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兩個母親的兄弟姐妹和母親兩個父親的姐妹哪個親,哪個有血源關係

2022-05-05 23:30:03 字數 3395 閱讀 5043

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道理應該是乙個父親的親。但是中國母系社會影響太厲害。現實中乙個母親的兄弟姐妹比較親一些。

2樓:心猶刺棘

按生物學來說,關係是一樣的。不過如果按照社會學,當然是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親

3樓:在吳興寺壓腿的含羞草

同父異母血源近一些親一些

4樓:浦馳沅

乙個父親的是血緣關係,乙個母親比較親

5樓:電腦板液晶維修

肯定都有血緣關係。都一樣的

家庭成員關係寫法

6樓:速影流光

寫父女母女或者是兄妹姐妹....是你與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不是家人與你的關係.

這我在高中填高考資料的時候老師說的.

7樓:大風大浪

家庭成員關係當然是寫父親、母親,再分別寫名字;

關係一寫哥或姐,再寫名字。

8樓:匿名使用者

日常**填寫時,其中「家庭成員關係」欄後面都是先填「稱謂」(如:父親、母親、哥哥、姐姐等),然後填寫其對應「姓名」。

9樓:要個孩子

有父親,母親,我去年因沒法生養而離婚,父母年輕

10樓:段新場

我以前做的不對,想看看女兒,

11樓:宋軍濤先生

寫父親、母親、哥哥、姐姐

家庭 關係 5

12樓:吳小娥

家庭關係是指家庭成員之間的人際關係,包括姻親、血親與收養關係。其多樣性與家庭規模有關。核心家庭只有夫妻關係、父母子女關係和兄弟姐妹關係;直系家庭要加上婆媳(翁婿)關係、祖孫關係;聯合家庭還要加上妯娌、姑(叔)嫂關係等。

什麼是家庭關係?

13樓:漫閱科技

家庭與人類的健康和疾病休威相關,這就提示我們要想健康必須要有乙個健康的家庭。和睦的家庭是享受天年的樂園,是婚姻的基礎,是以血緣關係(包括收養關係)為紐帶共同生活的基本的社會組織單位。家庭關係是人類特有的社會關係。

什麼是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

14樓:保春侯未

未成年結婚前,家庭主要成員為父母兄弟姊妹,主要社會關係為父母雙方的家庭成員,比如爺爺,奶奶,叔叔,姑姑,外公,外婆,舅舅,姨媽。結婚後家庭成員是丈夫(妻子)兒女,主要社會關係是父母,兄弟姊妹,岳父母(公婆)。

家庭成員的關係

15樓:廉崖欣

我們都知道,乙個女人與乙個男人因結婚以後就會組成乙個家庭,這個家庭可能包括很多人很大範圍,但是也有可能只是小小的乙個範圍。家庭之間的關係是複雜多樣的,很多人可能搞不懂什麼屬於家庭關係。那麼,家庭關係究竟包括哪些方面呢?

針對這個問題,找法網小編整理了下面文章,歡迎前來閱讀參考。

家庭關係包括:

一、家庭關係的定義

家庭關係是指家庭成員之間的人際關係,包括姻親、血親與收養關係。其多樣性與家庭規模有關。核心家庭只有夫妻關係、父母子女關係和兄弟姐妹關係;直系家庭要加上婆媳(翁婿)關係、祖孫關係;聯合家庭還要加上妯娌、姑(叔)嫂關係等。

二、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其主要內容是夫妻對於共同生活中的共同事務如住所、生活方式等擁有平等的決策權,夫妻擁有平等的姓名權、人身自由權,共同承擔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對共同財產擁有平等的所有權、管理權、用益處分權,對子女擁有平等的監護權,在象徵性語言上夫妻也沒有等級秩序。

夫妻關係依據是否具有直接財產內容可以分為夫妻人身關係和夫妻財產關係兩種。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之間的人身權利義務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夫妻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2)夫妻都有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任何一方都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3)夫妻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三、祖孫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祖孫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有:

(1)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2)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3)祖孫之間依據《繼承法》的規定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相互享有繼承權。

四、兄弟姐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兄弟姐妹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有:

(1)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2)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3)兄弟姐妹之間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相互享有繼承權。

五、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

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主要有:

(1)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2)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3)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

(4)父母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5)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6)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六、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

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有:

(1)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2)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應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3)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間相互享有繼承權。

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他們現在與本人關係如何指的是什麼?是什麼意思

16樓:毛毛熊

你未婚的話:

主要成員:父母、兄弟、姐妹;社會關係:直系或旁系親屬;

你已婚的話:

和父母一起的話,主要成員:配偶、子女、父母;社會關係:同上

17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一般填:父母、配偶、子女。

主要社會關係:直系或旁系親戚,但一定在社會上有地位。如果沒關係過硬的關係,就不用填了。

關係填:良好就行。

18樓:大師傅

你家裡父母妻兒兄弟都有那些人?都是什麼社會身份。

你和他們現在關係可以填良好或者未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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