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人人可以擁有幾塊宅基地,農村人乙個人可以擁有幾塊宅基地?

2021-03-04 08:54:44 字數 1614 閱讀 7150

1樓:潘增飛

不是乙個人,而是乙個家庭擁有一塊宅基地。如果有兩個兒子還沒有分家,那麼可能會寫乙個人的名字,一般來說一戶一地,不過要弄清家庭成員的關係到底是幾戶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限制,就是合法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一家一戶一宅基。。。。。。

乙個農村人,可以擁有多少農村宅基地?

4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審核,由縣級人民**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5樓:潘增飛

問題多不要緊,法律非常簡單,**有管理宅基地的權力,他們既可以依法發放,也可以依法收回,附帶可以處罰。符合使用宅基地的基本條件有3個,1.本村家庭,2.

符合一戶一地規定,3.宅基地本身符合規劃,違反這3條中的一條,基本就符合收回規定,**就可以依據收回規定收回宅基地,證件和宅基地使用權是一併處理,同樣可以辦理或者廢除。法律規定了**可以隨時審查宅基地使用情況,依據規定作出決定。

另外一戶一地的一戶是風俗習慣和法律決定的,不是任由群眾隨便說。承包地是家庭承包的,人員發生變化,家庭存在就繼續承包,村里可以更改名字,農業補貼存摺改名就是例子

農村戶口乙個人名下可以擁有兩套宅基地嗎

6樓:home好人乙個

一人不能有兩塊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

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審核,由縣級人民**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7樓:潘增飛

應該說現實中確實存在這種情況,例如家裡的第二個男孩子符合發放宅基地的條件並且已經發放了,但是弟兄們還沒有分家,那麼這時候的家庭是可以登記兩塊宅基地的,因為是只登記戶主的名字,不正確理解的話就是乙個人名下有兩塊宅基地

8樓:仙人掌v奧特曼

按照法律規定是不行的,因為農村,本村農業戶口一戶一宅,這是法定的,如果有村民找到村委會,你家就要交還村里一處,至於地基上的房子,由村里處理,或者你村哪家沒宅基地,將你家宅基地批給他,讓他補償給你建房的錢。總之你著這處多出的宅基地,沒人問就沒事,如果有人找就是麻煩。因為這是違法的,如果村民找到上級**,你的村幹部要被說是不作為的。

希望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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