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不久離婚怎麼辦理,領結婚證之後多久可以辦理離婚

2022-02-26 11:13:50 字數 4847 閱讀 7723

1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時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2樓:醉夢中死

領了不久就要離婚和一般離婚沒什麼區別。

一自願協議離婚程式:

根據《婚姻法》第31條和《婚姻登記辦法》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程式是依法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必須程式。它是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式辦理的。

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農村是鄉、鎮人民**,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區人民**,不設區的市人民**。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登記的程式,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程式三個環節:

1.申請

要求離婚的男女雙方,應持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證明和《結婚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手續。雙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託他人代辦離婚手續。雙方要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當把《婚姻法》中關於離婚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楚。雙方當事人應當如實告訴有關情況;工作人員在審查中必須查明以下五個問題:

(1)離婚申請人雙方是否都有行為能力。如果發現雙方或一方無行為能力,不予登記,告訴通過訴訟程式解決離婚問題。

(2)離婚是否確實處於雙方自願。包括是否出於偶爾爭執,一時氣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騙或者脅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雙方為了達到規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虛偽離婚等。

(3)對子女問題是否已適當處理。包括子女歸哪一方撫養;撫養費的負擔是否合理;撫養費給付辦法是否妥當;雙方協議的內容是否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

(4)對財產問題是否已有適當處理。包括對雙方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否合理;雙方對個人財產有無糾葛;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否已經清償,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那麼今後如何清償。

(5)如果一方生活確有實際困難,雙方是否就經濟幫助問題達成協議,其給付辦法是否妥當。

3.登記

登記是離婚登記工作的最後環節。婚姻登記機關只有在查明雙方確實在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才能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作為婚姻關係已經合法解除的根據。如果查明離婚並非出自於雙方自願,或在子女和財產問題還有爭執,無法達成協議時,應當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同時告知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二離婚訴訟;

離婚訴訟案件及離婚案件**審理的程式與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式也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審理前的準備;**審理;作出判決。

審理前的準備,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訴,決定受理案件以後,在**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判的順利進行,由承辦案件的審判人員作必要的準備工作和活動。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後,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定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全過程。

離婚案件的判決則是指經過法定的審理程式之後,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作出裁判。

**審理是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的階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開審理為原則,不公開審理為補充。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由此可知,離婚案件一般也公開審理,但如果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其決定權在於人民法院。

法律之所以規定「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是因為離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審理中可能會涉及到個人隱私、感情上的一些不願意公之於眾的內容。因此,如果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法庭一般都會允許。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的時間、地點。公告可以張貼於人民法院的公告欄,也可以在公共場所或當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單位張貼。

**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理前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審理前的準備工作做好之後,法庭進入法庭調查階段。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當事人陳述;(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四)宣讀鑑定結論;(五)宣讀勘驗筆錄。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證據,而且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發問。

法庭調查完結之後,是法庭辯論。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二)被告及其訴訟**人答辯;(三)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後,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3樓:四川陳穎律師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

協議離婚的話,就是夫妻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夫妻雙方一起攜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書到夫妻中任一人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

訴訟離婚的話,需要攜起訴狀及證據材料等到對方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領結婚證之後多久可以辦理離婚?

4樓:歐陽一鵬律師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法律上並沒有規定結婚之後多久才可以申請辦理離婚,但是離婚程式開始啟動之後因為民法典的施行,必須有30天的離婚冷靜期。

2023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施以後,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式進行調整,民法典也對離婚冷靜期有了明確的規定,在離婚程式中增加冷靜期。新調整後的調整離婚登記程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發證五個階段。

第一步,帶材料初審並拿回執單。

夫妻雙方拿著結婚證、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如果有一本結婚證丟失,在該名當事人書面宣告遺失後按照另一本結婚證辦理,若兩本遺失則需要雙方書面宣告遺失並到檔案室調取出結婚登記檔案影印件,加蓋檔案專用章,再進行辦理。初審好之後發給雙方《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雙方回家去。

第二步,等待三十天離婚冷靜期。

夫妻雙方在拿到前述回執單後,冷靜下來,度過三十天。在這三十天裡,如果反悔,不想離婚了,可以這樣做:

1.主動撤回:拿著本人身份證和前述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須書面說明),到當初發回執單的婚姻登記機關親自現場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工作人員核實無誤後,換來乙份《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

2.被動撤回:如果沒時間去撤回,那麼自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也就是拿到回執單後的六十天內),不要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三步,過了冷靜期,仍要離婚,三十天內拿材料去換離婚證。

過了三十天的冷靜期之後,雙方仍然決定要離婚,那麼在期限屆滿後的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拿著離婚協議書(需載明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協商一致)三份、結婚證、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證,共同親自到前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5樓:王笑笑

回答拿結婚證後隨時可以離婚,沒有時間限制,可以使用如下方法離婚:

1、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並簽訂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決是否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

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更多8條

2010領結婚證日期,2023年領結婚證,結婚日期

和兩位生肖 屬鼠 屬猴 無衝煞,2010年4 5月黃道婚嫁吉日。因女命屬猴,農曆2月為大利月 周易 二八虎合猴 農曆3月為小利月,建議擇其中吉日。登記領證請避開公休日。2010年4月04日 農曆02月20日 星期日 沖虎 戊寅 煞南2010年4月12日 農曆02月28日 星期一 沖狗 丙戍 煞南20...

男人不領結婚證怎麼辦,男人不樂意領結婚證為什麼?

你的問題描述的太簡單,你得套他的話,相處久了應該自身有體會男人為什麼不願和你領結婚證,弄清楚原因,在對證下藥 一般來說男人不領結婚證的原因 時間久了沒感覺了 在女人身上找不到結婚的感覺 或者是個另有其它物件或者心思才會這樣 找到他,一起去領結婚證。原因是什麼?不過你也要考慮對方是否值得付出。就是不願...

清明節能領結婚證嗎,清明節領結婚證

我就是05年4月5日領的結婚證,到現在 其實在老一輩的傳統裡只要是陰曆是雙數的日子都是好日子,比如2 4 6 8 等等的都可以,更何況了,咱們都是新社會的年輕人了,如果真的是情投意合還在乎日子嗎,真心對待這份感情就好。當然可以 啊,清明節只是一 個傳統節日嘛,你們正好那天認識,以後又好記住結婚記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