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入職就發現有更好的工作怎麼辦,剛入職收到另外的新offer,怎麼辦?

2021-06-11 12:11:58 字數 3185 閱讀 5324

1樓:來自凌雲山得體的曹仁

我覺得你應該認真的做好現在這份工作,這份工作應該也是你考慮再三作過對比選擇的,之前你應該也是覺得這份工作是有發展並且適合自己的。如果這時你發現了乙個更好的機會你就去了,那麼接下來你還會發現更好的平台機會,那麼你還會去嗎?再者你所謂的好平台只是你現在覺得的,任何公司都會有你不適應的地方,你去了之後就會發現跟現在的公司有一樣的感覺。

工作既然當初選擇了,就要認真做下去,把他做好,除非公司跟你面試時相差很大,或者說你真的做得很好了在這家公司沒有發展了,那這個時候你有了經驗有了能力自然能找到更好的工作!

2樓:冬日霞光與霞姐

既然選擇了這份工作就該好好地做下去,剛剛入職怎麼就知道這份工作沒有那份工作好呢。用心幹下去也許你會覺得這也是乙份不錯的工作呦,就是說乾一行,愛一行。

3樓:浩海疏雅

先乾著,如果工作環境及福利待遇不怎麼好,可以選擇辭職。

4樓:冬夏

對於工作,有三種人,一種是工作穩定,很少換的,一旦換了也是有些謹慎的,但入職後如果發現有點不合適,會第一時間想辦法調整的,盡量滿足自己的內心需求,這樣再堅持慢慢地適應,因為畢竟有乙個適應的過程嘛,終有一天會做得如魚得水。第二種人,是偶爾換工作,重新選擇時,可能存在沒有考慮清楚,發現不合適,或許會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心態,最終也做不出什麼成績的,第三種人,是經常換工作,一旦發現不開心,做不到半年就換掉了,這樣其實也成長不了多少的。其實,工作從來沒有一開始就合適的,都是慢慢地磨合中提高了自己,勝任了此工作,祝你好運。

因為我剛入職兩個月沒有轉正,現在有乙份更好工作,想要離職。但是我人因為只做兩個月就辭職,有點難為情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未到期,員工也可以提前申請辭職,但是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樓:奧利給

沒轉正就是試用期 雙方都在考察階段 想離職很正常 不適應這裡工作唄 即使轉正你也可以走啊 人往高處走嘛!

7樓:q小男人

直接點 另某高就 反正是要走的

剛入職收到另外的新offer,怎麼辦?

8樓:狼l圖t騰

如果我現在的工作做得很開心,而且我覺得

領導這個人不錯,那我肯定不會考慮這個新的offer,但如果我覺得我可能在未來做這份工作不開心,甚至跟領導忽悠這樣那樣的衝突,那麼我或許會去比對一下這個新的offer。

我覺得做人忠誠是最重要的,這是我做人的原則。我一旦忠誠於你,就不會背叛,除非你做了什麼事讓我無法接受事,當忍無可忍的時候我會選擇果斷離開你,但即便是離開,我也會盡量做好自己份內的事,我不會給你帶來什麼大的傷害,這是我們過去的情意,無論是對人對事,還是對自己的工作,我肯定都要做到這種最起碼的忠誠。

剛剛入職,我可能會通過自己最牛的本領察言觀色,來看一下自己的領導與自己在未來是否能出乙個很好的關係,這份工作我做起來是否開心,如果兩個都滿足或者滿足任何一項,我都會做這份工作。

我不想朝三暮四,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我這份工作還沒有做好,就去接受別的邀請,那樣我覺得是對不起這家的老闆,也是對另外乙份工作的不負責任,這樣我以後會經常跳槽,或許會在這個圈子裡名聲敗壞。乙個剛入職就跳槽的人,我想不會被很多領導看好的。

當然在入職以後,可能跟新同事接觸和交往的時候,就能發現自己是否能融入這個圈子,如果我發現我實在是沒辦法融入到新工作當中,我也會果斷的選擇這個新的offer,畢竟我沒有必要為難自己,再忠誠,我畢竟也是剛剛入職,如果說這份工作會讓我感到很不舒服,那為難自己幹嘛,跳這一次槽也無所謂。

9樓:巨蟹我就來看看

我覺得需要分情況來對待吧。

首先要看那個新的offer對你而言是不是很看重的。或者說這個新的offer是不是你曾經很盼望的。如果說是你盼望已久的話,那麼我覺得你首先不要太直接。

直接去辭職是不好的,因為對於剛入職就離職,有可能你會失去兩頭的工作機會,因為其實公司都可以看到你的入職經歷的。

然後第二種情況是,你覺得自己對那個新的offer不是特別特別的嚮往的話,我勸你還是不要辭職了,因為很多時候得到乙個工作機會是很不容易的,一旦你辭職了以後可能會很難走下去。所以感覺不輕易辭職是乙個明智的選擇,還有很多時候你可能覺得那份工作很好,但是不一定會有工作的前途和前景。而且你去了新公司又要適應新的生活環境和同事又要重新相處和重新磨合。

所以我個人是覺得不要被offer沖昏了頭腦。這個時候需要理智的對待這個事情,既然目前已經有了工作的機會那麼就好好的對待現在的情況了。

10樓:職場老學姐

剛入職就收到新的offer,這種情況很正常。

因為我們在找工作的時候,不會只面試一家公司,肯定是想看多幾家,然後從中選擇一家最好的去上班。

但是每家公司的招聘流程都不一樣,有些大公司流程非常緩慢,所以很可能你入職了之後才收到他們家的offer。

那麼面對多個offer,該如何做選擇呢?

一、你仍然可以做選擇

入職後員工依舊有自主選擇公司的權利。

儘管作為曾經做過招聘工作的過來人,真的很討厭入職後又走的員工,因為這樣給我們的招聘工作開展帶來了很大的麻煩,甚至會影響工作的績效。

但是員工還是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假如新的offer對你來說是更好的機會跟選擇,為什麼不呢?

二、如何選擇

每個人對工作的期待跟需求都不一樣,在找工作的過程中,你就應該對自己的工作狀態有個基本的定位了。

比如:我更期待在怎樣的公司氛圍工作?

我想接觸的工作內容都有哪些?想學習的工作內容都有哪些?

我更看中穩定性還是收益挑戰?

我更看中公司的薪酬還是福利?

我更喜歡去國企還是外企還是網際網路扁平化的創業公司?

哪家公司的發展前景更符合自己的職業發展?

當然很多問題你是很難回答的,因為你對這兩家公司也並不是十分了解,所以充分了解你的offer的真實工作狀態,掌握越多資訊,會更有利於你做出選擇。

比如你現在已經入職了,那麼你工作的這幾天對公司的感受怎麼樣呢?對工作內容是否有**不滿意呢?

你接收到新的offer,**吸引你呢?兩者對比之後,哪個工作更符合你對工作的價值觀,更適合你的職業發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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