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章節目錄

2022-03-14 05:40:18 字數 4662 閱讀 3369

1樓:眾神風逝

總 則第一條

為了防止建設專案產生新的汙染、破壞生態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專案,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建設產生汙染的建設專案,必須遵守汙染物排放的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在實施重點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區域內,還必須符合重點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

第四條工業建設專案應當採用能耗物耗小、汙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

第五條改建、擴建專案和技術改造專案必須採取措施,治理與該專案有關的原有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 環境影響評價

第六條國家實行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建設專案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由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

第七條國家根據建設專案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按照下列規定對建設專案的環境保護實行分類管理:

(一)建設專案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專案產生的汙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

(二)建設專案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建設專案產生的汙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三)建設專案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建設專案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訂並公布。

第八條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建設專案概況;

(二)建設專案周圍環境現狀;

(三)建設專案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和**;

(四)環境保護措施及其經濟、技術論證;

(五)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

(六)對建設專案實施環境監測的建議;

(七)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設專案,還必須有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表、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內容和格式,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九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但是,鐵路、交通等建設專案,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初步設計完成前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需要進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設專案,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專案開工前報批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其中,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前報批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第十條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由建設單位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建設專案有行業主管部門的,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應當經行業主管部門預審後,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海岸工程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並簽署意見後,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60日內、收到環境影響報告表之日起30日內、收到環境影響登記表之日起15日內,分別作出審批決定並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預審、審核、審批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一條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下列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一)核設施、絕密工程等特殊性質的建設專案;

(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的建設專案;

(三)***審批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建設專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審批許可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建設專案造成跨行政區域環境影響,有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有爭議的,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由共同上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二條

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經批准後,建設專案的性質、規模、地點或者採用的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化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自批准之日起滿5年,建設專案方開工建設的,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應當報原審批機關重新審核。原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之日起10日內,將審核意見書面通知建設單位;逾期未通知的,視為審核同意。

第十三條

國家對從事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實行資格審查制度。

從事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必須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按照資格證書規定的等級和範圍,從事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並對評價結論負責。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已經頒發資格證書的從事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名單,應當定期予以公布。具體辦法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從事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可以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對建設專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任何行政機關不得為建設單位指定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徵求建設專案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居民的意見。 環境保護設施建設

第十六條

建設專案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第十七條

建設專案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範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並依據經批准的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在環境保護篇章中落實防治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

第十八條

建設專案的主體工程完工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執行。

第十九條

建設專案試生產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況和建設專案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

第二十條

建設專案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批該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專案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同時進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建設專案,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專案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專案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第二十一條

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專案,其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應當分期驗收。

第二十二條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驗收。

第二十三條

建設專案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專案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負責審批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責令停止建設,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報批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

(二)建設專案的性質、規模、地點或者採用的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化,未重新報批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

(三)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自批准之日起滿5年,建設專案方開工建設,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未報原審批機關重新審核的。

第二十五條 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未經批准或者未經原審批機關重新審核同意,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責審批該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恢復原狀,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試生產建設專案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執行的,由審批該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試生產,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專案投入試生產超過3個月,建設單位未申請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的,由審批該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責令停止試生產,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專案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從事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單位,在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弄虛作假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吊銷資格證書,並處所收費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條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流域開發、開發區建設、城市新區建設和舊區改建等區域性開發,編制建設規劃時,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具體辦法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第三十二條 海洋石油勘探開發建設專案的環境保護管理,按照***關於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軍事設施建設專案的環境保護管理,按照**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自釋出之日起施行。

建設專案管理的疑問

暈,你這都可以當個 寫了。專案經理的作用就是在時間,成本,範圍限制下滿足質量需求和利潤最大化。績效管理主要是經濟效益和成員業績兩方面,涉及範圍就廣了,可以說整個專案的範圍都要被涉及,詳細一點說 你說的組織機構,這個不在專案管理範圍之內。組織的高層決定組織結構,專案經理沒有這個權利。人力資源 編制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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