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離婚怎麼辦,異地怎麼辦理離婚手續?

2022-02-26 22:57:13 字數 4823 閱讀 4863

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只能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在重慶辦理必須有一方的戶口在重慶。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1. 申請。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其中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在審查過程中,必須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於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在辦理離婚登記時,如果當事人未達成離婚協議、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當事人從領取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訴訟方式可異地離婚,但是異地離婚,因目前大多數民政局他們並未實現聯網,異地目前辦不到協議離婚。《婚姻法》規定,雙方自願離婚的,必須到共同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離婚登記

3樓:深圳張勇律師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當天就可以辦好。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為普通程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4樓:蘋果茜茜

1、協議離婚可以在夫妻二人任何一方的戶口所在地辦理。

有乙個人的戶口在重慶就可以。

2、身份證、戶口、結婚證、離婚協議。

5樓:

戶口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都可以辦理的。需要的證件就是蘋果茜茜說的那四種。離婚協議裡面必須要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約定清楚了才可以的。

6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離婚通常要到夫妻一方的戶口所在地辦理,但是如果在男方戶口所在地結婚,離婚卻在女方戶口所在地,這時可以稱之為異地離婚。還有一種是夫妻雙方均離開經常住所地一年以上,雙方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在異地經法院判決離婚。所以異地是可以離婚的。

7樓:律圖網

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並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如果雙方不同意協議離婚,則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

異地怎麼辦理離婚手續?

8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訴訟方式可異地離婚,但是異地離婚,因目前大多數民政局他們並未實現聯網,異地目前辦不到協議離婚。《婚姻法》規定,雙方自願離婚的,必須到共同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離婚登記

9樓:

異地離婚怎麼辦理,異地可以辦理離婚手續嗎

新的《民法典》於2023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3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衝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一、可以在異地辦離婚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之相關規定,離婚手續應在戶口所在地辦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異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離婚時,可以在異地辦離婚嗎?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進行起訴離婚。

也可以提供雙方居住滿一年的證明,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在異地只能是起訴離婚。

二、異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在異地辦理離婚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途徑。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1、起訴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後,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於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並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個人;

②有明確的被告;

③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④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式也隨即開始。

2、審理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後,開始訴訟程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製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審理。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日期。

**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3、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式。

10樓:劉巨集珍律師

回答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並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

如果雙方不同協議離婚,則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但是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樣的,以經常居住地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層法院訴訟離婚。

完全異地,是辦不了離婚證的,親親。

您這邊如果是想要和對方離婚的話,我建議是先你們雙方協商看一下,如果能就財產和孩子的安排達成一致的話,協議離婚是比較和平的處理方式的。

因為訴訟離婚的話,整體的流程比較久,您需要準備訴狀還要安排時間去法院,並且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雙方沒有分居或是被訴一方沒有過錯的話,法院通常是不會判離的。其實如果您雙方都願意離婚的話,還是協議的方式對您雙方的影響會比較小的。

3、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審查後,且30日冷靜期屆滿後,雙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的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結果。

弘揚社會正義,彰顯法律價值,維護個人尊嚴,很高興能為您服務,有問題再來平台諮詢哦~祝您一切順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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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正商觀察者

第一,如果雙方想採取協議的方式離婚,那麼雙方必須一起到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同時,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二,如果雙方在,或者被告在外地已經生活超過一年,那麼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到被告的居住地進行起訴,採取訴訟的方式離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二條規定,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異地可辦離婚嗎,異地可以辦理離婚手續嗎

異地可以辦理離婚嗎?通過訴訟方式可異地離婚,但是異地目前辦不了協議離婚。婚姻法 規定,雙方自願離婚的,必須到共同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離婚登記。離婚通常要到夫妻一方的戶口所在地辦理,但是如果在男方戶口所在地結婚,離婚卻在女方戶口所在地,這時可以稱之為異地離婚。還有一種是夫妻雙方均離開...

在異地可以辦理離婚嗎?怎麼辦理,請問可以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嗎

異地不能辦理離婚登記,但可以起訴離婚,不過由於情況不同,管轄的法院也有所差異。1.寫好離婚起訴書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4.法院安排 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5.審理 判決。通過訴訟方式可異地離婚,但是異地離婚,因目前大多數民政局他們並未實現聯網,異地...

人在異地如何辦理離婚,在異地怎樣辦理離婚手續?

除非兩個人都在同一地方。離婚是兩個人的事,需要兩個人一起去民政局辦理離婚。如果乙個人在外地可能需要回去辦理才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主要可以通過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兩種方式解除婚姻關係。其中,協議離婚必須雙方當事人一起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這是因為離婚涉及到雙方的人身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