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正後為什麼不給我勞動合同(進公司的時候簽了合同)

2022-01-05 22:38:23 字數 3097 閱讀 9975

1樓:古龍溥心

一般情況下進公司籤的合同就是勞動合同,裡面會包含試用期。轉正後不用另外簽合同。

2樓:微風

公司和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公司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可以反饋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提供。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樓:正義獨行

可以找單位要合同,這對你今後維權非常重要。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該一人乙份。理論上說來的確應該給付勞動者。

鑑於實踐中,很多單位不想把相關崗位,薪資福利無故透露給第三方,所以有些單位就是不給勞動者應給的那份合同。

具體還是看單位的操作,法律沒有對單位應當給不給有規定處罰。

但是如果你本身已經訂立勞動合同,相關福利等重要事項你也明知的話,其實也無所謂。當然,如果屆時發生勞動爭議,對於證明勞動關係存在,勞動合同是重要依據。

5樓:共享生活號

請問你在哪個公司,還可以轉正嗎,我們單位轉正的機率無限接近於零求科普

試用期過後轉正了,卻一直不簽合同

6樓:知道法也團隊

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拖欠的工資。未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如果勞動合同條款有失公平,勞動者可以要求修改。如果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請求確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7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法,公司必須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雙倍公司作為懲罰。你的單位這一條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局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或撥打12333進行諮詢申訴。仲裁過程中,你需要提供自己在該單位工作的證明,你的工資卡交易記錄,你同事的證明或者其他類似相關資料(什麼工作中的郵件溝通等等)都可以作為你曾經在這裡工作的記錄證明,而你的工資卡的交易記錄則證明你的工資額度。

關於社保,單位延遲繳納社保是違反勞動法的,同樣申訴就可以,你的社保繳納記錄就是單位延遲拖欠的證據

如果辭職,也就是終止勞動合同(注意,無論籤沒簽勞動合同,都需要遵守勞動合同法)根據勞動合同法,你需要提前1個月遞交書面辭職證明,讓單位領導簽字後拿回或者最好有第三者在場證明或者錄音取證,這樣,到你離職,公司不得剋扣你一分錢工資,否則就是違反勞動合同法。但如果你沒有提前申請,公司則有權扣除你乙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合同需要在勞動局註冊,所以正式的合同都肯定是經過勞動局審核的,不會不合理,如果不合理,你也不必擔心,勞動合同法對於員工的權益都有比較全面的涵蓋,所以大膽簽訂即可,不合理部分將來上訴的話也會因為不合法而廢除的。

8樓:匿名使用者

1.你所謂的「轉正」,並不能形成法律意義上地效力,也就是說必須與公司簽訂正式的入職合同。不排除你公司的合同在修改,但是,很多用人單位都是這理由。

2.所謂「社保」,必須由用人單位,到人事部門,同意辦理;從這裡看,你應該是單位員工,但體現不出「合同」。

3.公司變動很多不知道什麼意思。只要是正式的而且已簽訂用人合同的話,你的勞務關係,是你和公司法人,與公司變動沒有任何關係。

4.你說的拿到全部工資,合情合理合法;可以協商。如果不成,可以去公司註冊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張雙倍,但要看是你主動離職還是公司主動解雇。

5.現在用人單位想法很多,特別是一些小的公司...如果是這種公司,不清不白的,感覺你年齡也不大,乘早走的好...

9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協商不成 到公司住所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6條 主張雙倍工資。證據是您的社保記錄。

10樓:匿名使用者

1、你應該留存你來公司的時間,工作的期限,月工資的標準等證據。

2、單位不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你有權主張雙倍工資。

3、單位漏交社會保險的,你有權要求單位為你補繳保險,不能補繳的,單位應當折價補償給你。

11樓:阿平的文庫

那取一些上班的證據,如打卡考勤記錄,發工資記錄等,可用作後來仲裁使用。

12樓:匿名使用者

1、保留證明你身上的資料,如工衣、工牌、工資單等2、入職1個月內必須簽合同,如果未簽從第二個月開始應支付雙倍工資,什麼合同在修該哪是企業的問題,如果事後企業要補簽合同,你不想繼續幹就不要同意,要求支付2倍工資

3、從入職當月起應按應發工資購買社保

簡單地說,如果想幹就什麼問題都不用提,如果不想幹留工資單,這是雙倍工資、社保的依據

最直接的方式是找勞動局反映,當然最發事先與企業私了,告訴他們你不幹了,要求支付相應的補償,不然就要申請仲裁。

13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轉正沒有被批准公司不給勞動合同

轉正沒有被批准,公司不給勞動合同,公司屬於違反 勞動合同法 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勞動合同籤後未提供勞動合同文字給勞動者,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乙份給自己,如果用人單...

我們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我們也沒有勞動合同該怎麼辦

1 到勞動部門投訴 先到勞監大隊去進行投訴,勞監大隊調解,它沒有強制性,只能到公司去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工資就可以追討回來,如果調解不成功,再到勞動布局投訴。2 申請勞動仲裁 到勞動局,進行勞動仲裁申請,在遞交申請前需要到工商局列印用人單位的資訊。拖欠工資須承擔法律責任 我國 勞動法 第五十條規...

是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為什麼工資是從勞務派遣公司出的?這樣合法嗎

逆向派遣,又叫 逆向勞務派遣 這是針對勞動法中對勞務派遣進行規避的一種形象說法,而非正式的法律術語。根據全國總工會法律工作部部長劉繼臣所述 逆向派遣,即與本單位部分或者大部分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後,讓這些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再與本單位指定的某一勞務派遣機構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然後由該派遣機構將這些職工再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