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易經忘憂
不會,如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辭退,則應當支付雙倍賠償金,如因合同到期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巧塌薯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孝者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衫褲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輪胎超人
從工作者的角度來說,按時上下班是人之常情,下班時間理應自己自由支配。但是從職場的角度來說,踩點上下班確實會給老闆留下不太好的印象,不過,能夠在工作的事情內完成鍵改工作就不要加班。
從工作者的角度來說,按時上下班是人之常情,下班時間理應自己自由支配。但是從職場的角度來說,踩點上下班確實會給老闆留下不太好的印象,不過,能夠在工作的事情內完成工作就不要加班。
看工作效率工作完成的很好為什麼不能踩點上下班?
多數情況下,在職的員工上班時間會有乙個浮動範圍,只要不遲到就行。而踩點下班的情況就比較多了,只要下班時間到了,就會準時打卡走人。
工作能力強、業務熟練的人。這些人往往工作有計劃、有思路,成熟穩重。工作任務不飽滿的人。
這些人往往在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和卜的上層部門,因從事的工作很難量化。工作缺乏責任心,」混日子」的人。這些人自己感覺看透一切,自己也不會有什麼大發展,大錯不犯,事不關己。
無論屬於哪一種工作狀態,只要正常按時上下班,都應屬於正常現象。作為單位領導或企業老闆應該理性看待,尤其是私營中喚亮穗、小企業的老闆,不能唯利是圖,把員工的正常上下班看成是工作態度不積極,既要員工經常加班,又不考慮員工的實際團難。
身為領導或老闆應該多關心和體諒下屬員工的困難,保證員工的正常休息時間,如果加班,應以自願為原則,並以法給予充分的加班補貼。只有這樣,才能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才能保持工作的聯絡性和永續性,才能推動各項工作健康、順利的開展,才能獲得真正的效益。
下班可以踩點嗎?
3樓:518姚峰峰
手頭上沒有多餘的工作,也就是在自己的本職工作完成的前提下,可以踩點下班。
第一,既然公司規定了勞動的時間,那就應該按照勞動的時間來自己安排每天的工作,有的時候即使工作繁忙自己來不及完成,那加班也是能夠接受的,但是如果說自己工作已經完成,又沒有什麼其他的事情,那到點下班,這是正常的行為。只是現在隨著職場壓力較大,或者有些公司裡的企業文化宣揚,員工無條件的為公司奉獻整事情而導致了職場上的一些內疚行為,有些人明明工作已經完成了,但是就不下班或者還有一些要在領導面前表現的,要等領導下班之後他們才走。這些其實既影響了整體公司的團隊氛圍,也會給團隊帶來不好的一面,比如說,有些員工就平時人浮於事,你到要快下班的時候就開始忙碌起來。
第二,工作要乾的出色,自己要努力,好像工作不是為自己做,而是為了做給領導看的,想在領導面前好好表現,尤其是上班的時候,人家都下班,他們就顯得很忙碌來表達自己的工作很多自己工作很勤奮。對這樣的風氣,如果公司在企業文化或者公司大家都跟風的話,就會坦雹造成到點的時候大家都故意不走,就等著領導先走或者等其他同事走了才跟著走,這樣其實對公司來講並沒有提公升多大的效率,反而導致員工之間會產生一些「內卷」的行為。
第三,所以如讓蔽帆果在手頭沒有多餘工作的情況下,那自己肯定會踩點,下班到點自己就可以走了,畢竟在工作中工作結束之後,還是要更多的考慮生活,要做到工作與生活的平衡,像有些人可能回去還要買菜燒飯,所以如果在單位裡不做無謂的消耗的話,可能會對員工的整個生活都會有一些影響啊並握。
為什麼要踩點下班?
4樓:呼延旭東
再過十年,我絕對踩點下班,多一分鐘都對不起自己。現在嘛,還是先省省吧,我還想保住自己的飯碗,多賺點錢。
你是不是想說加班也沒見多給你兩個銅板啊,那帶你看看我們單位這個月的事。
為什麼她的勞動紀律被扣了5分?」
因為她每天一到下班點就走了」
人家到時間下班有什麼問題嗎?」
大家都在加班,就她一聲不吭就走了」
你們這簡直就是胡整,到點李祥為什麼不能走,你們也沒有告訴她要加班,再說加班有加班費嗎?」
這是我們單位這個月才發生的事情,2021年新入職的一名大學生因為按時下班,結果在當月工資被扣掉100元,當員工詢問原因的時候,這是我從他們部門得到的答案,答案讓人出乎意料,但又覺得情理之中。
出乎意料是因為這個答案太過驚奇,只是因為卡點下班所以磨談就在人家勞動紀律上扣5分,怎麼想都覺得可笑。
但這不正是當下中國職場的現狀嗎?尤其是對於國企來說,加班沒有加班費,但卻有無數人這樣做,彷彿不加班就無法證明自己優秀,不加班就不能說明自己有多忙。
你沒說錯,加班沒有多給兩個銅板,但不加班卻讓你少了好幾個銅板。這還是次要的,如果你在領導心中留下這個不好的印象,那在很長時間內你都會因此而吃虧。首先領導會覺得你工作不飽和,會給你再分配工作,你可能會幹得比別人更多;其次你已經在領導心裡留下了不能吃苦的印象,在評優評先、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中都將吃虧;再者同事可能會孤立你,覺得你不合群。
準點下班一時爽,後果讓你要遭殃。
至於我怎麼看待踩點下班,從我個人角度而言,我當然覺得是好事,工作時間忙瞎擾碰工作,工作之外是生活,憑什麼要額外付出、裝腔作勢。
但在這裡我想借用黃曉明黃教主的經典臺詞替領導,「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員工個人怎麼看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領導怎麼看。如果領導認為每個人都該踩點下班,那踩點下班就是大好事,大家喜聞樂見。
但你覺得領導內心真的會這樣認為嗎?少年,你還是太年輕了。
5樓:流蒙子
1家裡面有事2不願意加班的3加班沒有任何意義。
踩點上下班有什麼問題嗎?
6樓:管吃管喝
在職場工作中,我個人是敢到點就下班的。畢竟規定的上班時間已經到了,按理來說我是應該到點就可以下班的。但是現實中的大多數情況是應該適當加一加班的,畢竟一天的工作量擺在那裡,有的時候那天的工作量比較大,到了下班時間還沒有完成,那麼我們是應該下班之後適當加一加班把工作完成再回家的,當天的工作當天完成,可以有效避免工作任務的堆積。
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講,我覺得如果每天都在加班,看似很努力一直在工作,但這種一直加班的心態就會從潛意識裡降低個人的工作效率,使工作拖拖拉拉,必須要加班到很晚才能完成,看似辛苦,實則不用心,偷懶。而踩點上下班的人現在也慢慢多了起來,對於這種情況,我覺得有好有壞。當然我認為大部分是好的,踩點上下班的人工作效率基本上都很高,年輕人在公司裡集中精力,能夠在規定的時間內有隱梁消效的,高質量地完成當天的工作,這種行為是值得提倡的,他們有踩點上下班的渣脊資本和勇氣。
而我說的壞的那一小部分人則是看著大灶知家都踩點上下班,不管自己的工作有沒有完成,看見別人走了自己就也走了,這樣的人在職場裡是不能夠走的長遠的。總結下來,我認為踩點上下班並不是一件壞事,他反倒會篩選出來真正高效率的人才來,刷掉偷懶摸魚的人。
你會踩點下班麼?
7樓:帳號已登出
我當然會踩點下班,事兒做完就可以。人生的旅途,山高海闊,天涯路遠;而渺小的我們總是容易迷失,以至於做出錯誤的選擇,但無論怎樣的錯誤,只要勇於承擔和改正,就不算太糟檔盯。佛家有云:
苦海無邊,回頭是岸。」無論我們走多遠,錯多少,只要肯回頭,就總會有更好的出路。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況且犯錯、是漫長人生中,人一輩子必不可少的;人生需要犯錯,因為有過錯,才會自省,自醒,自我領悟;從而才能更好的善待人生。不要因為一時的錯誤而懷疑自己的能力,也不要因為一時錯誤去否定別人的人生,人活一輩子,並不是因為乙個錯誤就能改變的。不要輕易氣餒和妥協,因為今天所有的錯,都是生命裡不可缺少的考驗,也是為了那個更精彩的明天。
人生於世,總是好壞各半,對錯相交;有些事、做錯了不必懊喪,有些路、走錯了不必驚慌。人生旅槐蠢襪途漫漫,路上總會有些起伏的波瀾,總會有些錯誤的遺憾。我們應該慶幸,因為在前進的旅途上,每一次錯誤,都是人生的又一次的成長,而我們也只有不斷的探索和犯錯,才能找尋到鉛激屬於自己正確的方向。
你會踩點下班嗎?
8樓:甲古龍韻
會踩點下班。
準點下班」「到點就走」,如今的一些年輕人,他們奉行這樣的準則,但也經常被領導批評。被批評後,他們也會上網吐槽,每次都能引發熱議與關注。甚至,還有人在網路上透露,自己「踩點下班被hr約談」,這就更加過分了。
類似的例子,可謂不勝列舉。在年輕人看來,這樣的規定「莫名其妙」,不合情也不合理;在職場老人看來,這似乎就是「潛規則」,就絕前旁該如此,年輕人還是要學著點。
過來人有過來並橡人的經驗,他們對年輕人諄諄教導,告訴他們職場要如何「避坑」。但年輕人卻覺得不甚合理,很多人無法接受。而這,也引發了不少的矛盾與衝突。
網路上的熱議,從某種意義悔神上來說,就是民意的體現。很多人覺得,到點下班不是「踩點下班」,那是個人合理合法的權益,也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而「晚點下班」的「配合性演戲」,從提公升工作效率的角度來說,沒有任何價值與意義。
作為一名勞動者,需要遵守時間規定,也需要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這是基本常識。從這來說,一名勞動者什麼時候可以下班,應該是按照自己的工作任務和上班時間來決定的。在上班時間內完成了工作任務,那麼就完全可以準點下班,沒有必要拖一會兒。
有人說,這就是人情世故,這就是江湖。但人情世故和江湖,並不能成為侵害勞動者權益的理由,也是可以「變更」的。固定地認定「不要踩點下班」的潛規則,其實也是走歪走偏的一種工作理念。
工作要以效率來評價,而不能用時間長短來定義,這應該得到充分的信仰。在上班時間上,也是如此。不能說,過去一直都是這樣,此前都是這樣的「潛規則」,就能證明此舉的合理性。
不合理的事情,永遠都是不合理的,比如不能踩點下班的潛規則,就是不合理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其實體現在方方面面,當正常下班都變成「有罪之舉」時,這本身就是對勞動者權益的漠視。對管理者和全社會來說,都應該改變這種陳舊的觀念,樹立起新時代的新觀念。
那就是,讓工作效率來說話,別讓狹隘的潛規則和「上班時間觀」來影響企業或機構的健康發展。
一言以蔽之,不要「踩點下班」的潛規則早該打破了。這無論是從道理上,還是從法律上,都是站不住腳的,既然如此,就不應該繼續允許這樣的陋習存在,而應該讓其走進歷史的塵埃,讓每一家企業或機構的管理者都能樹立起正確的價值觀。而這,才是勞動者之福,也才是社會之福。
到點就下班,你敢嗎?你敢到點就下班嗎?
到點下班這不是正常的嗎?我每天都是到點下班,有時候著急接孩子還會提前下班,到時和老闆說下就可以了。到點不下班幹嘛呢?難道工作沒有做完嗎?還是一定要比老闆下班晚呢?面試的時候說什麼時候下班就什麼時候下班啊,除非臨近下班了有點著急的工作,一般也不會出現這種情況。下班不積極思想有問題,我一直是這樣認為的。...
保姆下班路上摔倒算工傷嗎,保姆下班路上摔倒屬於工傷嗎
保姆與雇主之間的關係為典型的僱傭關係。上下班途中意外屬於工傷,而工傷只發生在勞動關係中。僱傭關係不同於勞動關係。勞動關係適用 勞動合同法 工傷保險條例 僱傭關係適用 民法通則 民法通則中規定,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合同約定為準。也就是說,保姆上下班發生意外,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雇主承擔責任,那麼雇主不承...
下班後的時間應該用來提公升自己嗎,下班後,能做一些什麼提公升自己,或是對自己各方面有益的事?
是的!一定要下班後的時間事實上也包括上班前的時間,每天二十四小時,除去上班八小時,睡覺八小時,剩下的八小時,這八個小時除去的生活必要時間,剩下的說多不多,說少其實也不少,關鍵是自己如何利用,比如在上下班路上的碎片時間,等待吃飯的時間,這些都是下班後可以利用的時間。那些利用下班後獲得成功的案例,都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