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一審敗訴,上訴卷宗法官拖了半年沒有移交上級法院,這事該找誰,一審法官是否違規

2022-02-18 12:03:05 字數 4796 閱讀 8157

1樓:阿元

上訴卷宗半年沒有移交上級法院,一審法官有違規的嫌疑。

當事人可以向該費用的紀檢組、監察室反映,要求查明拖延報送的原因,要求處理案件承辦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 當事人提出上訴的二審民事、行政案件,第一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人民法院收到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

第二十三條 審判人員故意拖延辦案,或者因過失延誤辦案,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五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分。

審判人員故意拖延移送案件材料,或者接受委託送達後,故意拖延不予送達的,參照《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第五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分。

2樓:戚廣利

對方一審敗訴,上訴卷宗法官拖了半年沒有移交上級法院,這個法院違法,可以向人民法院信訪部門反映情況。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

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一審判決書下來,保險公司上訴,一審法官以調解為由,故意拖延時間,半年沒有移交中法院。請問,如果一審 30

3樓:匿名使用者

一審不是終審,你對一審不滿意可以繼續上訴,法院是必須受理的,就是看駁回還是重審。你現在應該調整思路,和律師一起繼續上述

我想請問一審判決不服上訴到中院,一審法官故意不移交卷宗我該怎麼辦????

4樓:鬱來福儀綾

二審只要一方在上訴期內向法院提交了上訴狀,並繳納了上訴費就算立案了。

更具體二審立案時間以一審法院整理好卷宗,移送二審法院,而由二審法院收取並確定案號的時間為準。

《民訴法》二審部分: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條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八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第一百六十九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審理的,可以不**審理。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5樓:吾王萬歲

不可能不移交案卷的,案件上訴以後二審法院會發出調卷函直接向一審法院調取卷宗,如果故意不移交的話二審法院的紀檢監察部門肯定會處理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能不移交案卷的,你可以自己把上訴狀交到中級法院去,

7樓:悠哈橙子

第一、移交案卷是必須的。上訴狀不妨也交中院乙份,連帶將上訴費的繳納憑證影印件一起給中院。

第二,想不出理由,一審法官要故意不移交卷宗。上訴又不是什麼大事。即便中院改判或者發回重審,對原審法官也沒什麼影響的。兩級法院對同乙個案件有不同看法很正常。

第三,你怎麼知道是一審法官故意不移交的?中院告訴你的?還是時間太長你猜的?移送卷宗這種事情因為沒有審限約束,導致毫無效率可言。

一審法院遲遲不將案卷材料移交到二審法院怎麼辦

8樓:三里快樂哥

1、按規定,如果一審判決後,一方不服的,提起上訴後,一審法院應該將一審卷宗材料連同上訴狀全部移交給二審法院的。2、二審判決後,卷宗材料會退還給一審法院儲存。根據我刑事訴訟法,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原審人民法院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按相關法律規定,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

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向一審法院提交撤訴申請的,但准許撤訴的裁定要由二審法院來作出。

法律有明文規定: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但實際中因各種原因可能比這個時間長。

9樓:天下為公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李為帆,在案件移交到江蘇省高階人民法院後,沒有把一審證據一同移交到江蘇省高階人民法院,這合法嗎?

如果一審結束,原告要求上訴,但是法官以被告不在判決書上簽字為由一直拖著不向上申請二審怎麼辦?

10樓:匿名使用者

民訴法規定,判決書一經送達就有法律效力。送達時,當事人可以簽字,也可不簽字,法官視為拒簽或者留置送達與簽字同樣的效力。象這種情況,一則判決書未送達,二則,送達確未簽字。

這兩種情況,法官均應該及時處理。不過,你可以不經一審法官同意,直接到上一級法院遞交上訴狀,提出上訴。二審法院應該通知一審法院提交上訴卷宗。

你既然在接到判決收後的第二天起十五日內提起了上訴狀。就等著法院通知吧,二審法院調卷有個時間,一審法院送卷也是。不要急。上訴了就等。

11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

第一百四十九條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民事訴訟一審原告敗訴後提出上訴,一審法院以被告拒絕領取一審判決書為由,長達40天未將原告上訴狀上交

12樓:

一審法院的說法不對,1.工作忙不是理由,不能因為工作忙就無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啊,當然,這個國度不一樣,請你理解;2.傳票和判決書的快遞費都是國家財政出錢,所以跟被告半毛錢的關係都沒有,他這是忽悠你,你可以帶錄音筆將對話錄下來,做成新聞在網上傳播或者向中級法院投訴。

不過,那個一審法院的做法雖然應該譴責,但我還是認為你應該忍一忍,將就一下,他們會拖一段時間,但還是會處理的,畢竟到二審法院時還是要他們法院的人審理和判決,你對一審法院態度不好,二審的法官知道,覺得你愛挑事兒,對你不好,盡量理性處理,不要影響你打官司的目的。

13樓:戚廣利

一審書記員回答是實話,法院就是這樣做的。現在法院不按照程式辦理案件的事情多了,出現違法情況,回答就是人手少,編制不夠,這都是上個世紀的編制,處理不了這麼多的案件,沒有辦法。

14樓:及大

一審書記員的說法確實是對的,比如說你起訴的時候還要提供被告身份證的影印件,被告可送達位址……這些也許對於原告來說很苛刻,但是法院也有自己的難處。司法資源極為緊張的情況下,法院不可能盯著你乙個人的案子。

如果你很著急的話,那麼你提供法院乙個可郵寄送達到的被告位址,然後讓法院郵寄。如果你確實找不到人,叫法院公告送達!但是公告送達隱藏的問題是你上訴很可能找不到被上訴人……

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後我敗訴不服,上訴到上級法院

15樓:弭洛靈

當然可以再次上訴。首先針對中院發回重審的理由,地方法院在重審時是怎麼確認的,如果理由充分再次上訴維持新判決的可能性較大。

16樓:楓子

領導干預案情根據新的規定應該備案的、這回應該能勝訴

17樓:機械加工小馮苦中找樂

現在維權的成本太高,在鄭州,俺們起訴開發商首次登記違約,老早起訴的,有幾個一審勝訴,稍微晚點的起訴,全部駁回敗訴,明明國家頒布,房管局變動,不影響業務辦理,更何況,俺們交房幾個月之前,才出的政策,交房三年多房本才有一部分到手,大部分還是沒有音訊,中原區法院起訴的開發商,法院能壓了半年多,等中院出了乙個啥,指導意見,才給判決敗訴駁回,找誰說理去,中院都有指導意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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