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發了工資但是不發工資條

2025-04-30 12:00:02 字數 3050 閱讀 2868

1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工資條是員工所在單位定期給員工反映工資配慶的紙條,但並不是所有單位都給員工工資條,有的單位會將工資的各項明細表發給員工,但是有的單位是沒有的。員工對於企業規定的工資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也就是說員工有權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資構成等。

因此,企業不提供工資條是一種侵權行為。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時發放和提供工資明細(工資條),員工可向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舉報。或者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就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儲存好一切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作記錄等,必要時建議您委託律師介入處理,以最大程度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收集證據從以下方面 是否有勞動合同,未籤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建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就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儲存好一切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作記錄等,必要時建議您委託律師介入處理,以最大程度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收集證據從以下方面 是否有勞動合同,未籤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缺燃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衍生問題: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辦?

1、溝通協商解決。 不管是在職還是離職,不管是無故拖欠工資還是不發工資,都應先通過正常的渠道,與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協商,搞清楚拖欠或不發的原因,再選擇合理的方法去處理,給公司和個人留有餘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妥善處理。 2、協商失敗,培扮握拿起法律**維護合法權益 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樓:螞蟻hr平臺

勞動法》規定:員工對於企業規定的工資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權和監陸橘督權。也就是說員工有權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資構成等。因此,企業不提供工資條是一種侵權行為。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6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

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乙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以上法律和規定明確指出,用人單位必須向勞動者提供工資條,員工有權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資構成等。因此,如果單位拒絕提供員工工資條,只提供給員工工資數額是一種侵權行為。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5條規定: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替代貨幣支付。所以像有的企業用禮品、代金券、刷卡金等非貨幣形式,來發工資或抵扣部分工資是不合法的。

另外不論是對於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儲存工資條都是十分重要的;工資條不僅可以記錄工資發放金額,萬一產生勞動糾紛,核悉空工改瞎資條是勞動仲裁的重要憑證之一。

發工資必須本人去不去不給

3樓:家理事務所

根據工資支付的行政法規,不提供工資條不是違法行為。用人單位需要保留支付工資的證據,出現糾紛的磨彎情況下,單位需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已經按時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瞎納悶給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不交社保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並支付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茄返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發了工資條但沒發工資

4樓:張梅

領取 工資 是 勞動合同 中的一項重要的內容,是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勞動權利義務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人單位發放了工資,即履行了自己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作為履行義務的證明,用人單位有義務向員工提供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工資支付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乙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作為員工,也應主動向用人單位索取工資清單。

一方面,員工可以從清單中得知自己獲得的薪水的組成情況,可以知曉用人單位有沒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了勞動報酬,有沒有為自己繳納三金,有沒有支付自己的 加班工資 ,有沒有多扣了病事假工資等等,作到心中清楚。另一方面,一旦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糾紛,工資清單也是乙個有力的 證據 。雖然現在很多用人單位都通過爭銀行發工資了,在銀行的存摺上可以看出每個月的工資收入,但畢竟僅能看出乙個總的數字,無法得知其具體的組成情況。

因此,用人單位在發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工資清單是用人單位的法定友檔義務。對於員工來說,則是一項權利,員工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在發工資時提供工喚告頃資清單。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 勞動關係 之和陸初,都會約定好工資事宜。

但是很多勞動者注重約定工資數額,卻不注意支付工資的方式等問題。上面我們為大家介紹了企業應如何支付工資以及發工資一定要有工資條嗎,勞動者可以根據相關提示,看看用人單位的做法是否合法。工資問題關係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如果勞動者有任何疑問,最好諮詢一下 律師 ,免得造成自身的損失。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不發工資條怎麼賠償,不發工資條可以索賠嘛

法律分析 不發工資條怎麼賠償 建議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就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儲存好一切證據,比如勞動合同 工作記錄等,必要時建議您委託律師介入處理,以最大程度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收集證據從以下方面 是否有勞動合同,未簽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一年的時效 法律依據 關於貫徹執行 中...

公司不給工資條是否合法,企業發工資不發工資條合法嗎

法律分析 公司不給工資條不合法。用人單位應當發放一張工資單給勞動者,並要求勞動者簽字確認。工資條也叫工資表,是員工所在單位定期給員工反映工資的紙條,但並不是所有單位都給員工工資條,有的單位會將工資的各項明細表發給員工,但是有的單位是沒有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

該不該給員工發工資條 如何規避風險

對於工資條要不要發,其實從法律角度很好得出答案的,要發,原因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六條明確規定的。第六條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 時間 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