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開汽車正常行駛被一左轉彎汽車撞到,要負什麼責任

2021-03-04 06:16:05 字數 6321 閱讀 6286

1樓:剎英

你車沒有違章的話,對方責任大。你不用報保險。

2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左轉彎汽車責任大一些。

變道的所有車輛,必須仔細觀察與避讓正常行駛的車輛,所以變道車輛在出事故的時候責任更大一些。

另有說法是乙個巴掌拍不響:正常行駛的車輛在出事故以後,也負有觀察不仔細的責任,所以應該承擔少量責任。

具體的話,損失不大就讓對方賠償你現金,自己走人。損失大就讓警察來判定責任然後報保險處理。

交通事故。我開汽車直行,電單車左轉彎撞到一起。責任如何劃分。

3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法規定,讓右側車輛先行

讓右邊路口的來車先行應該是有先決條件的,那就是無交通指揮和訊號燈時,當本車行駛到路口時發現右邊路口有來車,就應該讓右邊路口來車先行。

1、當本車行駛到路口時,見右邊路口來車沒有讓行,發生相撞事故,且對方車沒有違規行為,那麼本車就應該是全部責任;

2、當本車行駛到路口時見右邊來車沒有讓行,發生相撞事故,且對方車有違規行為,那麼就應該根據雙方違規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可能是同等責任,也可能是主次責任;

3、當本車行駛到路口時沒有發現右邊路口有來車,那麼理所當然的就應該正常直行,行駛到過中線時突然發現右邊路口有高速行駛的車輛過來,本車此時已經來不及躲讓而相撞,如果本車也有違規行為,就應該根據違規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雙方可能是同等責任,也可能是主次責任;

4、當本車行駛到路口時沒有發現右邊路口有來車,那麼理所當然的就應該正常直行,行駛到過中線時突然發現右邊路口有高速行駛的車輛過來,本車此時已經來不及躲讓而相撞,如果本車沒有違規行為,對方就應該是全部責任

我的車在左轉彎的時候被直行的車輛撞到了後面,交警說是我的全責,難道撞我車的人一點責任沒有嗎?

4樓:天線寶寶

是同向的直行車bai還du是對面的直行車?如果是同向zhi的,你應該提前dao打轉向燈,確內認後才能更變容車道,如果是對面的車撞到你的後面,按道理不是你全責。

追尾責任認定

1、並線前車剎車 遭後車追尾

在行駛過程中,如果我們在並線超車且車身已經基本完全駛入旁邊車道時,遭遇前方車輛突然急剎車致使被後面的車追尾時,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所以,是否為同車道行駛是確定事故雙方責任的關鍵,如果被追尾車已經並道,則應由後車負事故全部責任,而如果被追尾車並道存在過錯,則由雙方按照各自過錯比例來承擔事故責任。

2、三車距離太近 導致三車追尾

高峰時期擁堵路段,由於車與車的距離都很近,一不小心就會發生三車或三車以上的追尾事故,這種情況下的追尾責任認定,就要由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後來綜合判斷了,比如如果是第三輛撞擊第二輛,致使第二輛撞擊第一輛,那麼第三輛車全責。

5樓:匿名使用者

是同向的直行車還是對面的直行車?如果是同向的,你應該提前打轉向燈,確認後才能更變車道,如果是對面的車撞到你的後面,按道理不是你全責,

6樓:ehe磊子

你的車在右轉彎的時候,被直行的車輛撞到了屁股,交警說是你的全責,內難道他就沒有責任嗎?其實這個容要看當時的情況,交警說的應該是不會錯,當時的情況如果說,你也沒有明顯的錯誤,人家也沒有明顯的錯誤,紅綠燈也都沒有闖,都是正常的行駛的話,肯定要算你的全責,因為在考駕照的時候有那麼一條,你還記得嗎?那就是說轉彎的一定要給直行的車輛讓路。

這個很有可能考慮的,就是說轉彎的時候速度並不快,直行的車輛車速一般都是比較快,是比較難以控制的。也就是說直行的車輛比轉彎的車輛在速度上,要難以控制。所以說要求轉彎的給直行的讓路。

你在路上轉彎,走過頭去不固定,當然你看不到後面,人家執行的來不及剎車,就撞上了屁股車屁股,當然交警要算你的全責。

7樓:匿名使用者

是沒責任啊,你的車壓線了,他是正常行駛啊!

8樓:喜歡火車

既然交警認定你全責,那肯定有他的理由。

你在什麼車道轉的彎?看來是有違章!

我在機動車道正常行駛跑出乙個人撞到我的車上我該負什麼責任 5

9樓:匿名使用者

報交警處理吧,這種情況應當是行人負主要以上責任。因為交通法規定,行人不得在車輛臨近時加速橫穿道路。

但是交警很可能以你是機動車有保險對方是行人而判定你負一定的責任,便於事故處理。

不管怎麼樣,有人受傷的交通事故應當要報警處理,免得以後麻煩。

10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

有交警部門劃分責任!如果你沒有報警就是屬於私了,!!!!!

汽車直行電動車左拐,相撞,汽車應負什麼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汽車直行,電動車左拐導致相撞,汽車應該負次責或者無責。

機動車道路行駛交通規則:

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第四十三條 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訊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訊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應當減速或者停車,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明顯標誌。在公路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並應當依照公路法的規定執行。

機動車載運**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應當經公安機關批准後,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

第五十條 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 貨運機動車需要附載作業人員的,應當設定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電單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定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第五十三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訊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第五十四條 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進行作業時,在不影響過往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駛路線和方向不受交通標誌、標線限制,過往車輛和人員應當注意避讓。

灑水車、清掃車等機動車應當按照安全作業標準作業;在不影響其他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不受車輛分道行駛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駛。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所以,我們仍用犯罪構成的四要件說來闡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徵。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汽車直行,電動車左拐導致相撞,汽車應該負次責或者無責。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條 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擴充套件資料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九)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誌的;

(十一)駕駛機動車載運**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十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我開汽車正常直線行駛前面右車道一輛機動三輪車未打轉彎燈突然轉彎掉頭我來不及踩剎車撞上誰的責任

就按當事雙方的行駛路線看 不考慮雙方有否其它交通違法行為 應是機動三輪車的責任,理由是不按規定變道及讓行是此事故的主因,這屬於路權讓行規定,即你車有絕對優先通行權,對方必須讓你方車。我騎電動車靠最右邊直線行駛,對方開車在我左側另一道,他未打燈直接右轉彎,把我撞了,交警卻不判責任 5 我和你差不多,我...

開車正常行駛。被騎電動車的人撞了對方喝酒開車醉駕

找交警處理吧 你又沒有喝酒 相信交警不會難為你的。遇到交通事故首先要找交警來處理啊!更何況你又沒有責任。本人駕駛機動車在路上正常行駛被一喝酒後騎電動車的人撞到引發事故責任如何分擔 交警部門作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與民事賠償密切相關,但不具有等同性,即事故責任劃分與民事賠償比例存在一定的區別,主要存在以下...

今天騎電動車在路上正常行駛被後來的汽車颳倒受傷責任算誰的

不對,司機負全責,他開車沒有與你保持安全間距!按你的描述應該是司機全責,機動車與人發生事故時,機動車是強勢一方,而且司機開車需要觀察瞭望和保持安全距離,司機全責。我今天騎電瓶車在路上正常行駛,忽然有輛汽車,從旁邊衝出。導致我一驚下急剎摔倒了,算誰責任?碰到你了嗎?沒碰到這就不好劃分了,人家屬於正常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