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沒有結婚證能分財產嗎

2021-08-11 02:17:01 字數 1566 閱讀 4920

1樓:媽咪真棒

能。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在我國,婚姻關係的成立是以“登記”為法定要件的。未辦理結婚登記在一起共同生活,係一種同居關係,不受婚姻法的保護,不享有基於配偶身份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也不適用婚姻法關於夫妻財產分割的相關規定。

對於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202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2023年實行的《婚姻法解釋(一)》已將“非法”二字刪除,稱為“同居關係”。據此,司法實踐中,法院審理分割同居財產案件時,類推適用夫妻財產的分割規定,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成為對於同居財產分割的慣例。

2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有證據證明你們在同居期間共同生活,利益和義務共擔,財產共用等證據。

在起訴時也可以提出一定的精神損失的賠償,一般來說你舉證證明你們共同生活的證據還比較好舉,但是在於金錢方面可能你不好舉證。

我的建議是能證明你們共同出資買的你就儘量證明,還有就是雙方都拿不出證據證明誰出資買的實物的話,也能被認定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你想要一定的補償,最好能有證據證明你在生活、工作等方面給予了他幫助和扶持,這樣法院判決才有可能給你補償。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雙方為同居關係的,可以要求分割雙方同居期間的財產。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4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取消了事實婚姻的認定,規定自九四年二月一日之前就在一起的同居,國家承認為夫妻關係。之後的同居,只要沒有領取結婚證就不是合法夫妻。

既然不是夫妻,相互間就沒有法定的權利和義務。

所以,沒有結婚證是不能繼承和分割對方名義的財產的。除非對方願意或者書寫了遺囑指定繼承。

5樓:

由於你們沒有進行結婚登記,你分不到任何財產。

6樓:律師嶽慶

1、你所說的情況可以要求分割你們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但要有證據證明哪些財產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2、與證明夫妻共同財產相比較,該證明比較困難。

3、在法律上也不如夫妻得到法律保護的充分。

7樓:問法網周律師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補辦結婚證受婚姻法的保護

財產可以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不補辦,屬於同居關係。也可以分割但是屬於個人的財物除外解答完畢,祝好運!

補充:你能證據是幫他賺錢,但是人家不能證明賺了多少錢。可以得到一些補償

8樓:

首先,94年《婚姻法》已經規定,不存在事實婚姻,你們現在的關係只能屬於是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

第二,因為你們沒有領證,所以不能按照婚姻法來作為財產分割的依據。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原則是:能證明是個人私有財產的歸個人所有,能證明是共同所有的財產,就進行分配。

第三,聽你的訴說,估計你也不能提出什麼證明,只能看法官能不能人性化處理一下,畢竟你們的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假如完全按照法律來辦的化,可能你什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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