈦合金空心螺紋釘2枚。 手術後處理 術後常規抗炎、消腫、止血處理。所有患者均無需石膏或支具固定,術後第2天即可行踝關節屈伸鍛鍊,術後1周可行內外翻及旋轉功能鍛鍊,術後4週便可負重行走。

腳踝骨裂應該怎樣保養

2樓:海緣

就是把腳固定,至少乙個月不要走路。我的腳也是乙個月前腳踝外側骨裂的,我就是乙個月一步都沒走,但是現在還是會腫會痛,也還不是很會走路。而且我腳也用藥膏樹皮固定,中西藥一起吃,都不見好,所以你一定要記住千千萬萬不要急著走路,為了以後,現在盡量多躺,腳要墊高,越遲走路越好,所以制動是最主要的,年輕的人不用特意去大補,只要注意走路方面的問題就好了。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中藥,還是買一些管治骨頭的藥吃,癒合的快點。

一年前內踝骨裂,外側腓骨骨折,加了鋼釘和鋼板,現在還沒做第二次手術,前幾天感到外側傷口處疼,脫鞋都

4樓:網友

估計是天氣變化的原因,注意傷口處保持乾燥和溫暖!

腳踝關節扭傷後四十多天,不疼了,踝關節處有點腫,睡一晚就消很多但一走就腫。

患者不甚步行時扭傷右腳踝部 檢查區域性青紫腫脹 有明顯壓痛 診斷

本人坐車時發生車禍,導致左腳腳踝骨折,是否可以評定致殘?誤工費如何賠償?

5樓:夏軒

可bai

以申請傷殘鑑定。

du,鑑定後可以zhi根據傷殘等級要dao求賠償。

人身損害賠版償包括醫療權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需要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

6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第。

i條規定,一肢喪失功能10%以上,即達到十級傷殘。腳踝骨折影響到下肢功能。下肢功能的喪失程度按三大關節(髖關節、膝關節和踝關節)分別計算再相加。

其中踝關節佔一肢功能的權重指數為。踝骨骨折一般只影響踝關節的功能的喪失。

因此,踝骨骨折要是能評上傷殘等級,其踝關節的功能的喪失程度應達到。傷殘鑑定對踝關節的功能喪失程度的檢查,主要測量蹠屈和背屈的活動度。

測量時,被檢者保持坐姿,大腿與小腿保持90度不動,測量蹠屈的活動度時,腳尖往下壓,測量背屈的活動度時,腳尖往上抬。正常的蹠屈的活動度為40-50度,背屈的活動度為20-30度。因此,腳以踝關節為軸心上抬和下壓總的活動範圍為70度。

你自己可以檢測一下,如果你的踝關節上抬和下壓總的活動範圍不超過15度,你就能評上十級傷殘。

2、象你這種受傷情況的定殘一般要滿六個月才能鑑定。

3、關於誤工期,你出院後在休滿2個月可再去醫院開休息證明,踝骨骨折的誤工期如果進行司法鑑定,一般在120-150天,。踝骨骨折的營養期一般為30天,護理期一般為30-60天。

如果自行協商解決,你可以根據以上幾條確定一下自己能接受的賠償底線。如果雙方分歧較大,就走訴訟程式解決。

右腳內踝骨折,能評幾級傷殘

九級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 t16180 2014 適用2018 九級傷殘 第23條 23 四肢長管狀骨骨折內固定或外固定支架術後 附錄a中有註釋,a.2.6 四肢長管狀骨 指肱骨 尺骨 橈骨 股骨 脛骨和腓骨。內踝屬於脛骨遠端,內踝骨折歸於脛骨骨折,也就是屬於四肢長管狀骨骨折...

左腳踝內踝骨折,現在已經骨折了50天了,前半個月就把石膏拿下

做了手術的嗎?如果是手術為什麼術後還要石膏固定50天,你敘述不清楚,把 拿到醫院看一下才能解決 我當時在骨科醫院醫生直接用微創的 方法直接把鋼釘打在骨折的位置,沒有開刀做手術 我左腳腳踝骨折50天拆了石膏,但還是不能下地走路,腳挨地也不敢使勁,一使勁就很疼請問是什麼原因。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怎麼...

三踝骨折的恢復問題,三踝骨折多久能恢復好

你好,骨折後雖然做了手術固定,但如果不採用中藥接骨只是在家靜養慢慢等待骨頭生長,一般骨折癒合的時間是很長的,最快也要三至五個月才能基本 有些人甚至一年二年長時間骨頭都難以癒合。骨頭沒有癒合前不建議過早行走活動,更不能負重鍛鍊,以免加重創傷。目前在西醫方面對於骨折的常用手法就是開刀手術固定 石膏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