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裡的公司名字和現實中的一樣會犯法嗎

2021-03-04 07:49:17 字數 1499 閱讀 4647

1樓:一枚菜籽

一般沒事,有許多**裡都會出一些品牌公司的名字,比如郭敬明的《夏至未至》裡出現多次ck,法律上或許會有問題,但大多數都不會追究

2樓:尾潔猶嫻

同意樓上的說,**角色的姓名和真人姓名一樣這是不會犯法的,世界上同名同姓的多了去了

寫**的時候,隨便取的名字萬一與現實中的每乙個人的名字相同,算不算侵權?還有,**可以用真事麼?

3樓:兔女郎

**裡面的名字與現實中的名字相同的話,當然不算侵權,全世界那麼多的人,名字相同的也很多,電視劇集中有些人物的名字也有可能是跟我們現實中的人名一樣,所以不算侵權滴。

你說的真實故事當然可以寫**呀,有很多**都是現實中發生的,比如說自己的經歷,別人的經歷。都可以拿來當**寫出來與大家分享。

希望能幫到你。

4樓:後來奈你

應該不算,不過最好註明一下,可以用真事,不過最好不要用上最真的事,因為那樣脫離了**本身帶走點科幻,天馬行空的思維!

5樓:長安的街角

侵權算不上吧,**當然可以是真事了,只是你的**不會正好是真人真事一起的吧,也可以稍微改改的嘛。

6樓:茂名水彩

你用個真人名,來個真事件,還是寫紀實的吧.老兄.

寫**可以用到現實中的公司和遊戲,以及人名嗎?這是侵權嗎?

7樓:px午夜冷風

人名不屬於侵權,但是對於大家都廣泛周知的,比如劉德華、張學友、周杰倫。你要是用他們的名字就屬於侵權了。 全國重名重姓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比如說李萍、楊洋、揚帆,全中國的重名你都數不過來 怎麼又能說是侵權呢,著作權中所謂的姓名權也只是 直接針對的某乙個特定人,能給侵權者帶來商業利益。

在**裡出現真實的地名和商店名算不算侵權

8樓:匿名使用者

地名不算,商店名算

根據**型別:

文學作品是人的腦力勞動創造的智力成果,允許人們虛構情節,杜撰人物。關於文學作品與某公民的情況相仿算不算侵權,應區別不同體裁的作品進行認定和處理:(1)對非記實性文學作品的認定:

撰寫發表文學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為描寫物件(例如文學劇本和**),只是作品中的情節與生活中某人的情況相仿,不應認定為侵權,不能對號入座,因為這類作品允許虛構情況,杜撰人物。(2)對記實性文學作品的認定:描寫真人真事的文學作品,對特定人進行侮辱、誹謗或者披露隱私損害其名譽的;或者雖未寫明真實姓名和住址,但事實是以特定人或特定人的特定事實為描寫物件,文中有侮辱、誹謗或者披露隱私的內容,致其名譽受到損害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如果作品中沒有人格侮辱、誹謗內容,只是時間、地點等個別細節和枝節問題失實,不能構成侵權。這類侵權主要反映在報告文學作品中。

9樓:匿名使用者

算,那是最好的證據啊,

建議你換乙個看上去很常用,卻沒有的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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