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簽訂怎麼賠,工傷賠付協議怎麼簽訂

2025-06-01 20:00:11 字數 4109 閱讀 9564

1樓:善者仁心樊映川

一、工傷賠付,要根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鑑定進行相關的賠償,按照評定的不同級別,由公司和社保部門在各自的範圍內進行相應的賠償,如果公司有為其繳納社保,則公司應當承擔工傷期間的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社保部門承擔工傷期間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等,如果公司沒有繳納社保,則所以的都應當由公司承擔;

二、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社好州基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跡輪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友謹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2樓:愛笑的賽宗妤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衫野粗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您被鑑定為10級,按照工傷賠償標準,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脊空人提出解除勞動或鎮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工傷賠付協議怎麼簽訂

3樓:吳莉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後,根據我國《勞動法》第77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申請調解、提起訴訟、仲裁,也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工傷事故賠償協議時,應當注意以下幾大方面:

1、協議簽訂前是否有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事故賠償協議解決前,應先進行工傷認定。進行工傷認定的主要目的是對該起事故定性,明確該事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2、協議簽訂前是否有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的勞動能力的鑑定結果坦公升直接影響到職工的工傷保險賠償標準及待遇。在簽訂賠償協議書前,職工可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來確定職工應得的賠償金額。

3、關於賠償的專案範圍。

在賠償協議書中對賠償專案的預定需明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至第43條對工傷保險待遇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其中內容包括: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醫療費、誤工費、傷殘津貼、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

申請工傷認定時效要求很重要,很多人因為工傷沒有及時申請認定,所以喪失了認定資格。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是發生工傷後,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可以在乙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情況特轎山殊的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二、工傷認定結果時間。

申請工傷認定之後,多長時間能有結果呢?申請工傷認定後,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當受理,向用人單位送達舉證通知書,進行調查,並在60天內作出工傷認定閉信中決定書。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可以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

對依據《職業病防治法》作出職業病診斷或鑑定的,可以不經過調查,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

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工傷認定書後60日內向人民**或上一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複議,或3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簽訂工傷賠償協議後悔了

4樓:北京家問事務所

簽了工傷賠償協議後可以後悔嗎 如果協議符合 法律法規 並且是雙方自願平等,那麼就不能反悔。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該條款應屬對用人單位的一項強制性規定,在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給予勞動者工傷保險待遇,按晌空照工傷保險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相關費用。 實踐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傷待遇發生糾紛時,雙方一般通過協商方式自行解決,以便節約 仲裁 的時間及經濟成本,因此,產生了工傷賠償協議書,那麼工傷賠償協議書是否有效呢? 在具體案件中,如果雙方簽訂工傷賠償協議宴薯瞎時,不存在欺詐、脅迫、趁人之危的情形,應該是有效的,作為勞動者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不應該反悔。

如用人單位以明顯低於法定賠償標準與勞動者簽訂工傷賠償協議,那麼勞動者可依據顯失公平原則,啟動 勞動仲裁 程式,重新主張工傷賠償金。 綜上所述,在工傷的 傷殘等級 及可以主張的工傷待遇尚不明確時簽訂工傷賠償協議要特別慎重,最好在協商前就傷殘情況工傷待遇情況等諮詢手橘一下 律師,在明確法定工傷待遇的前提下確定 賠償金 額,從而確保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籤工傷賠償協議要注意什麼

5樓:王彪

法律分析:工傷賠償的專案繁雜,所以在賠償協議中對一次性傷殘賠償補助金、一次性勞動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勞動年限的補償金、醫療費、護理費等等賠償專案都要認真核實,約定清楚,都須逐一寫清,若表達不清楚,可能導致賠償錯漏。

另外,對於工攜雀傷賠償的數額也應當明確,看是否依據法律規定的標準來計算,建議最好請公證人員進行核准,這樣有利於減少不公平合理的情況發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絕遊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辯巨集早險**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私底下簽訂工傷私了協議有效嗎,工傷賠償協議雙方協商私下簽訂是否有效

職工在工傷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根據雙方意願可以達成調解協議,調解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經調解員簽字蓋調解組織章後才具有法律效應,私下簽訂的賠償協議,不具有法律效應。參照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第十四...

工傷賠償清單怎麼寫,工傷款賠付有明細清單嗎

工傷款賠付有明細清單嗎 法律分析 你公司去社保局報工傷待遇的時候需要提供你的各類發票還有醫院明細陵早慧清單,醫院清單就是你 詳細使用的藥品診療等清單,工傷保尺答險科會稽核清單裡醫療費有多少能報有多少能報,這一專案應該會有個小單子會寫的很清楚。評到傷殘等級的會有工傷保險待遇稽核表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部分...

超齡人員出現工傷怎麼處理,怎麼賠付

1 申請工傷認定來的,所在單位應當源 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