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關於房屋租賃的規定,物權法司法解釋房屋租賃的規定是怎樣的

2022-02-22 18:48:49 字數 2946 閱讀 9591

1樓:孫法官說法

房屋租賃問題由合同法進行調整,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按雙方合同的約定確定。

物權法只規定了房屋抵押情況下,租賃權的法律效力問題。

《物權法》第一百九十條 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後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係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2樓:北京律師許延慶

承租人對出賣人行使索賠權,不影響其履行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支付租金的義務,但承租人以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為由,主張減輕或者免除相應租金支付義務的除外。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作出認定。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係處理。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賣給出租人,再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承租人和出賣人係同一人為由認定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承租人對於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為由認定融資租賃合同無效。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當事人就合同無效情形下租賃物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且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租賃物應當返還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導致合同無效,出租人不要求返還租賃物,或者租賃物正在使用,返還出租人後會顯著降低租賃物價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租賃物所有權歸承租人,並根據合同履**況和租金支付情況,由承租人就租賃物進行折價補償。

容,對於房屋租賃上,承租者和出租人需要通過一定合法的法律途徑得到妥善處理,去解決租賃問題。倘若出賣人和買受人發生了糾紛,或者出租者與承租人因租賃合同產生糾紛時,這時候就應該通過法律機構的協商處理,才能將事件處理得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一條 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毀損、滅失的,出租人有權請求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樓:楊文戰律師

這個合同法就有相應規定。

如果沒有特殊約定,出租方應保障出租物及其附屬物符合租賃用途,所以,除非你所說的「用水裝置」是你方未經對方同意自行增加的,否則必要的修繕和維護費用應由出租方承擔。

你公司可與對方先行協商,如有爭議無法決斷,可帶相關協議等資料找律師研究後具體分析判斷。

4樓:北京律師諮詢

如果沒有特殊約定,出租方應保障出租物及其附屬物符合租賃用途,所以,除非你所說的「用水裝置」是你方未經對方同意自行增加的,否則必要的修繕和維護費用應由出租方承擔。

你公司可與對方先行協商,如有爭議無法決斷,主要還要看合同的約定。

物權法司法解釋房屋租賃的規定是怎樣的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物權法司法解釋房屋租賃,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

《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第四條規定,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關於房屋租賃有何規定,怎樣算違法

6樓:哈

將商品房改成出租房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只是現在的租賃雙方都是達成共識,你情我願也不會有人去舉報,就睜乙隻眼閉乙隻眼。

具體的可以參考《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及當地的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可由建設管理部門查以及《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

拓展資料: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條款:出租房屋的範圍、面積;房屋租賃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數額及交付時間;房屋修繕的責任、轉租以及違約責任等等。

在此基礎上,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7樓:匿名使用者

這些住戶將住宅房變成了出租房,在行政管理方面,違反了《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及當地的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具體可以查一下你們當地的規定),可由建設管理部門查處;在相鄰的民事關係中,違反了《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

你們可以參考《物權法》第八十三條規定維權: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汙染物或者雜訊、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物權法中關於房產的規定 10

8樓:孫法官說法

房屋租賃問題由合同法進行調整,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按雙方合同的約定確定。

物權法只規定了房屋抵押情況下,租賃權的法律效力問題。

《物權法》第一百九十條 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後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係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9樓:楊文戰律師

房屋所有權仍歸你。

但土地所有權不屬於你,土地使用權可以繼續順延。但是是否要交納土地使用費如何繳納目前還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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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根據 擔保法 第三十四條有明確規定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是抵押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當事人以其它財產抵押的,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公證部門。抵押權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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