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不理賠,以我這樣的情況,上訴會有勝算嗎

2022-03-31 21:44:37 字數 5208 閱讀 6149

1樓:優保網專家

你說的這種情況討論的焦點在於新保險法頒布以前的保單是否適用新保險法的不可抗辯條款,即是否適用「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這一條。

為了完善和補充新保險法的部分條款,最高人民法院又通過了對於新保險的司法解釋,全稱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其中有一條規定到:

第五條 保險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險合同,下列情形下的期間自2023年10月1日起計算:

(一)保險法施行前,保險人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保險法施行後,適用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三十日的;

(二)保險法施行前,保險人知道解除事由,保險法施行後,按照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行使解除權,適用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的三十日的;

(三)保險法施行後,保險人按照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解除合同,適用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的二年的;

(四)保險法施行前,保險人收到保險標的轉讓通知,保險法施行後,以保險標的轉讓導致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為由請求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適用保險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三十日的。

也就是說2023年10月1日年之前成立的保險合同,保險公司的抗辯期為2023年10月1日以後的兩年內,在這兩年間保險公司可以因被保險人未履行相關義務,如未如實告知而拒絕賠償,自2023年10月1日起超過兩年的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將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所以你可以根據這兩款的規定再諮詢一下律師。

2樓:差一點漂亮

新保險法第十六條 :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

你自己細看吧。

3樓:溫馨傲雪

我看了你這個案例有把新的保險法拿出來仔細看了看。根據新的保險法16條規定:只要是超過合同成立滿2年的就算是當時隱瞞的但也要賠償責任了。

根據新的保險法應該是能賠的。要不你在找相關的律師看看。我感覺是能行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投保書上應該有諮詢你的病史吧,當初沒有告知嗎?還有投保時候有沒有安排體檢?體檢的**上也有相關諮詢。

好像是新保險法有條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建議去認真了解下,看看是不是適合你這種情況。

弱弱問一句,哪家保險公司?

補充下:湖濱國際這位朋友拷的內容比較全,你可以對照下,感覺這個可以算你因重大過失未如實告知,搞不好還弄你個惡意不告知,所以最好找個有相關的律師諮詢下。我們也只是一知半解。

還有我感覺兩年不可抗條規不能向上面兩位朋友那樣理解,就說你勝算很大,別忘了後面的補充:被保險人因重大過失或者故意不告知的情況。

5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新的保險法,在你承保後的2年內保險公司沒有查出你沒有如實告知,或者告知有誤。2年後保險公司按照全額賠款,你是2023年投保的,2023年發現肝癌已經過去8年了,上訴的話贏的機率很高

6樓:匿名使用者

新保險法規定,及時無如實告知,壽險在連續投保2年以後,保險人不得以此終結保險合同,且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承擔賠償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是16年的肝病沒有如實告知,你就是自己的責任在先。

沒有可能勝訴,退你保費就不錯了!

保險公司一審敗訴,會上訴嗎?

8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要看具體的情形來決定判決的輸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9樓:欽自

這裡主要看為什麼不相符。如果您確實故意隱瞞了一些對您不利的事實,而該事實又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或者與損失的大小有著直接的關係,那麼那麼您就不用真的去打什麼官司了,獲勝的概率很小。(比如您酒後駕車,但是跟保險公司說沒有)

如果僅僅是因為您對事實不明,造成的告知與事實不符,那麼可以和保險公司解釋。因為交裁和您的報案不符本身並不是公司拒賠的理由,只有欺詐或者不實告知才是理由。如果您自己確實對某些細節不明了,那麼就無所謂欺詐和不實告知,因為您說的就是自己相信的實話。

(比如交裁說您車的傳動系統老化,但您報告的時候說車況良好。交裁的結論是您在出車的時候很難確定的。所以有理由相信您說的就是自己相信的實話。

)這時您只要和保險公司解釋,應該沒有問題。打官司的話也必然勝利。

最後是一些建議,如果您確實說了謊,但是您說的情況是一種您可能不知道的事情,即保險公司很難證明您說了謊,那麼您也可以和保險公司解釋,就說報告時不知道事實是交裁說的那樣。(比如限速90的路上,您開到了100。而您報告說自己沒有超速,這時您就可以解釋說自己不可能清楚地把握事發時的確切速度。

因為在速度很快的時候,人是很難精確的確定速度的。)這時保險公司也可能會陪。如果不成就威脅要起訴他們,這時您獲勝的概率大約在90%左右。

因為我國法律認為投保人相對於保險人屬於弱勢群體,在進行法律裁定的時候,一般會做出有利於投保人的判決。

最後教您比較陰的一招,就是不管怎樣,都威脅保險公司要起訴他們,並使**介入。對於絕大多數的保險公司而言,最不希望的事情就是在賠和不賠的問題上和客戶打官司,並讓社會了解。因為沒有人會願意買一家不願賠款)、的保險公司的保險。

這樣的官司他們即使贏了,其實也等於輸得很慘。因為只要和客戶打官司就等於給社會乙個非常明顯的訊號:我不願意進行理賠。

所以有些時候,如果數目不是很大,即使保險公司明知必勝的官司,也會選擇息事寧人的做法。(比如很您協商相對較小的賠款額。畢竟比什麼都沒有好)當然如果沒嚇唬住,又確實說了謊,就不要真的去起訴了。

畢竟和保險公司打一場必輸得官司是一件損人不利己的事情。

10樓:合肥潘律師

通常情況下,一審由於保險公司沒有出庭,所以公司內部無法向上級匯報;二審肯定會上訴,但是,如果沒有新的證據,二審一般會維持原判的,保險公司只能拖延一下賠償的時間。

11樓:勺子7星

問題的關鍵在車主是否同意駕駛員開車!因此,車主同意駕駛員駕駛的證據要充足,保險公司是否已掌握駕駛員或被保險人最初的筆錄等,只要該項的證據充分,一審缺席對判決沒有影響,二審上訴取決於他們掌握的證據.

12樓:匿名使用者

按你所說,保險公司勝算很小;

看你所問,知道裡面隱情一定不少。:)小心為上呀!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如你所述,車主勝算非常大

14樓:金牛小弟

保險公司勝算幾乎為零,第一保險公司沒有證據證明你違反了保險合同,根據保險合同中不能辨別的財產損失一般誰想獲利誰就有舉證的義務,本案中保險公司想拒賠就有舉證的義務。沒有證據證明你沒有同意,則就要賠償。

第二,法院在判決有爭議的保險糾紛的時候,由於對保險專業知識理解存在訊息不對稱問題,法律偏向於被保險人的,因為保險公司有專業的知識,對保險條款的理解要全面;而被保險人一般沒有專業的知識。

和保險打官司,我是原告,一審判決我勝訴了,保險公司會再上訴嗎?如果提起上訴的話,法院會不會改判?

15樓:逍遙

保險公司對一審判決不服的當然可能上訴,但是否改判要看一審判決是否正確,對方是否有新的證據證明。

被保險人不理賠時,可否直接起訴保險公司在

16樓:阿里卡嘣

你的意思是保險公司給你不理賠, 這就看你買的什麼保險,,保的什麼 ,,現在好多保險銷售給你吹的天花亂墜 你也不看免理賠的條款 ,,所以說你可能買了保險說這個賠(銷售給你說的),,但是合同條款上不賠 你說怎麼辦 上訴 基本沒有什麼用了

請問以下這樣的情況保險有得賠償嗎?通過法律途徑的話勝算有多少呢?

17樓:時光可斷

你的意思是你的保險名字換人了嗎?

如你有證據能證明確實換人了,死者之前確實如果意外險,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如果沒有證據證明。還是別倒騰了。

18樓:虢初

從你所描述的情況來看,我認為賠不了,理由如下:

從你描述的保險來看,應該屬於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該險種保險條款的「責任免除」部分(也就是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的部分)一般有這麼乙個除外期間:「被保險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藥品的影響期間」;也就是說被保險人在醉酒期間發生意外事故導致死亡,保險公司是不負責賠償的,你可以翻看一下你們保險合同的條款。

所以,你們首先需要確定的是,該員工發生事故時,是不是屬於「醉酒」期間。而「醉酒」是有規定的(根據血液內酒精含量確定),不是你們說了算,也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而需要相關部門進行鑑定。

一般來說,喝二三兩白酒,基本就進入醉酒狀態了,所以,我覺得你們這個情況是賠不到的。

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賠償,雖然人換了,但畢竟人是在保險合同的有效期內意外身故的,如果是我,根本不用大官死,直接找到當地的保監會投訴他們,他們就怕了!如果是我,我自己直接可以向法院起訴,不用律師我就可以贏!

20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先看看你購買團險的條款是否明確排除承保這一案例。沒有的話那你就去告吧,準贏!呵呵

請問保險公司理賠崗的情況,請問乙個保險公司理賠崗的情況?

保險公司財產險理賠崗 1 工作內容,接受報案,進行現場查勘,收集資料,定責定損 2 薪資待遇,雙休,工作時間8小時制,交養四險一金,工資3千多,有績效獎,具體要看你所在地區 3 編制有關係的有,幹得好也有,一般也有籤外服。我曾經在中國人壽做過業務員,對相關情況有些了解,用我的經驗給你作些參考吧 1 ...

百萬醫療保險什麼情況下不能理賠?

一 醫院不符合。幾乎對於所有的疾病醫療類保險的報銷來說,一般都只有在被保險人在二級或二級以上醫院就診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才會理賠。也就是說,在一級醫院就診的,不在這個理賠範圍內。百萬醫療險作為疾病醫療類保險中的一種,對被保險人住院的醫院要求也是如此,被保險人必須在二級或以上醫院就診。這是乙個硬性的條件...

重疾保險理賠審核程式,重大疾病保險的理賠流程是怎樣的

說到理賠首先就是要確診合同約定的重疾,也就是說被保人要通過醫院,看是否真的罹患重疾,由保險合同約定的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檢查,並出具患重大疾病的證明,要寫明患的疾病。根據上面這個流程圖,如果要理賠,可以三步走 第一步 出險報案 出險後我們需要盡快向保險公司報案,告知保險公司出險情況,並諮詢保險公司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