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與勞務公司說明是學生工,已簽訂從7月22到8月25的勞動合

2021-04-18 03:16:02 字數 3393 閱讀 8907

1樓:歐群楷

您好。你們應該要求由勞務公司去和工廠談。試用期內,提前3天辭職即可。

公司要與我簽訂勞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怎麼辦?

2樓:找法網

如果你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可以要求與公司簽訂勞動

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七條 勞動關係的建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的區別

一、勞動關係主體與勞務關係主體的區別

(一)勞動關係中的一方應是符合法定條件的用人單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須是符合勞動年齡條件,且具有與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相適應的能力的自然人;

(二)勞務關係的主體型別較多,如可以是兩個用人單位,也可以是兩個自然人。法律法規對勞務關係主體的要求,不如對勞動關係主體要求的那麼嚴格。

二、當事人之間在隸屬關係方面的區別

(一)勞動關係中的用人單位與當事人之間存在著隸屬關係是勞動關係的主要特徵。隸屬關係的含義是指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中的一員,即當事人成為該用人單位的職工或員工(以下統稱職工)。因為用人單位的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這是不爭的事實。

(二)勞務關係中,不存在一方當事人是另一方當事人的職工這種隸屬關係。如某一居民使用一名按小時計酬的家政服務員,家政服務員不可能是該戶居民家的職工,與該居民也不可能存在勞動關係。

三、當事人之間在承擔義務方面的區別

(一)勞動關係中的用人單位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地方規章等為職工承擔社會保險義務,且用人單位承擔其職工的社會保險義務是法律的確定性規範;

(二)勞務關係中的一方當事人不存在必須承擔另一方當事人社會保險的義務。如居民不必為其雇用的家政服務員承擔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3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公司與個人是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而不是勞務合同。

在勞動合同關係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一般義務外,還存在附隨義務,如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勞動風險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應當遵守用人單位的內部規章制度等。

1)報酬、社會保障待遇上,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等待遇,這是法律對用人單位承擔義務的確定性規範。

2)報酬支付的原則上,勞動關係由於受國家干預較多,雙方處於不平等的地位,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工資需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且必須遵守當地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

3)報酬支付形式上,《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4)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違章違紀處理權上,勞動關係中,若職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或存在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等行為,用人單位有權依據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對當事人給予警告、記過、降職等處分。

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同

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對外責任的區別,勞動關係中,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一員,以用人單位的名義進行工作,因勞動者的過錯導致的法律責任由用人單位承擔。

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地位的不平等,導致用人單位欺凌勞動者的現象時有發生,為了更好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適用法律不同

勞動關係是我國勞動法的調整物件,其發生的糾紛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在勞動過程中的糾紛其產生、變更、終止及糾紛解決均應適用《勞動合同法》相關的規定,若勞動法沒規定的,可以適用民法。

糾紛解決途徑不同

因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必須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勞動仲裁是民事訴訟的前置程式,未經仲裁不得訴訟。

和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但單位讓派遣公司給我代發工資和繳納社保,

4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你還是原單位的職工。派遣公司只是代發和繳納社保。

縱橫法律網 尹成剛律師

5樓:聚比鄰

不是。勞務派遣關係,應當是由你和派遣公司籤勞動合同,派遣公司和單位籤派遣合同,你和用工單位直接簽了勞動合同,就和派遣公司沒什麼關係。

至於他怎麼給你發工資怎麼交社保是單位自己應處理好的事情。

6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啊,你跟哪籤的勞動合同就屬哪,派遣公司給你發這些東西,你們的合同上應該有說明才對的

7樓:檸檬水檬檸

沒簽勞動

bai合同員工可du

以拿到以下的報酬:zhi1、員工應付的勞動dao報酬;內2、從建立勞動關係容起乙個月內沒簽勞動合同,公司還要依法支付一年內的雙倍工資。具體而言,就是從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內,公司還是沒簽勞動合同的,不僅要按規定支付應付的工資,還要額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資作為懲罰性賠償,並且支付時間最長是十乙個月。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4**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沒繳納保險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投訴。

你也可以公司不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離職,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要求補繳社保,並可以得到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按你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你可以和公司協商,若協商不妥則向單位所屬的勞動保障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我的合同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籤的,和現在工作的企業發生糾紛可以告他們嗎?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先向簽訂合同的勞務公司索取合法權益,通過勞務公司和企業溝通.如果勞務公司不管或沒有達到效果,你可以直接和企業溝通,如果都不行的話,你可以依據勞動法依法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該企業和勞務公司.

9樓:匿名使用者

小兄弟,你提早一年就考慮這個問題,好。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他們承擔連帶責任,脫不了干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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