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事案件庭審中律師的地位作用

2021-08-09 11:01:31 字數 5350 閱讀 8894

1樓:健身**很簡單

在審判階段律師的作用

(1)影印材料,寫訴狀

審判階段是指在公訴機關將案件起訴到法院之後,法院進行審查後**審理的階段。這時如果沒有影印案卷的,律師應該及時將案卷材料影印,如果沒有寫附帶民事訴訟訴狀的,及時向法院提交附帶民事訴狀,並且將律師手續提交給審判長。並且向審判長詢問具體的**時間。

(2)參與調解

將上述的工作做完之後,如果涉及到民事和解的,律師要積極參與民事和解,在和解之前,要認真和被害人溝通,了解被害人的真實想法,具體的賠償數額等,並且為了做好民事和解工作要蒐集相關的法律法規,要在談判時掌握談判的節奏,做到不卑不亢,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的時候,,很多案件不好調解,需要多次到法院去調解,為了更好的解決糾紛,律師不應該挑詞架訟,而要站在乙個公平合理的角度來解決矛盾,不能因為當事人是被害人就一味地漫天要價,不能因為對方律師的強勢就低頭服輸,更不能因為法官的壓制而委曲求全。因為作為被害人已經受到了傷害,本來訴訟就是乙個將傷害進一步的訴說的過程,所以不能因為外界因素導致了不能正確表達被害人的訴求。

很多案件在庭前是不調解的,因為庭前的調解不容易成功,出錢的不願意出,受害方又覺得錢賠償的比較少。所以,很多法官願意將調解工作安排到庭審之後再做。所以,很多刑事案件上來的第一件事就是**。

(3)指控犯罪和要求經濟賠償

既然談到了**,作為乙個公訴案件,負責指控被告人犯罪的是公訴人,也就是因為有了國家公訴人的存在,很多被害人就往往忽視了律師的作用,會有的甚至也不聘請律師,但是實踐證明,公訴機關出庭支援公訴的時候,有的時候面對對個被告人,公訴人的力量也未免單薄,有的時候就顯得公訴人公訴不力。再加上公訴人只是負責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對於被害人的物質損失,不負責主張。所以,被害人一旦沒有聘請律師參與訴訟的話,對更好地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會打折扣。

首先,訴訟**人要擔當第二公訴人的角色。要代表被害人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因為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了傷害,所以才構成了犯罪。

作為訴訟**人一定要代表被害人行使指控權。因為被告人一般都聘請律師,辯護律師為了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他的用心程度往往要超過未完成工作任務的檢察官。所以,在法庭上我們經常看到辯護律師說的比較多,當然不一定全部是有用的,反正量上足夠的。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訴訟**人出現,剛好是針對辯護律師的辯護進行回應,擔負起了指控犯罪的職責,與被告人的辯護人形成交鋒,對於維護被害人的利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其次,依法**被害人要求被告人賠償經濟損失。被害人因為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依法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是,畢竟訴訟就是乙個戰爭,並且這個戰爭也是講究規則的,所以在法庭上,作為訴訟**人要按照庭審的程式將訴狀宣讀,並且要出示證據,並且針對附帶民事賠償的部分進行辯論等。

訴訟**人的出現,不但維護了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為法院順利審理案件提供了良好的基礎。沒有訴訟**人存在,作為被害人根本不清楚如何去主張自己的權利,而且面對對方律師的發問或意見,不知如何答辯。如果沒有訴訟**人的存在,審判長還需要多次告訴被害人該如何在庭審中主張權利等,會對案件的審理帶來一定的麻煩。

2樓:

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偵查階段律師可以介入訴訟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自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之起,犯罪嫌疑人不僅可以自己辯護,而且可以聘請辯護人為自己辯護等。同時,又進一步明確並強化了律師在各個訴訟階段的訴訟權利,以立法的形式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

3樓:

1、沒地位

2、作用就是擺擺形式

律師在刑事案件中起什麼作用?

4樓:觀妙律師事務所

一、在偵查階段

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了解案件的實情,申請取保侯審,代為申訴控告。

二、在審查起訴階段

律師主要是審查各種法律手續是否合法。更重要的是律師在這個階段能接觸到起訴意見書和鑑定材料,能清晰了解到犯罪的涉案金額、傷情等級等重要案件情況。律師根據所掌握的案件情況及時向檢查機關提出建議,如偵查機關上報的涉案罪名是否正確,偵查機關在審訊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有無違法取證的行為,偵查機關並未注意到或者忽視的有利於犯罪嫌疑人的重大情節及證據等等。

三、在審判階段

律師將根據此前他所掌握的一切有利於被告人的證據、情節依據嫻熟的法律知識全面地對抗公訴機關,與公訴機關開展全面的唇槍舌戰,真正的一場法庭戮戰將全面。律師將根據事實、證據法律提出被告人無罪、罪輕,並請求法院充分考慮自己的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

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

5樓:淮安浙江人

a                                       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的作用

犯罪嫌疑人在被羈押期間,除律師和辦案人員外,包括家屬在內其他任何人均不得見。《刑訴法》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在偵查階段

,律師介入案件後,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能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幫助:

1、通過會見犯罪嫌疑人,通報家屬的關切,緩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緒,給心理安慰。被限制人身自由後,生活環境、社會地位、心理壓力遽然改變,很多人無法忍受,窮困之下,容易發生一些不該發生的事。

2、可以為犯罪嫌疑人講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關法律知識。讓犯罪嫌疑人對所面臨的困境有個清醒的認識,知道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

3、可以從犯罪嫌疑人處了解到其無罪或者罪輕的犯罪線索,幫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證據的工作,為以後的成功辯護做準備。證據隨時都有滅失的危險,一時的不慎,將可能導致有利的證據永遠也無法取到。

4、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訊逼供的發生,儘管,我國的法制環境在日漸向好,但刑訊逼供的現象仍時有發生,甚至發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殘致死的慘劇。如果發生刑訊逼供的事,有律師介入可以**犯罪嫌疑人提起申訴、控告。從而有效地減少了這種情況的發生。

5、可以幫助犯罪嫌疑人正確地認識自己的行為,便於爭取立功的機會,從而減輕處罰。

6、律師可以從嫌犯以及檢察院機關更深入地了解相關案情;包括閱讀或影印涉案的鑑定技術材料、起訴意見書等;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與檢察機關辦案人員進行溝通,向檢察機關提出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和此罪與彼罪的辯護意見。

7、條件許可的,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在審查起訴、審判階段:

1、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所有案卷材料。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申請檢察院或法院收集、調取證據;全面了解案件情況。與承辦檢察官、法官進行溝通,向檢察院、法院出示或請求收集被告人無罪、罪輕的證據或證據線索。

2、會見被告人,就律師初步形成的辯護觀點與被告人交換意見;告訴被告人審理的程式及在庭審時應當注意的事項,必要時做一些交叉訊問的演練,以便法庭上作適當的配合,爭取更好的庭審效果。

3、律師通過認真研究案情,做好**的充分準備。申請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確有必要時,就重大疑難聘請著名的刑事專家提供權威意見指出辯護觀點;可以請有影響的**監督、呼籲,以保證公正的審判。

4、律師通過精心應對庭審,充分闡述辯護意見,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盡最大努力爭取法官對辯護觀點的認同,精心準備辯護詞,再次以書面形式說服法官作出有利於被告人的判決;以合法的方式,多種渠道影響法官的觀點。

在刑事訴訟中,辯護律師不是萬能的--啥都能做;不是無用的--啥也做不了;更不是**的--居然為罪犯辯護。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6樓:鄧世運刑事律師

以下文章,供你參考

辯護律師的作用,常見的幾個錯誤認識

在刑事案件中,辯護律師的作用包括以下三個方面:1根據事實和法律找到有利的理由,說服辦案機關作出對當事人有利的決定;2監督辦案部門依法辦案,為當事人爭取公平公正,避免冤假錯案;3傳遞親情。但是,不見得每個委託人對以上作用都能正確認識,甚至存在以下常見錯誤認識。

錯誤認識一:辯護律師是萬能的

律師,可以將死的辯成生的。這是不少人對辯護律師的看法。誠然,辯護律師通過紮實的工作,一旦找到有力的有利理由,確實可以讓死刑案件的當事人免於死刑甚至無罪釋放,但是,達到這樣效果的前提案件確實存在這樣的理由。

罔顧案情,對辯護律師有超出法律範圍的期待,是不現實的,李天一等五人**案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錯誤認識二:辯護律師沒什麼用

辯護律師沒什麼用,現在對辯護律師持這種觀點的人很少,但還是有。持這種觀點人,一般是不相信法律,或者迷信關係,或者不相信律師。這類人,不了解辯護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的工作,對近年刑事司法現狀不了解,也無視很多通過辯護律師的努力取得很好辯護效果的案例,辯護律師遇到這種當事人,最明智的做法謹慎接受委託。

錯誤認識三:以結果論英雄

以結果判斷辯護律師的作用,持這種觀點人很多。在這些人眼裡,辯護律師如果能達到他們的預期結果(通常是無罪釋放、取保候審或者緩刑),就是有用的,否則就是無用,甚至在偵查階段無法取保候審或者無罪釋放,就立即下結論:辯護律師沒什麼用。

案件結果,確實是衡量辯護律師作用的乙個極其重要的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首先,通過辯護律師的努力,如果案件結果是公平公正、符合法律的,就達到了辯護的目的,而不是以委託人罔顧案情的主觀願望為標準;其次,辯護律師通過參與訴訟程式,監督公檢法的工作、保障當事人的各項訴訟權利,這本身就是辯護律師作用的體現之一。

錯誤認識四:追求立竿見影的效果

人生病,通過乙個**過程才能完全**,只是病情不同,過程不同而已。辯護律師作用的體現,也需要乙個過程,只是有的案件很快就能獲得很好的效果,有些則要持續一些時間。

委託人希望盡快能達到預期,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恨不得辯護律師一介入程式,就立即讓當事人獲得釋放,這只能是一廂情願的想法。刑事訴訟,是乙個逐步推進的過程,辯護律師在每個階段能發揮的作用不同,一些案件可能很快就能實現預期效果,比如偵查階段無罪釋放,但是不是每個案件都能這樣,大部分案件必須走程式,在後續階段解決問題。

錯誤認識五:罔顧律師工作的階段性

刑事訴訟程式的乙個特點就是階段性(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執行階段),在不同的階段,辯護律師可以做的工作不同,工作的側重點不同,比如偵查階段,辯護律師的側重點是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主要是程式工作,比如會見、取保候審。

偵查階段,辯護律師並沒有閱卷權,只有等到偵查機關偵查完畢,案件到了審查起訴階段,辯護律師才有權閱卷。但是有些人以為,辯護律師偵查階段就有權閱卷,並且提出要求律師閱卷等諸多要求,甚至要求辯護律師開展全面辯護,這是不切實際的。理由很簡單,辯護律師的「辯」是針對公權力的「控」,偵查階段,偵查機關的偵查工作尚未結束,證據尚未收集完畢,甚至指控也還沒明確,辯護律師又如何能開展全面辯護。

涉嫌犯罪,最明智的選擇是獲取合適的辯護律師的法律幫助,但要獲得有效的法律幫助,首先要正確認識辯護律師的作用,只有正確認識其作用,避免錯誤認識,才有可能獲取有效的法律幫助。

律師可以影印刑事案件的庭審筆錄嗎

一審結束後,人是無權影印庭審筆錄的,不論是否律師。但你可以上訴到二審就可以影印了。簽字後就沒有辦法改變了。不過,一般法官不會給你作手腳的。難道你沒有 律師嗎?您好,我是諮詢的合作律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目前諮詢的人比較多哈 請稍等2分鐘的哦,親親,正在幫您解決問題。按法律規定是完全可以的。但在司法...

刑事案件收費標準,一般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關於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因為刑事案件是分階段收費的,偵查階段 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審判階段又分為一審階段和二審階段,所以在各個階段律師收費標準也是不一樣的。一 律師對於刑事案件的收費標準是 1.偵查階段 2000 6000元一件。2.審查起訴階段 6000 16000元一件。3.審判階段 60...

在刑事案件中,律師於何時開始介入

律師介入的最早是在偵查階段,對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但這個階段僅是提供法律諮詢,取保候審,提出申訴或控告等.一般認為是法律援助者的身份.只有到了檢察院審查起訴時才能真正以辯護律師的身份參與.中國古代以德治天下,認為訴訟打官司是爭利而起,不合道德,所以採取 息訟 的態度.而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