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超過試用期時間是不是可以辭工

2022-08-02 22:45:03 字數 685 閱讀 6639

1樓:匿名使用者

未超過試用期時間是可以辭工的,試用期內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需要提前打報告。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樓:風兒別吹

可以的。我國「勞動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按提問者的情況適合用本條法律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提前3-5天通知單位就可以。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法律規定提前3天通知,就行

6樓:卓行天下

沒簽合同你可以立即走人,但可能戶涉及工資結算問題。

建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直接申訴,在他們主持下結算走人。

你這情況可主張雙倍工資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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