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分析,急有關法律的案例分析

2021-03-06 01:18:00 字數 5236 閱讀 5280

1樓:法學院法老周捷

1. 如果姜女士提起訴訟,可以要求的賠償專案包括那些? 專案名稱解釋以及依據並初步確定各項的賠償金額。

如果姜女士提起訴訟,可以要求的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樓:蕭劍

這是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根據《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 1 年:

(一)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姜女士在06 年 1 月至現在早就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即使以維權為由起訴張某的話,法院是可以受理的;但對其訴訟請求是得不到法律支援的。

上述意見供你參考。

3樓:剛之淚

這明顯是乙份作業啦!

堅決拒絕幫人作作業!

^_^ 以前為了作一題象這樣的昨天,來回圖書館n次,用上乙個星期的時間啦!作業要自己作哦

4樓:抱著法典的寶寶

你這樣一道大題,沒有人回回答的,因為太麻煩,你最好分著問,也許還會有人回答

如何製作乙個優秀的法律案例分析*** 急!!謝謝

5樓:匿名使用者

一、可以以提問或者故事的方式引入案例

1、以提問的方式引入案例便於調動聽眾的積極性,同時對案例積極思考,便於你做正確引導,講起來不太吃力;

2、以故事的方式引入主要是借助案例本身的曲折性和常見的生活場景,以抬高聽眾的認知意識,這樣的方式容易讓人接受和產生共鳴;

3、在製作***的時候盡量地插入較為貼切、幽默的**以增加受眾的興趣,增強受眾對案例的記憶。

二、在案例之後,需要擷取部分情景提出問題,著重分析重點、難點,方式可以靈活一些,但提問和分析要有邏輯性,在解決問題的時候並列舉相關法律條文,一是增加說服力,二是增加受眾的知識面。

三、對案例主題進行歸納總結,並作出整個演講的結論。

6樓:啊a暗暗

案例爭議焦點

要點歸納結論

跪求答案(急!!!)法律案例分析

7樓:匿名使用者

案例一1.乙可以向其妻弟主張一萬元的債權,但必須通過合法程式向法院進行申請,在法院允許後方可取得。

因為小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小店引起的債務問題也由夫妻共同承擔。再者根據代位求償權,乙完全有理由向法院提出申請,來取得對甲妻弟的債權。

2.乙可向法院申請撤消甲妻的行為,因為此行為明顯損害到乙的合法利益,甲妻的行為是為逃避第三方債務。

案例二1.李四可以在8.16讓張三承擔違約責任,因為張三在8.16已經將畫賣給王某,李四的預期利益已經受到侵害。

2.可以,因為張李的約定在8.20,如果此前李都無法得知畫已被第三人取得,那麼在交畫當天知曉後仍有權提出讓張承擔違約責任。

3.不可以,因為雖然付款行為在先,交畫行為在後,但張三不能在李四付款的時候拒絕合同的履行。

8樓:匿名使用者

1、乙不能向其妻弟直接主張一萬元債權。

2、若甲妻免除其弟的債務,乙方應向法院申請其處分無效。

9樓:素月_素心

案例一:

假設兩項債務均已經到期,則如果甲怠於向其

妻弟主張債權(即追債),乙可以向其妻弟行使代位求償權。

甲或甲妻處分債權的行為一般都是其合法權利,因此不屬於無效法律行為。但若損害第三方,即乙方利益的話,被損害方有權申請法院撤銷。問題在於甲妻有無權利代表甲免除其妻弟的債務,那就要看甲的個體商店是否屬於婚姻共同財產。

如果甲妻無權處分甲的債權,那麼其免除行為根本不生法律效力,也不用經過法院去撤銷或宣告無效。

案例二:債權的同等性

在同一物上可以並存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債權,且該債權之間是平等的,沒有優先性。

張三與李四之間、張三與王某之間的兩個買賣合同均已生效,且均受法律保護。一方違約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但最後究竟由李四還是由王某得到畫的所有權,就看張三將畫交付給誰。如果張三將畫交付給李四或王某中的一人,則應當向另外一人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張三將畫交付給李四和王某以外的人,則應當對李四和王某承擔違約責任。

可見,關鍵的問題在於看張三是否有交付行為。

10樓:匿名使用者

標準答案:

1、乙不能向其妻弟直接主張一萬元債權。

2、若甲妻免除其弟的債務,乙方應向法院申請其處分無

有關法律的案例分析

11樓:我去月球遼

法律型案例分析包括分析背景和目標、基本情況、分析所用的理論介紹、分析過程、相關問題討論和對策**、進一步的思考等。以具體的案例或者某一型別的案例作分析報告

正文

關於副職幹部過多過濫問題的案例調查報告

一、案例概要

(一)案例**

關於副職幹部過多過濫問題案例來自於《半月談》(內部版)xx年第2期。

(二)案例內容概要

最近,在陸續召開的地方「兩會」上,副職過多的問題也再次成為代表委員的議論話題。一些地方配備的副市長、副秘書長等竟然超過了兩位數。

客觀上說,領導幹部的職數配備有嚴格的規定。特別是十七大前的新一輪地方黨委**換屆中,**對地方黨委「副書記」職數作出了減少的統一規定。

但是,在一些地方還是出現了副職幹部過多、甚至過濫的問題,副秘書長10多個,副鎮長一大桌還坐不下。其原因有三:一是減牌子難減人。

一些地方啟動了大規模的撤鄉並鎮工作,牌子好撤,但**難消化,所以只能都擠在乙個牌子下;

二是增新人難減老人,幹部退出機制不暢,導致幹部走得少,來得多;三是掛職幹部「身份需要」。雖然掛職幹部不佔職數,但客觀上還是多出了不少帶有副職名頭的**。

二、案例分析及對策

(一)案例中發現的問題

第一,機構臃腫,人浮於事,嚴重存在「十羊九牧」,官多民少。對於高層的領導來說,多幾個副職的位子便於他們控制下屬,層層設人,領導不必躬身於職工和群眾當中;副職多是導致病垢百出的主因,如果一正一副或者不設副職,豈不「精壯」?

副職配多必然引起權力均衡、利益均等、關係協調等問題,最後歸結為加重百姓負擔。荀子曰「士大夫眾則國貧」。南宋的史堯弼指出:

冗員多生曠職,無其事虛設其官,無其功空食其祿,坐無事之人而食有限之祿,盡無窮之欲而有窮之財。致使財政入不敷出,農民負擔苦不堪言。

第二,副職過多,分工不明確,職能交叉,有利的事爭著辦,無利的事互相推諉,造成出勤不出力,辦事效率低下。有人不無諷刺道:三分之一幹,三分之一看,三分之一在搗蛋。

現實中副職之間互相扯皮導致工作效率低下且從事一線工作的人手嚴重不足的例子卻屢見不鮮。

凡是副職過多,冗員過剩的單位和部門,再有能力的一把手也難調動和發揮廣大幹群的積極性,最終下場難逃「為官一任,山河依舊,星星還是那個星星,月亮還是那個月亮」的結局。教人做事要精益求精,否則,即使有一千隻手也解決不了問題。

第三,官多必令出多門,互相制肘,無所適從。副職也都不是省油的燈,為了一點實權也是明爭暗鬥,正職整天疲於平衡關係,權力要平衡,待遇要均分,利益要均攤,不能有絲毫的偏心和馬虎大意。否則,矛盾不斷,小事難辦,大事叫你出亂。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於「權」力之乎也,權是角逐的最終目的。多位子可以便於他們平衡關係,你塞乙個人,我也塞乙個人,皆大歡喜;多位子也有利於某些有心搞腐敗的領導批發官帽,坐地收錢。當然,還有重要的一條,因為多設副職的位子產生的各種成本由國家埋單,領導個人並不掏半文錢。

(二)行政管理學理論依據

第一,主體部分失靈,**機構與人員設定的體制出現問題,現在更多的是根據上級的好噁來設定官位的多寡。管組織人事幹部任免編制部門沒有決策權,不管編制的手裡握著使用權。編制都是行政一把手擔任機構編制委員會主任;可是提拔使用幹部的決定權卻在黨委部門的一把手;這樣自然會造成管事者說了不算,不管事者說了絕對管用。

有時再加上檔案規定有彈性,諸如可配副職若干和可適當增配副職,無形告之副職配置可隨意性,久而久之,副職便失去了限制;像副秘書長任用程式簡單,又無需人大部門通過,更為副職氾濫開了綠燈。

第二,作為監管人事任免和具有選舉權的人大和人大代表,有時為了一團和氣和怕得罪黨委**,放棄監督權和主張權,褻瀆了人民賦予的職責和權力。副職的多而濫增加了國家的執行成本,而這些成本最終要轉嫁到納稅人的頭上,加重他們的負擔。

社會上現在都質疑大量超員的副市長、副縣長、副鄉長是怎麼能通過人大被任命的。附件器官失效也應承擔責任,不能一推了之。監督者不主張自已的權力,就必然導致有權力的人濫用權力。

第三,官本位是我國舊體制帶來的老病,只要沒有「新藥」對症下藥,很容易舊病**。比如特權思想和官官相護等,一旦發作就像流行瘟疫一樣迅速蔓延。

身體多病最容易被細菌乘虛而入,是**腐敗的絕佳時機,收了人家的錢不提撥人家怕被「撕票」,違規提拔又怕出問題,只好給人搞個容易的「肥缺」(副職),多乙個少乙個都無所謂,最起碼不會踩紅線犯錯誤。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

第一,制度管人,法律治事,真正讓法律使想犯錯誤的人不敢犯錯,讓制度使有機會犯錯的人犯不了錯,讓正義使有機會犯錯的人不願犯錯,讓道德使犯了錯的人自已認錯,讓良心使犯了錯的人感到懺悔和自責。

用法律和制度去約束手中的權力,改變權大於法,人管制度的本末倒置的現象,科學設定機構編制數額,精兵簡政,不因事設廟,因事設人,建立高效的幹部隊伍。

第二,尋求良方,深化人事幹部制度改革,標本兼治。對非法設定的機構和副職一律砍掉,新提撥副職採取競爭上崗,公平競爭,能者上庸者下。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公開用人條件,公開缺位職數,公開選撥程式,公開公平競爭,公開競爭結果,才能讓人心服口服,彰顯競爭魅力。

對違規提撥副職者實行追究制,負連帶責任,輕者丟官,重者法辦。歷史不會重複它的事實,歷史會重複它的規律,對待副職過多的最佳方法是對症下藥,最好的狀態是正常,最有效的手段是平衡,最高的境界是自然。

三、分析的結論及其推論

結論民意希望**精簡不合理的**設定、切實減輕地方財政負擔、克服人浮於事弊端、提高行政效率。近些年,***、***三令五申要精簡機構、精簡人員,要提高**工作效率,建設「廉潔、高效**」。

但不少地方**反而越來越甚,機構設定越來越多,人員越來越臃腫,幹部隊伍越來越龐大,副職配備越來越豪華,幹部級別越來越高,無限度、無節制、無約束地配備和任命副職的豪華陣容,副職過多過濫似乎成了一種趨勢,大有蔓延擴充套件之勢。

冗官冗員似乎成了中國的一大特色。冗官冗員不僅佔用了過多的公共資源,加重了納稅人的負擔,增加了財政預算和行政開支,而且人浮於事,一些**互相制肘,互相推諉,互相扯皮,行政效率低下,同時也助長了幹部的官本位思想,和為人民服務的公僕意識錯位,實在是弊大於利。

有關法律案件的問題,有關法律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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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如果是法官,應該怎樣判決。以脅迫方式訂立的合同,屬於可撤銷的合同。享有撤銷權的一方應當是被脅迫的當事人,脅迫方無權撤銷。錢某無需提供證據證明自己存在被脅迫的情況,因為雙方當事人錢某 孫某均認可的事實可以作為案件事實認定。因此,錢某只需認可孫某提出的脅迫事實,法院就足以認定孫某脅迫錢某達成買賣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