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方起訴離婚我們不是地方的是在雙方那一邊都可以起訴嗎

2022-02-21 21:32:29 字數 5464 閱讀 6811

1樓:李華陽律師

原則上在被告所在地。

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經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被告所在地管轄情況:

1、夫妻雙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共同居住的縣或區的基層人民法院就是管轄法院。

2、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離婚訴訟中雙方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夫妻雙方均被登出城鎮戶口的,有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後被勞動教養的,有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勞動教養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原告所在地管轄情況:

1、被告一方被登出城鎮戶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非軍人對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若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

4、對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

5、對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

6、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

特別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原則上是被告一方

如果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不離會怎麼判 40

3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是否判決離婚需要看雙方之間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會依法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擴充套件資料:

訴訟離婚(divorce litigation)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

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  。

訴訟外調解,也稱訴前調解、行政調解,是指對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先經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這裡的有關部門,是指法院以外的有關部門,包括當事人所在單位、婦聯、基層調解組織和行政主管部門。

訴訟外的調解不是當事人要求離婚的必經程式,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也不是離婚的必經程式。

婚姻當事人可以自由決定是否先經過訴訟外的調解程式,經過哪個機關調解。

訴訟外調解不影響婚姻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所以對訴訟外調解必須遵循自願、合法原則,不得對婚姻當事人進行強迫調解。

由於有關部門對婚姻雙方當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對症下藥,在實踐中對及時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婚姻家庭糾紛,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起著積極作用。

而且在訴訟外調解中「有關機關」不是裁判機關,雙方當事人的對立性不強,可以做到不進一步傷害夫妻感情、改善夫妻關係、消除對立情緒。

所以易為當事人接受,它有效防止了當事人輕率離婚,或者促使雙方達成離婚協議。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圍繞夫妻感情破裂舉證,經過審理確認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法院會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可以強制執行離婚:

1,雙方分居長達一年以上,其中一方能拿出證據證明一年以內雙方未行夫妻之實,即成條件。

2,家庭暴力,被施暴一方取**,醫療鑑定,錄音等實質證據出示,可成條件。

3,其中一方掌握對方出規或重婚或不能維持婚姻生活的證據,可成條件,如:賭博,性功能障礙(但女方不能生育不包括在內),精神病或外傷引起的生活不能自理等.與第三者同居的證據等。

達成上述任何乙個條件,即可申請強制執行離婚。

5樓:孫曼珍應茗

強制執行離婚的條件一般有三:

1,雙方分居長達一年以上,其中一方能拿出證據證明一年以內雙方未行夫妻之實,即成條件.

2,家庭暴力,被施暴一方取**,醫療鑑定,錄音等實質證據出示,可成條件.

3.其中一方掌握對方出規或重婚或不能維持婚姻生活的證據,可成條件,如:賭博,性功能障礙(但女方不能生育不包括在內),精神病或外傷引起的生活不能自理等.與第三者同居的證據等

達成上述任何乙個條件,即可申請強制執行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6樓:雅心心路

1、這會有多種的不定可能

2、一種是進行庭外調解,盡量不離

3、一種是:實在不合適在一起,或者是一方堅持也會判離婚4、若一方拒不到場,如果另方堅持,也會有缺席判決5、還有就是「起訴後以分居兩年的形式促成離婚」

7樓:正氣長春

如果一方起訴離婚,而另一方不離,法院一般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判決離婚,主要是看雙方的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如果沒有完全破裂,或者一方不離,還有挽回的餘地,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六個月後,可以再次起訴,這樣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就大了。

8樓:夜晚的玫瑰

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那麼法院會以調解為基本原則,除非你能列舉出感情確以破裂的證據,即使是單方面破裂也可以,比如對方有婚外情,或者在生活中對你(也可以是你的直系親屬)造成了巨大的、無法彌補的傷害,或者你們已經分居兩年以上(有證據證明分房睡也可以成立)等等,那麼法院一般會支援離婚。

但如果沒有以上情節,那法院是不會判的,怎麼辦呢?

好辦,六個月後第二次起訴離婚,這一次,法院會重點做被告的工作,讓他(她)能離就離,如果做不通,那麼再次駁回。

最後,再過六個月,再次起訴,那麼這一次法院就不再調解,直接判決離婚。

但以上過程有乙個先決條件,就是你們之間沒有關於財產分割、孩子撫養等問題的巨大爭議,注意,是巨大爭議,有小爭議,你們可以直接在庭上就說清楚就可以了。

如果有巨大爭議怎麼辦呢?這就關乎過錯方和非過錯方了,還要關係到你們的經濟,動產、不動產、現金流、存款、債權債務等都要納入進去,如果存在明顯過錯方,那法院會根據你們的經濟情況,結合非過錯方提出的要求來分割財產和債務,如果沒有過錯方,那法院會根據你們各自收入**的穩定性、長久性和多少等問題來進行財產分割。

這是個很複雜很漫長的過程,所以才會出現有些人打離婚官司打了幾年都離不成,但有些人一上法庭就離成了,說穿了,就是看一方舍不捨得拿錢,舍不捨得放棄。

9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的判決理由是雙方感情破裂,法院一般要先調解,給雙方一段時間考慮。如果調解不成,法院會判離婚。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證據可以證明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會判離的。

11樓: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應准予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三)有賭博,發給離婚證。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遺棄家庭成員的。

雙方戶口都不在本地,是否能在本地法院起訴離婚?

12樓:華律網

當今社會,人口流動性是相當大的,如果雙方感情破裂需要起訴離婚,是否是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呢?該問題是要分類討論的。第一種情況是最普通的情況,雙方均沒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沒有證據證明一方離開達一年以上,此時想要離婚一方應當向被告戶籍所在地或被告經常住所地基層法院提起訴訟。

此處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在某一地連續居住達一年以上,則認為該地是該人的經常住所地。第二種情況是可以在原告的戶口所在地或經常居所地起訴的情形:一方離開住所地達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訴離婚的;一方被監禁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另一方起訴離婚的。

除此之外,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或者被監禁的,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3樓:張春傑律師

回答您好

提問你好,我們倆都在外地,能在當地辦離婚嗎?

回答如果您的居住地是在本地的話,可以向本地的法院申請起訴離婚,但是如果您不居住在這裡,那也沒有辦法哦

起訴離婚中要的材料一般需要有:1、起訴狀;2、婚姻關係的證明,結婚證、身份證;3、子女情況的證明;4、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等。

提問協議離婚的是不是不用要起訴證

回答如果您打算協議離婚,那必須到雙方的戶籍地去辦理哦

不可以在外地辦理協議離婚的提問好

回答辦理協議離婚的流程:

一、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

三、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後,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並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

提問結婚證找不到了,能辦理嗎

回答肯定不可以啊,那您這邊先補辦結婚證,然後再去辦理離婚

提問你好,現在辦理離婚……流程要幾次?如果都協議離婚,就能一次辦好嗎?

回答最少最少最少用兩次

比如您今天去申請民政局受理之後,有乙個月的冷靜期,您雙方過了乙個月一起再去民政局拿離婚證,這已經是最快的了

2023年1月1號出了乙個民法典規定協議,離婚有乙個月的冷靜期,所以至少要去兩趟

提問第二次離婚證,不能以快遞或者其它方法嗎

回答當然不可以,必須是雙方一起到場,一方不去視為撤銷申請,不願意離婚

更多2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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