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人在看守所,看守所的人打電話給他朋友要東西要錢是怎麼會事

2021-04-10 21:48:25 字數 3085 閱讀 8094

1樓:黃孫

如果沒有結婚的話,派出所的人會給直系親屬打**,那就是他的父母,如果結婚啦!派出所的人會給他老婆打**,除了配偶和父母意外,派出所的不會給別的人打,如果能他朋友打,除非這個沒有父母和老婆

2樓:q魚娘

告訴朋友們這些都是不可以相信的。因為是不會打**朋友們的。要東西打**也是向你這個老婆要,並不是向朋友要。

3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情況下吧,看守所裡是第二個世界,裡面有不少潛規則的東西,人既然進去了該花錢就得花錢了,別省不得,花了錢出來還能是個人樣,不然出來多半都是廢人乙個。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

人被關在看守所,請問看守所的探視規定是什麼?

4樓:華律網

在我國大陸地區,拘留分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人,需要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對違反司法審判程式、紀律等的違法人,需要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處罰。

刑事拘留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了犯罪行為,需要對其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員一般關押在拘留所,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般被羈押在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期間,是不允許家屬探視的。

《刑事訴訟法》、《律師法》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第一次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就有權委託律師會見、通訊等,並且辦案機關有義務在第一次訊問時,必須告知犯罪嫌疑、被告人有權委託律師,並徵求其意見,是否委託律師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經人民法院審理,並作出有罪判決後,交監獄或看守所執行期間,根據《監獄法》的相關規定,服刑人員的近親屬是可以會見的,但必須經過相應的審查程式才可以會見。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人犯與其居住在境內的近親屬通訊,須經辦案機關同意,要求會見的須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機關的主管局、處長批准。探視的應當由二名以上辦案人員押解和監視,並不得在所外過夜。《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九條受人犯委託的辯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人,在人犯接到起訴書副本後,可以與人犯會見、通訊。

5樓:匿名使用者

看守所的規定一般是通用的,是有規章制度的。人在看守所拘押期間經過批准可以探望,應當事先提出申請。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如果屬於涉嫌犯罪還正在審理期間,避免串供影響對案件的偵辦,不允許人犯與外界通訊和會見,只有委託的律師可以會面。

如果已經判刑在看守所服刑的,看守所會在五日內發出家屬通知書,通知內容中包括看守所的位址、會見日期和有關準備手續等內容 。如果沒有接收到通知,可以查詢公布的**詢問。

6樓:江舟獨酌

你男朋友在家鄉犯的事,那麼他應該被羈押在家鄉看守所,我猜你男朋友是在躲案,在火車上抓的,那麼在衡陽看守所只是暫時羈押,他們會發函給你的家鄉看守所,你家鄉的看守所收到函後,就會派人去衡陽接你男朋友,將他接回家鄉。還要給衡陽看守所一些錢,這是規矩。具體數目不太清楚。

由於一起打架的都已經定罪,那麼處理你男朋友的事就好辦了,花一些錢,就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根據看守所的規定,在沒有接到判決之前,任何人都不可以接見,所以勸你不要去探視了,以免白跑。

如果有能力建議花些錢找找關係。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7樓:匿名使用者

人被關在看守所,說明被關押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在未經法院判決並生效前,其家屬是不能探視的,只可以委託律師到看守所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8樓:匿名使用者

在看守所除了律師,其他人是不能會見你的男友的。

你男友因共同犯罪現在可能是被刑事拘留了,偵查終結後如果構成犯罪會被提起公訴,然後法院會**審判的。

你男友會被移送到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的。

總之,除了律師,你們是不能見到他的,定罪處罰後你們可以到監獄會見,大概幾個月後。

9樓:匿名使用者

犯罪地公檢法有管轄權

你去看一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哦,不是很多

為什麼我男朋友關在看守所都6天了怎麼看守所得人還沒有通知他家裡人他被抓的事啊!是不是只要家裡人沒...

10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在刑事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製作拘留通知書,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但有法定的情形除外。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二十三條,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製作拘留通知書,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拘留通知書應當寫明拘留原因和羈押處所。

本條規定的「無法通知」的情形適用本規定第一百零九條第二款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有礙偵查」:

(一)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礙偵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屬與犯罪有牽連的。

無法通知、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對於沒有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家屬的,應當在拘留通知書中註明原因。

第一百零九條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製作監視居住通知書,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由決定機關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無法通知」:

(一)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沒有家屬的;

(三)提供的家屬****無法取得聯絡的;

(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通知的。

11樓:阿凡提的機會

要看你男朋友是拘留還是調查。拘留的話,就要通知家人,但**通知和信件通知都可以的。

12樓:聖光指引我們

看你男朋友做什麼事了啊!

13樓:匿名使用者

說不定 你男朋友關錯了嘞、、 嘿嘿

人在看守所能不能打電話?看守所的人可以打電話出來嗎

不能,連寄進去的書信都要檢查。看守所的人可以打 出來嗎 法律分析 需要經辦案機關同意才可以打 犯罪嫌疑人被關押進看守所,按規定經過辦案機關同意,是可以與家人打 的,但如果沒有重大事項,一般是不批准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

老公現在在看守所夢見他回家了,老公進看守所了,最近老夢見他回來了,,請問這個有什麼意義麼

他在抄看守所關押多少天了?看守bai所沒有人性,就像關du牲口一樣的地方,嫌疑人送到看 zhi守所要先脫光了全身檢dao查每乙個部位,包括扒開 檢查有沒有違禁品,體檢,留指紋,登記,剃光頭,穿犯人紅色馬甲,前10天整日都要盤腿挺胸坐直背誦監規,屁股很疼會坐出兩個黑黑的繭,10天後就要強制勞動,做不到...

看守所還未判決,可以寫信給他嗎,親人在看守所能給他寫信收得到嗎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除辯護律師外,一般不得與之會見和通訊。法條鏈結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第一款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會見和通訊。根據 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八條規定,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