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對合同糾紛兜底,合同解除後該承諾是否有效

2022-10-02 06:35:03 字數 5528 閱讀 3483

1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訂立的過程,就是反覆的要約邀請、要約與承諾的過程。熟悉要約和承諾規則,可以徹底看清合同訂立過程中各行為人之各種行為的法律屬性,從而對合同訂立的全過程有乙個全面把握。一、承諾的構成要件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一項有效要約須滿足以下條件:(1)主體。承諾人須為受要約人。

(2)方式。①原則上以通知的方式作出;②依交易習慣或要約表明者,也可以以行為作出。(3)承諾期間。

①在要約確定的期間到達要約人;②未確定期間的,對話方式下應即時作出;③未確定期間的,非對話方式下,合理期間內到達。(4)內容。應與要約一致,換言之:

①對要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②所謂實質性變更,一般是指對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③對要約內容作非實質性變更的,原則上構成承諾,但有兩個例外: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的;要約表明不得作任何變更的。

④非實質性變更構成承諾的,以承諾內容為合同內容。二、承諾遲到、遲延(1)承諾遲到承諾遲到,是指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承諾遲到原則上為新要約。

作為例外,要約人及時通知該承諾有效的,合同成立。(2)承諾遲延承諾遲延,指受要約人於承諾期內發出承諾並依通常情形可適時到達要約人,但因第三人原因(如郵差)致承諾逾期到達要約人;與遲到恰好相反,遲延原則上承諾有效;作為例外,要約人及時通知因逾期而不接受的,為新要約。三、承諾撤回撤回的物件是已經發出但尚未生效的承諾。

撤回的意思表示應在承諾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與承諾同時到達要約人。承諾不存在撤銷一說。四、承諾生效與合同成立(1)承諾生效。

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以行為作出承諾的,作出行為時即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2)合同成立時間。多數情形下,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在實踐中,承諾生效時間與合同成立時間往往是不一致的,此時,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此時不以承諾生效為合同成立的時間。五、合同成立地(1)意義。

確定合同成立地對於合同糾紛的訴訟管轄、適用交易習慣等有重大價值。(2)如何確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地。

以合同書訂立合同的,雙方會簽的,必會簽地為合同成立地。以合同書訂立合同的,雙方異時異地簽字、蓋章的,以最後一方簽字、蓋章地為合同成立地。

2樓:勤奮的陳律

須結合合同性質、內容、承諾人的主體資格等情況綜合而定。

3年內無合同糾紛的承諾書怎麼寫

3樓:華夏正義

律師解答:

承諾書一般沒有固定格式,寫明雙方當事人,寫明承諾書,承諾的內容,落款。

4樓:

過去3年內無合同履行糾紛,這個應該是證明書,而不是承諾

5樓:匿名使用者

樣本近三年無合同糾紛的承諾書

我方參加貴方的 工程投標的申請書,現我方向貴方慎重承諾: 我方近三年企業財務和經營狀況良好,具備履行合同能力,無不良經營行為;無因投標申請人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爭議糾紛及仲裁和訴訟記錄。

投標申請人 (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按員工明示承諾書處理解除勞動合同有效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承諾書沒有違反法律法規,並且公司有證據證明勞動者沒有做到,則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是合法的,是無需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

招標檔案與合同不一致應該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招標檔案

復只是要約邀請,招標完製成後就基本沒用了,投標檔案屬於要約,中標通知書就屬於合同環節的承諾。所有這個工作都是為簽署合同準備的前期程式。

合同一旦簽訂,其效力就最高了。合同沒有對平整度作出要求,當然以合同為準。如果招標人對平整度有要求,應該將招標檔案的要求寫入合同條款的。

合同約定條款對質量提出了新要求,怎麼還能以招標檔案的要求來說事啊?

8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大於一切,但招標檔案作為附屬檔案!

9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復都有檔案的解釋順序,以製順序在先的為準,你這種情況應當以合同為準,因為招標檔案順序在後。7.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合同檔案組成及解釋順序: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本合同標準條款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技術圖紙以及國家規定有關規範和標準。 (6)技術圖紙,包括施工圖和經批准的深化設計圖。 (7)招標檔案(8)工程**單或預算書(9)工程質量保修書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合同談判時技術條件超過或變更了招標檔案,你可以進行重新**.雙方進行協商.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抄乙個比較複雜的問題。具

襲體情況介紹的也不是很清楚。應該這樣詮釋:1、招標檔案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兩者的效力是一致的。

2、招標檔案與合同在同乙個內容中發生了不一致的情況。3、分析發生不一致情況的原因。按照正常情況,應當有補充合同說明不一致的原因,並且書面說明不一致原因的原因、後果、寫明與何為標準。

原因分析沒有列明。假如合同是因為雙方當事人疏忽的原因簽訂的,當然以招標檔案為準。不清楚招標檔案有無關於此的說明。

如果有兜底項:以正式合同為準,那麼就以合同為準。4、請提問人分析發生不一致的原因,了解原因才能分析因果,才能判定過錯,最後才能確定。

另外此事並不複雜,可以協商調解解決,一般不會訴諸法院。

12樓:笑笑豬

你說的合同是專用條款上是嗎?

要求放棄起訴的協議是否有效?

13樓:傻傻傻傻掛

有效勞動爭議案件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支付工資報酬、

加班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不

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

前款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情形,當事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其實訴權的權能有兩面,一方面是行使主體(權益受侵害人)

請求救濟的權能,另一方面則是國家公權力機關予以介入的權力並行使裁判權和執行權的

權能(而一般私權的權能則不包含這一特性)。如果通過契約約定放棄訴權,至多也只能

產生請求對方不行使救濟權能的效果,而無法約束國家介入的行動。因此,如果原本承諾

放棄訴權的一方「反悔」而重新提起訴訟,法院一樣會受理訴請而並不踐踏私法自治之原

理。此時如果繼續按照契約的邏輯走下去,另一方當事人自可提起違約之訴——但很顯然

這是徒勞的。法院幾乎肯定地會根據違反公共政策或社會利益等理由而判決放棄訴權的契

約條款無效,違約之訴自無由獲得支援。

14樓:制己制理

這種協議是無效的,起訴權是法定權利,不能約定排除。

15樓:婚姻律師呂一強

不能約定排除訴權的。最好的就是不要約定排除訴權事項。

從事情本身來看,違約方已經賠付了部分違約金,且私下雙方就違約事情達成了一致處理意見,不約定以後不能起訴,對方即使起訴到法院,很難得到支援。

16樓:楊文戰律師

理解有差異。

1、限制當事人訴權,從這個角度講是無效的。

2、但是雙方明確約定就賠償問題達成新的一致,收到賠償金後不再索要其他賠償,不再起訴。這是可以的。

即使守約方堅持起訴,法院也可以立案審理,但由於雙方憶達成一致並解決此事,如果沒什麼特殊理由,守約方起訴也會敗訴。

醫療糾紛賠償應該寫協議書還是承諾書?

17樓:夏燁律師

一般是寫協議書,要雙方簽字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醫療糾紛賠償的問題,當事人可以自行選擇寫協議書或者承諾書。只要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當事人在自願合法前提下簽訂的,協議書或者承諾書具有法律效力。另外,如果當事人不按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的,當事人協商無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人民法院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口頭承諾是否有法律效力?

1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口頭協議有效。

民事法律規定,訂立合同的形式有兩種:第一種是口頭形式,第二種則是書面形式

。以口頭形式訂立的協議或者合同,只要是出於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則為有效的。例外情形:

當法律明確約定合同的形式是要式合同,即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形式的,若當事人只作出口頭表達,未簽訂要式的書面合同的,視為未達成協議。_

20樓:只怕羊刀

口頭的邀約承諾完全是有效的,法律也承認口頭合同的效力。除非法律有明確規定不得以口頭形式訂立合同,否則都是有效的。但口頭合同在發生糾紛後往往很難舉證證明合同的具體約定和內容,為避免日後產生糾紛,建議訂立書面合同。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1樓:戚廣利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用書面形式

、口頭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規定使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其規定。只要第三方代表是真實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詐、脅迫等依法應認定為無效或可撤銷、可變更民事法律行為的情形下,且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其口頭承諾的內容,該口頭承諾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要求,民事活動應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我國自古就有「人無信而不立」的價值觀念,因此,問題所描述的第三方代表應當按照口頭承諾履行自己的義務。這既是道德的要求亦是法律的要求。但是口頭承諾具有不穩定性,如果對方不承認,且己方當事人無法有效舉證,可能導致對方承諾了也可以不履行承諾的情況發生。

因此,還原當時的客觀情形非常重要,也就是當事人能夠證明對方承諾的內容非常重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56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規定使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57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之日起具備法律效力,行為人除非依照法律規定或對方當事人同意,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22樓:田中公平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按租賃協議處理,房屋買賣合同應當簽訂書面的買賣合同口頭承諾是無效的

對方在你不動產房屋上面的裝修屬於添附行為,沒有你的同意,不需要補償但是鑑於你們是親戚關係,也可以適當補償一些解答完畢,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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