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哪些行為屬於體罰學生

2021-03-26 09:52:31 字數 4524 閱讀 9561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

第三章 學校保護

第二十一條規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個格尊嚴的行為。

關於體罰、變相體罰的定義,根據《未成年人保**實用問答》

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做法,一般表現為諷刺、挖苦、侮辱、謾罵學生;罰站、罰跪、提重物,遲到、考試不及格罰款等;教師打學生,或不讓學生進教室聽課,或者不准學生來校上課等。

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

第六十三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教職員工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處分。

2樓:維也納不養豬

毆打、辱罵、強迫進行激烈運動、懲罰性抄寫等等都屬於體罰行為。體罰的手段五花八門,若要我一一枚舉,還真說不完。

3樓:檸蒙吹冷風

包括罰站,抄寫等,如果是毆打的就屬於違法了——曼陀sp莊園

4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會對學生造成心理陰影,遇上偏激的學生甚至會造成積怨仇恨。在精神上給人恐懼,這是一種比打手心更惡劣的體罰!

老師體罰學生違反了哪些法律?要承擔什麼責任?

5樓:我是乙個麻瓜啊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相關法律的規定,並且情節嚴重,構成刑事犯罪。

體罰是指教師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脅,或以其他強制性的手段,侵害學生的身體健康的侵權行為,如毆打、罰站、下蹲、超過身體極限的運動、刮臉、打嘴巴等行為。變相體罰,是指採取其它間接手段,對學生肉體和精神實施懲戒並使其受到傷害的行為,如勞動懲罰、抄過量作業、諷刺挖苦、謾罵等行為。

對於教師體罰學生的行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處罰措施。根據《未成年人保**》、《教師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對於體罰學生的教師本人可以進行以下處罰:

1.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師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按現行教師管理許可權,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教育部門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行政處分的種類包括: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解聘包括兩種:解除崗位職務聘任合同,由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解除教師聘任合同,被解聘者另謀職業。

2. 體罰學生情節嚴重(如手段殘忍、造成傷害甚至死亡結果),構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因體罰學生對學生或學校造成損失或損害的,還應依照《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第二十一條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體罰基本概念

1. 體罰必須是懲罰,不為懲罰而實施的,不是體罰,如體育課時跑步熱身、定期段考等。

2. 體罰必須訴諸身體,不訴諸身體的懲罰,不是體罰,如語言羞辱、罰款等。

3.體罰必須造成身體或心理的痛苦,不造這兩種痛苦的懲罰,不是體罰,較近於犯錯的宣告,如私下罰站兩分鐘。但「痛苦」之有無,應考量罰則本身的合理性、受罰者的身心狀況、施罰者的執行態度等,例如明知學生腳傷,卻罰他站兩分鐘,是體罰。

4. 未造成身體痛苦,但造成心理痛苦,又係借由控制身體而行之者,是體罰,如強迫學生「當眾」罰站兩分鐘等。

5. 身體上的「痛苦」不以「痛楚」為限,所有生理感官上的不舒適均是,如以強迫憋尿、強行搔癢、強迫看色情片、強吻等處罰,都是體罰。

6樓:匿名使用者

律師看法:體罰學生的老師都要被追究什麼法律責任,承擔哪些法律後果呢?

7樓:哈哈親愛的

老師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等法律。老師承擔的責任,要看問題的嚴重性,一般會給予教師「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第十五條規定,「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規定,「禁止體罰學生」;《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要給予教師「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樓:我的寶貝琦兒

老師體罰學生違反了《中華人民

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相關法律的規定。

承擔的責任:向教育部門投訴。造成輕微傷以上的要承擔行政或刑事法律責任。

事實上,不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都對體罰的違法性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也就是說,體罰學生,不管是否產生了嚴重的後果,其行為的屬性肯定是違法的。具體而言,該案例陳老師體罰學生何某至少在如下幾個方面侵犯了該學生的權利:

第一,體罰侵犯了學生的身體健康權。健康權是有生命的主體依法享有的保障其自身肌體生理功能健康的權利。青少年正處於身體的發育期,各種身體器官的發育還不成熟,採用暴力的方式體罰學生極易造成學生身體器官的損傷,嚴重者造成終身殘疾。

第二,體罰侵犯了學生的身體權。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主體依法享有自己身體的權利。身體權的內容為權利主體依法享有或支配自己的身體,他人不得非法妨礙。

體罰中侵犯身體權的情形最為多見,因為身體為生命之載體,侵犯生命權、健康權等都是從侵犯身體權開始的,如該案例中何某被扇耳光,未必危及其生命、但卻損害其生理功能,破壞其身體。

第三,體罰或變相體罰侵犯了學生的人格尊嚴。人格尊嚴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憲法》第38條有明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陳老師教學中的體罰行為,,其實質是教師的人格凌駕於學生人格之上的一種表現,每一次體罰都會對學生心靈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這種心靈傷害是永久的,很難癒合的,有時甚至是無法癒合的。

9樓:美好展望

很多家長不知道怎麼辦!我告訴你們,首先撥打12345告這個老師,然後撥打110去學校抓人,就這麼簡單。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體罰行為違反了我們國家的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未成年人保**的相關規定。

如果有嚴重的體罰現象,是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的。

體罰主要是指老師採用暴力的方式方法或者以暴力的方式去威脅,或者使用其他的具有強制性的方式,對學生的身體健康進行侵害的侵權行為,具體行為比如使用手或者工具打學生,要求學生罰站或下蹲,或者其他超越身體動作的運動等。

變相的體罰,這是一種採用間接的手段已達到對學生懲罰的目的,包括肉體和精神上的懲罰都會對學生造成傷害,如果布置大量的作業,對學生辱罵諷刺等。對於體罰學生的老師,我國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可以對其進行處罰,處罰的方式和力度也會根據老師體罰學生的具體情況來定。

行政處分也根據涉事老師體罰學生的具體情況可以分為警告、記過、降級、撤銷職務、開除解聘等。如果體罰學生很嚴重的,比如不擇手段,對學生造成不可修復的損害甚至死亡時,那麼就構成了犯罪,會由法院對其行為追究責任並進行處罰。

還有就是因為體罰對所在教育單位造成損害的,比如名譽損失,那麼涉事老師也應該進行賠償。

11樓:魂來滄海

陳老師體罰學生造成了學生左耳失聰,情節嚴重,的確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12樓:

(1)違反了刑法的規定,構成刑法第234條關於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構成。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本案情況,陳老師傷害何某並致其左耳失去聽覺。根據《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第2條的規定,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的屬於重傷。因此陳老師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3樓:匿名使用者

白痴的學生,糟糕的學生,社會的渣滓!!!!!!!!!!!!

下列屬於體罰學生的行為是()讓1-2年級的小學生乙個生字抄寫10遍

14樓:趙群芳

王某上課講話,老師責令其抄課文30遍

某學生嚴重違反學校紀律,老師讓其寫深刻檢查,不少於1500字

15樓:蕞噯

你也是參加小學生發律知識競賽的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很正常,不過,我們老師沒這麼嚴厲!

17樓:匿名使用者

是王某上課講話,老師責令其抄課文30遍。

為什麼部分教師會體罰學生呢?老師為什麼體罰學生?

一方面,從家長的角度來講,不打不成才 這是中國家長教育孩子的方式,也正是因為這種教育孩子的方式,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讓老師對孩子進行教育,而部分教師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沒有行使好這一權利,而是出現了暴力傾向等違規違法行為。另一方面,從學校教師這一角度來講,教師體罰學生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也想利用這...

關於老師體罰學生的。關於老師體罰學生的法律

當然屬於違法,危害他人人生財產安全罪,只是她們能夠鑽了法律的空子罷了!如果是在英國,別說老師,就是父母也不允許隨便打自己的孩子,要是被發現得面上幾天的壁了。這種老師手賤!孩子肯定都會犯錯的,那老師我問你,你犯錯了,我打你的耳光。你願意嗎?就是說呀,那麼道理一樣的 要學會尊重別人,而且這算違法 打人違...

要不要賦予老師體罰學生的權利,老師體罰學生違反了哪些法律?要承擔什麼責任?

教師體罰學生的相關法律規定 體罰是指教師以的方法或以相威脅,或以其他強制 內性的手容段,侵害學生的身體健康的侵權行為,如毆打 罰站 下蹲 超過身體極限的運動 刮臉 打嘴巴等行為。變相體罰,是指採取其它間接手段,對學生肉體和精神實施懲戒並使其受到傷害的行為,如勞動懲罰 抄過量作業 諷刺挖苦 謾罵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