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跟公司領導吵架公司叫我去跟領導道歉我不願去跟他們說你們可以辭退我但我不會自己辭因

2022-08-09 12:20:07 字數 5598 閱讀 1666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依據你的情況,你只有保留能夠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並且要有單位辭退你,你才能夠獲得更高的工資,但是對於補償,如果存在補償的條件,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可能獲得經濟補償金。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乙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

2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同學,與領導吵架呀,有理先輸一半哦。出來混,有時候能忍一下不,好漢不吃眼前虧呢,你可以畫個圈圈詛咒他的。

1、首先,合同中試用期自己辭職只給基本工資是違法的,至少也是轉正後的8折呀。

2、其次,人事經理僅是口頭通知,而且無正當理由,這個不算的節奏,因為試用期公司辭退員工需要找出必須的,過硬的理由,而且這個理由與事實依據需要在入職時提前告知的。否則,你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3、明天該上班上班,按時出勤,做好你自己的事,公司不給你說法,天天去上班呀,如果公司強制辭退,就仲裁唄,既然別人不給你面子,你就直接去打別人臉好了。

最後,好聚好散,有個體面的離職,拿到自己應得的就行啦,自己也要反省一下哦。

3樓:

先找單位協商,若協商不成那就只能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4樓:我要知識

外資企業吧,不然不會這樣,到勞動仲栽去解決!

試用期和老闆差點吵架,我怎麼才能不被老闆辭退?

5樓:新初遊戲

試用期還是要盡量展現自己,同時避免衝突:

1,根據情況,寫乙份檢討或者致歉,表明自己不對的地方,向老闆表示歉意。

2,在之後的工作中,盡量表現得謙虛一些。

3,在試用期,表現活躍一些,盡快做出一定的成績。

老闆一般來說不會因為爭吵就辭退員工,只要表現出來誠意和能力,就不會被辭退。

6樓:勵志簡語

工作產生分歧和老闆吵架,而且想要不被老闆辭退,其實做法有很多,首先我們要承認自己的錯誤,讓老闆感覺你的認錯態度,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不道歉,反而變本加厲,那麼可能有被辭退的可能,所以我們應該拿出自己的誠懇態度,真心實意的道歉,老闆並不是心胸狹窄之人,自然能夠理解。

7樓:旌濤拍岸

試用期是跟關鍵的,他決定著我們是否可以留下來,但是如果在這時候我們和老闆起了衝突,我們一定要主動承認自己的錯誤,並且深刻的檢討,那樣我們才能夠有資格留下來,不能硬碰硬

8樓:一簡單小姐

試用期,老闆提前三天通知你就能辭退。好好跟老闆道歉吧,如何是因為工作原因,自己跟老闆做檢討,表明自己的態度。如果是態度原因,那麼更要反思、收斂自己的衝動性格。

不要讓性格影響自己的工作和發展。

9樓:讓美改變生活

我個人是這麼想的,不管找工作還是怎樣,讓自己開心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是我的錯在實習期和領導產生了矛盾,我首先要做的是去賠禮道歉,這是做人的基本準則,但若不是我的錯而是領導強加於我,那我也會去反駁,即使失去工作也無味,在不講理的地方工作哪能開心。

10樓:寧寧會武術

在試用期,如果和老闆差點鬧得很僵的話,那麼我能告訴你的就只有做好自己該做的工作。只有把自己該做的工作做好了,老闆才不會辭退你。因為老闆要的是你工作的態度,工作的效率,如果你的工作效率和態度非常好的話,那麼老闆是會留你的。

11樓:任風蕾

我認為應該看到底是因為什麼,到底是誰的錯,雖然他是你的上司是你的老闆,但是並不是老闆就一定是對的,如果說這點事本來就是你的錯的話,那麼你應該誠懇的去和老闆道歉,並做好一定的保證,如果說是老闆的錯並且觸犯了你的原則底線的話,那麼被辭退也就不是很可惜了。

12樓:最美趙機智

試用期間本來就處於乙個比較被動的時期。既然和老闆吵架了,又想留下那一定是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了。誠懇的道歉必不可少,之後還可以和他聊聊你的初衷。

如果你足夠優秀。乙個好的企業,好的老闆一般都會惜才的。

13樓:五墨

如果是你做的不夠好而遭到老闆的批評,那麼你就要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好好的檢討自己,向老闆道歉,態度一定要誠懇,之後好好工作,用你的實際行動證明給老闆看,你是可以留下來的好員工。

14樓:萌新小主

沒有一頓飯解決不了的問題,如果有那就兩頓飯。

請老闆吃頓飯,拿出你最誠懇的態度,和他鄭重的道歉,並且保證以後不會再犯這種錯誤。

在以後的日子裡,在老闆面前多多表現,給公司帶來效益,看到了你的改變,他自然就不會辭退你了。

試用期已滿,公司已我表現不好要延長試用期,我想讓公司辭退我,該怎麼跟領導溝通?

15樓:簡簡單單

1、試用期已滿,公司已我表現不好要延長試用期,如果你不想繼續工作下去的話,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合同的。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6樓:匿名使用者

和我的情況差不多,糾結中

17樓:秋風拂面心飛揚

我先也遇到這個問題了糾結中

18樓:悠悠池中雨

後來怎麼樣了?我現在也遇到這個問題了,溝通不能,怎麼辦?

和同事吵架後領導要把我辭退。領導的意思要我向對方道歉?需要道歉嗎?丟人不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丟人的,勇於承認錯誤,化干戈為玉帛是件好事

20樓:足壇之聲

要是你的錯,為了自己的錯誤把飯碗丟了不合適。你可以私底下和他化解,到時候和領導說你們已經和好。要不是你的錯,堅決不能道歉,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21樓:匿名使用者

道歉啦,不過,你要分析清楚你們吵架的原因。 出來做事當然可以忍的要忍,應為我們不是老闆

22樓:沙雅潔

忍一時風平浪靜,公司內部最怕員工吵架。吸取教訓吧。

23樓:歌半落花

看是誰的過錯!其實道歉也不丟人,成大事者不拘小節

24樓:九月放歌

是你的錯應該道歉,不是你的錯何來道歉,就看你的真理了,不然道歉與否沒有意義了。

25樓:

不丟人。忍一忍風平浪靜。

26樓:阿娜

那要看是誰的錯了,如果你沒錯幹嘛要道歉。

27樓:於小強悍妞

你錯了就道歉啊,沒錯就要看你對這份工作的需求。

上午跟領導吵架 老闆讓我給他道歉給他個台階下,我還怎麼說

28樓:殘缺__也是美

做人要能屈能伸

當著大家的面說

上午的事是我不對

希望領導大人不記小人過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願你生活愉快。

公司新招的員工與甲方領導吵架,導致公司的業務可能會受到影響,我的上層領導說可能會給我處分,

29樓:匿名使用者

職場中經常會有這樣的問題,「我跟領導吵架了該怎麼辦呢?」吵架只能說明你沒有動腦袋,有什麼事你可以與你的領導好好的溝通?當吵架已成事實,我們能做的就只能亡羊補牢了。

無論怎麼說,與上司吵架是不理智做法,你真有能力、有辦法多替上司做些工作,做出業績,你是人物。我認為,把心思放在工作上的人,決對不會和上司吵架的,與上司吵架的人,是自以為了不起的人,沒把上司放在眼裡。和領導吵架後:

首先,你是跟領導吵架,那麼先分析這個人的性格和周圍人際關係。若性格屬豁達也不計小節,那麼就直接找領導承認你態度問題。有些領導是不會太介意下屬因為工作原因與自己爭吵的。

與基層員工的一般的觀念相反,很多領導人員同李世民需要魏徵一樣,希望在工作場所,能聽到反對意見。忌諱這忌諱那的領導人員,說明器量小,不能容人,往往也是沒有多大出息的人。但若你整個工作思路也有問題,那麼這個領導已經對你形成否定你管理模式的想法,那就不好處理,只能找別人幫忙試試了。

當然,領導身邊沒有人給你穿小鞋才行。其次,放下心理包袱,全情投入工作。吵架也算是一件好事情,是職業生涯中一次難得的經歷。

放下這種患得患失的憂思,全情投入工作,如果你覺得你的想法是對的,但領導不同意,你可以不再提這個方案,但你可以自己在下面操作,當你有了成績以後再向你的領導提出來。 結果是最好的證明,也是別人改變看法的最佳途徑。最後,尋求下乙個東家。

如果下屬有和領導吵架的行為發生,這家公司要麼擁有非常有潛力的創新環境和開明的務實之風;要麼這個公司處在「不和諧」的炸彈群中。當所有努力你都做過了,但還是無法改變狀況時,那麼「天涯何處無芳草」,找找下乙個東家吧。說話回來,個性決定思維,思維決定態度,態度決定人生。

跟領導吵架了,不要以為自己好委屈,這個世界上,真正應該負責任的,不是你所在的企業,不是你所在企業中的人文環境,也不是你的領導,更不是外人,而是你自己。有人群的地方,就有矛盾;有了矛盾,就要去解決。任何問題必定有最好的解決方法,但是吵架,成為最好方法的概率是很低的

3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處分可能只是罰點錢而已,應該不至於終生受累的。

至於處分的權力……罰錢啥的肯定有權啦。至於記入檔案的那種處罰,他們是否有權處分就不一定了。這要看你具體的工作性質,以及主管部門的規章制度。

今天跟領導吵架了,他發現自己錯了,卻拉不下面子,卻要我跟他道歉,他還說叫我走人

31樓:

跟著這種領導幹,真的會讓人心非常的涼。如果這種是私企,那我分分鐘要跳槽,絕對不想跟這種領導。因為乙個自己做錯事都沒有勇氣承擔,還要叫別人走人,這種領導跟著他幹下去,絕對不會有什麼好,這種領導不僅心眼小報復心也極強。

但是如果我們可以忍,以後自己做得更好,說不定以後可以取而代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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