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超車變道後面車撞到我葉子板了誰的責任

2021-03-04 06:16:05 字數 2955 閱讀 5617

1樓:途虎話養車

前車變道,後車撞上,沒有很好的說明白,所以!你提的這個問題。你說的這個後車是在哪個車道了?

如果,前車和後車,後車由於沒有保持安全的距離,我只能談談我的看法,而後車正常直線行駛,那是前車的責任。如果,前車和後車,在乙個車道。前車變道。

那麼屬於追尾,那就是後車的責任你好,不在乙個車道。前車屬於猛打方向盤,快速變道。

2樓:abc水煮白菜

我估計是你,因為你是在變道,對方是正常行駛。他撞到你的葉子板,那麼說明你超車時候沒有注意後方來車。

我的車正常超車他忽然左轉撞到我車旁邊了是誰的責任.

3樓:王一一

左轉變道車輛的全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3、倒車、溜後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訊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

11、衝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發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一般交通事故私了注意事項:

1、要理智地面對事故現實

發生了事故,見到自己的愛車受到損壞,難免心生怒火、情緒急躁。有的當事人情急之中,忘了保護現場、勘查現場的正事,在沒有獲取證據的情況下直接和對方去理論是非,往往話不投機,發生口角,更有甚者還拳腳相加。結果,重要證據滅失,小事變大,非但事故無法「私了」,還要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

這起事故的處理方法本來應當是:發生事故後,豐田車司機先賠禮道歉,計程車司機接受道歉,雙方共同保護現場,如果願意「私了」,即填寫《協議書》或在空白紙上記錄有關情況,然後撤除現場,將車輛移至路邊協商賠償的數額及方式。

「私了」的法律用語是「自行協商」,既然是協商,那麼就要把一些問題看得淡一點,互相作出一定的讓步,共同找到乙個都能接受的平衡點,使「私了」結果「雙贏」。「私了」交通事故,不但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法,而且從更高的意義上講,也是檢驗和衡量現代人們的交通意識,文明程度,交通和諧的乙個尺度之一。

2、遇到人員受傷不要輕易「私了」

前面雖然介紹過對傷情的判斷方法,但是在此還是要強調,遇到有人員受傷的事故要謹慎行事,不要輕易選擇「私了」的方法處理事故。

實踐中常遇到這樣的情形,即事故發生時,當事人只是感覺身體某個部位不適,以為僅僅是軟組織挫傷而已,於是簡單對事故進行了「私了」。但是當天晚上或第二天傷情加重,甚至死亡。

此情形經常發生在有行人或騎車人參與的事故中。因為交通事故基本都是突發性的,行人和騎車人一無防備,二無防護措施,受傷在所難免。所以,駕駛機動車碰撞了行人、騎車人,即使對方願意「私了」,但只要稱自己身體**傷了或不舒服,我們就要放棄「私了」及時報警,

並勸說對方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這樣做的好處,一是,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二是,防止事態擴大化;三是,萬一遇到心術不正的人「碰瓷」,我們也可以通過報警和醫療部門對其進行檢查,揭露他的「嘴臉」。

3、「私了」事故時要防止財物的丟失

「私了」事故時間雖然短暫,但是雙方都是在車外進行勘查、記錄和協商,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處理事故當中,而且視線也會游離於自己的財物。此時如果遇到扒竊者,就會禍不單行,造成更大的損失。因此,在「私了」前要將車輛的門窗關閉鎖好,不給壞人以可乘之機。

另外,遇到行人或騎車人受傷進行救助時,要注意揀拾其脫落的隨身重要物品,既是對私人財產的有效保護,也可以防止事後雙方為財物的丟失而「扯皮』。

4樓:匿名使用者

左轉變道車輛的全責。

根據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3、倒車、溜後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訊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

11、衝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發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5樓:匿名使用者

超車的要保持充足的安全距離,包括縱向的和橫向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後車發出超車訊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當降低速度、靠右讓路。後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6樓:逆天妖男

你的還好,我的情況跟你的一樣,交警是他喊來的,判我全責,真心累,難道沒貓膩?

7樓:古比比古

後方車輛要避讓前方左轉車輛

8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強保有兩千財產賠的.他的強保也有.找保險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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