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責任人問題,第一責任人,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的區別,當出現事故時,他們承擔的法律責任的輕重如何?

2022-05-23 14:10:04 字數 5547 閱讀 6650

1樓:京城李律師

所謂專案經理個人認為主要職責是負責工程施工,工程的設計應由設計總工程師負責,一旦出事故,是要分析事故原因的,如是設計原因必定由設計者負責,若是施工質量原因就要由專案負責人承擔責任了。

既然你以發現有很多設計不合理或存在缺陷,想必你一定是這方面的專業人才,提出合理化建議還是必要的,如果抱著知道那有設計缺陷也不能說的想法,去擔當專案經理,風險是比較大的。

個人見解,供你參考。

2樓:無所為有所作為

別被什麼潛規則嚇著了 要想做好事情 必需是問心無愧的 象你這樣說怕背黑鍋而選擇使自己變差 我給你兩點意見 一早點脫離那是非之地回到你的火星生活 二勇敢面對即使是像你說的那樣我相信上天是對每個人公平的不會平百無辜的讓你去背那鍋

第一責任人,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的區別,當出現事故時,他們承擔的法律責任的輕重如何?

3樓:善良的菟寶寶

第一責任是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一把手),第一責任人非法律術語,但適用於各種合同;主要負責人指的是乙個單位或組織主持本單位全面工作具有最高決策權並對本單位承擔主要責任的單位主要領導,所以,主要負責人和第一負責人意思應該大致相同;直接責任人是直接負有責任的具體部門或者從事該項工作的人。

出現事故承擔責任時,直接責任人是第一責任人的「擋箭牌」,先處理直接責任人,再處理第一責任人。往往二者之間還有分管領導的責任(一般為分管的副職)。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對失職、瀆職行為的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進行了劃分。分為直接責任者、主要領導責任者和重要領導責任者。

直接責任者,是指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對造成的損失或者後果起決定性作用的黨員或者黨員領導幹部。如有的黨員領導幹部即使是重要黨員領導幹部,如果直接參與研究、決定某一具體問題或者某一事項由其拍板決策,則該黨員領導幹部為直接責任者,而非領導責任者。

從責任者的範圍看,這裡的「直接責任者」,既包括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自己職責的黨員,也包括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自己職責的黨員領導幹部。

4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責任人: 有多個責任人的序號,在訴訟中多個責任人的分辨;

主要責任人: 主次責任之分,如交通事故責任人有:肇事司機、汽車所有人、對方駕駛員、保險公司等,為了分清事故責任,經交警調查後,確定分清事故主次責任;

直接責任人:一方多種因素造成的事故,直接因素為直接責任人,如肇事司機是直接事故責任人,汽車所有人是間接責任人。

多個責任人是按份承擔責任;主要責任人是承擔事故責任的大部分責任,在交通事故主要責任人要承擔受損經濟的70%;直接責任人是直接承擔事故責任,間接責任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5樓:ws明王

第一責任人,是指單位主要領導,一把手。

主要責任人,是指全面主持這個責任的工作的領導,比如出現安全事故的話,主要責任人就是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可能是二把手或者分管領導。

直接責任人,是指直接引發這個責任的人,比如工廠中操作不當的員工或者小作坊的老闆等。

他們的大概責任,通俗來說就是,直接責任人要負大一半責任。主要責任人負小一半責任,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相對小一點,但是第一責任人是不管單位哪方面出了事,不管他知道不知道,都要他來抗一點責任。

6樓:向日葵律師諮詢

交通事故後,主要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大部分賠償金由其支付。次要責任人就承擔補充責任了。第一責任人就是首先應承擔責任的人,主要責任人就是承擔主要責任的人,直接責任人一般就是侵權人。

7樓:管東平大律師

廣州刑事辯護律師管東平:

現在關在**的看守所,家屬拘留通知書收到沒

為他委託辯護律師會見他本人,為他提供法律指導,解釋法律,為他代為取保,申訴,控告,監督公安依法辦案,防止刑訊逼供,為他做罪輕減輕或者無罪的辯護

安全事故責任人如何劃分?高分!!!

8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國家法律來說,如果該公司職工是在下班30分鐘內案發的,那麼,所在公司要付一半撫卹金,如果超過了30分鐘,那麼,貴公司可以贊助該家人一下,其實也沒必要,,只是 有點同情心就可以了,,放心把兄弟,會沒事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具體事故的責任比例劃分其相應的責任。

10樓:

本案中,當事人情況不能按工傷認定,但是考慮到當事人因為公司事務而操作不當導致死亡的,單位應酌情向死者家屬支付一定的補償金和撫卹金。

此外,當事人由此導致他人傷害的不構成刑事犯罪,只是普通民事賠償。

11樓:制己制理

1、單位不承擔責任,也就是你叔叔不承擔責任,有損失有自己承擔

2、關於死者的行為要看他點燃這個炸藥的目的是什麼,事實上造成了他人的損害,屬於故意傷害罪

3、你叔叔單位不承擔責任

12樓:

該職工並非在履行職務期間(工作結束後)受傷,因此不屬於工傷,單位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民事責任應當由職工本人承擔。

死者的行為可能構成過失致人傷害罪。

13樓:喜歡孤獨

問題1:這個人是公司的工人,他拿走公司的炸藥是違法的,但根據有關規定炸藥是國家控制的,使用單位應加強管理。他拿走了就說明你叔叔管理不嚴,有失職的嫌疑,所以說你叔叔有一定的責任。

問題2:雖說是死者違法代出炸藥使用,他是主要責任人,但由於你叔叔單位管理不嚴,至使炸藥違法使用,給別人造成損害,所以你叔叔單位可能會承但連帶責任。

問題3:根據國家危險品管理辦法,很可能你叔叔會付一定的領導責任!

14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令第493號)第一章「總 則」第三條的規定: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15樓:河北律師趙穎鋒

你叔叔不用負刑事責任,但是可能會內部追究,比如給處分等。

死者的行為如果僅僅是在野外(非公共場所)點燃,並不構成犯罪。如果是在勞動過程中,雖然本人有過錯,但是還是應當認定工傷。認定了工傷,由社會保險部門支付保險費,公司不用承擔。

16樓:鐵石韻

根據你說的情況,解答如下:

1、你叔叔單位不用承擔責任,此次事故屬於死亡職工違反規定,自行點燃炸藥,系個人行為,應自行承擔責任。

2、不用。這兩個傷者可以向死亡職工的繼承人進行索賠,屬於民事賠償責任。不過基於道義上,單位應當適當進行補償。

3、你的叔叔不會被處分,最多就是單位內部進行罰款,畢竟他的管理有失責。主管野外工作的安全負責人也會在單位內部被罰款,沒有其他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問題 105

17樓:法律小組長

只有無交通訊號燈控制和讓行標誌的情況下,才適用讓右原則。但是該路段有紅綠燈設定,雖然沒有顯示紅燈或綠燈,但是黃燈閃爍表示警示,提示機動車注意觀察避讓。另外,斑馬線的設定也是讓行的一種約定,因為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禮讓斑馬線。

所以,此次事故主要是由於機動車未履行讓行和注意觀察義務造成的,所以,機動車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另外,非機動車行經斑馬線必須下車推行,電動車未下車推行,可能被判定次要責任。

18樓:天蟾如月

這種情況要分兩面來看。作為公共運輸主幹線上的車輛,一般不僅通行繁忙,車速也都比較快。因此,在道路通行中支路車輛、行人橫跨主幹線,都不得影響主幹線車輛正常通行。

因此必須瞭望確認安全。從這一點來看,電動車顯然存在過錯和過失。作為通行的機動車來講,通過人行橫道必須減速,必要時停車避讓非機動車或行人,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的。

而機動車方不僅沒有減速更是以超速狀態通過人行橫道,顯然也存在著過錯和過失。

如果責任要細分,需要調看監控錄影。看非機動車是怎麼通過路口的。如果當時非機動車是推行過路口,則非機動車方承擔次要或以下責任;如果當時機動車距離較近而非機動車是騎著過去(違法)或者推著車子快速奔跑通過路口(爭道搶行)的,非機動車承擔同等或主要責任。

19樓:威武雄壯兄弟

1、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2、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其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係的,應當負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係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3、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

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 4、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後30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5、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按下列時限作出:

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日內。因交通事故情節複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5日、15日、20日。 6、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作出後,應當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公布交通事故責任時,應當召集各方當事人同時到場,出具有關證據,說明認定責任的依據和理由,並將《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交有關當事人。

20樓:霧裡看花s我

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依據主要如下:

1、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

2、違章行為與事故之間有無因果關係;

3、違章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違章行為,且行為與事故之間有因果關係,這時就應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來估定事故責任。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必須依法確認事故中各方當事人的法定義務;依法確認各方當事人法定義務的優先原則;確認各方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根據各方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認不同的交通事故責任。交通事故認定應掌握行為責任原則、因果關係原則、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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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當好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當好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方法如下 1 於生產經營單位,應遵紀守法,知責明責。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自覺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責任義務 組織制定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實施教育和培訓計畫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有效的救治措施等。保證安全生產投入,不斷改善安全生產硬體設施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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