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不發放怎麼辦,用人單位一直不發放高溫費怎麼辦?

2022-01-14 08:19:10 字數 5475 閱讀 1403

1樓:我愛保險網

你們單位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法不(及時)發放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這樣,你們單位一被舉報就慘了。如果沒有訂勞動合同沒拿更慘--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或許你說公司小,不規範你也無處申冤,教你一招: 根據勞動合同法條款,這是公司存在的明顯的侵害你合法權益的行為,你可攜帶相關憑證至市縣級別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如果沒有成功,你確定證據確鑿,可提交由法院處理的事項。 其實沒有發工資你只要證明你付出了勞動你與這公司有勞動關係,責任方就在企業了,企業必須提供發工資的證據,現在國家的法規對維護員工利益有幫助,你應該可以比較容易地要回你的工資。

如果企業在收到勞動行政部門的責令逾期不支付的,你們的單位還得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所以你還發財了,老兄! 多學學法律,保護自己的利益

2樓:南京課工場大資料學校

你好,高溫環境下公司不給高溫補貼,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入6月,全國多地迎來高溫,你的工資或將多一筆錢——高溫津貼。有訊息稱,江蘇高溫津貼將於本月起開始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連發4個月。

1、高溫津貼每人每月300元

據了解,室外溫度35℃以上從事室外勞動工作,或室內工作環境無法低於33℃的,勞動者可領取高溫津貼。

律師表示,高溫津貼屬於工資的一部分,需以現金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避暑物品抵扣,必要時可通過勞動仲裁維權。

在發放高溫津貼的同時,用人單位還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如發放綠豆湯、西瓜等防暑降溫食品或相關藥品。

防暑降溫費與高溫津貼並不衝突,領過高溫津貼的職工並不影響防暑降溫津貼的領取。但防暑降溫費屬於職工福利,單位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發放物品。

而在高溫津貼政策開始實行以來,多數人表示只聽說過但沒領過。

有的企業通過增加通風裝置、錯開作業時間、減少高溫時段作業等措施來變相逃避「高溫費」的發放。再加上對勞動者反映的個別企業少發或拒發「高溫費」的投訴,勞動監察部門由於取證難等問題,往往無可奈何。

借用網路上流行的乙個比喻,高溫費,發的不是錢,而是「業界良心」。

2、高溫津貼沒拿過:打擾了,是我不配!

根據高溫津貼發放準則,室外溫度35℃以上從事室外勞動工作,或室內工作環境無法低於33℃的,勞動者才可領取高溫津貼。

當下年輕人多是投身網際網路行業,多數 網際網路公司是室內工作,加上配備了空調等降溫裝置,因此許多網上衝浪的年輕人表示沒領過實屬正常。

然而相比於其他傳統行業,網際網路行業的待遇是相當不錯的。除了在室內工作可以得到溫度的保證,網際網路企業的薪資待遇也是屬於前列。

在2020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調查中,it行業年平均工資達到了177544元,領先其他行業就業人員一大截。

除了高額的月薪,鵝廠對於大資料工程師等it技術人才的待遇是很不錯的,薪資結構一般是12+1+1= 14薪,但通常能拿到 16-20薪。從 offer 看更不乏 18 薪的團隊,年終獎則一般為3個月。

最近幾年我國對it行業人才的需求增速一直保持在10%左右,引領所有行業。未來五年,我國資訊化人才總需求量高達1500萬—2000萬人。其中「軟體開發」、「雲計算」、「ui設計」「大資料」等人才的缺口最為突出,因此成為進入網際網路行業非常不錯的風口,這裡完整的資料給到你希望可以有所幫助。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用人單位一直不發放高溫費怎麼辦?

3樓:皆有可能

用人單位不支付高溫 費算違法,協商不成 ,到 人力資源和 社會保障局 投訴

4樓:肌肉i哦同比

第一,按照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第二,按照上述規定,車間溫度達到33°及以上的,企業必須發放高溫費。第三,高溫費標準,每個地方是不同的。

山東的高溫津貼是,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仍沿用2023年標準;廣東每人每月150元的高溫津貼標準,從2023年開始至今沒有提高;湖南的高溫津貼為每人每月不能低於150元,這一標準自2023年也未**。第四,你所在的相城區,屬於江蘇省蘇州市,應該向當地勞動保護部門去了解高溫費發放標準。第五,廠裡不給高溫費,當然屬於違規。

可以投訴的。

公司對高溫補貼的發放不合理怎麼辦?

5樓:南京課工場大資料學校

你好,高溫環境下公司不給高溫補貼,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入6月,全國多地迎來高溫,你的工資或將多一筆錢——高溫津貼。有訊息稱,江蘇高溫津貼將於本月起開始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連發4個月。

1、高溫津貼每人每月300元

據了解,室外溫度35℃以上從事室外勞動工作,或室內工作環境無法低於33℃的,勞動者可領取高溫津貼。

律師表示,高溫津貼屬於工資的一部分,需以現金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避暑物品抵扣,必要時可通過勞動仲裁維權。

在發放高溫津貼的同時,用人單位還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如發放綠豆湯、西瓜等防暑降溫食品或相關藥品。

防暑降溫費與高溫津貼並不衝突,領過高溫津貼的職工並不影響降溫費的領取。但防暑降溫費屬於職工福利,單位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發放物品。

而在高溫津貼政策開始實行以來,多數人表示只聽說過但沒領過。

有的企業通過增加通風裝置、錯開作業時間、減少高溫時段作業等措施來變相逃避「高溫費」的發放。再加上對勞動者反映的個別企業少發或拒發「高溫費」的投訴,勞動監察部門由於取證難等問題,往往無可奈何。

借用網路上流行的乙個比喻,高溫費,發的不是錢,而是「業界良心」。

2、高溫津貼沒拿過:打擾了,是我不配!

根據高溫津貼發放準則,室外溫度35℃以上從事室外勞動工作,或室內工作環境無法低於33℃的,勞動者才可領取高溫津貼。

當下年輕人多是投身網際網路行業,多數 網際網路公司是室內工作,加上配備了空調等降溫裝置,因此許多網上衝浪的年輕人表示沒領過實屬正常。

然而相比於其他傳統行業,網際網路行業的待遇是相當不錯的。除了在室內工作可以得到溫度的保證,網際網路企業的薪資待遇也是屬於前列。

在2020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調查中,it行業年平均工資達到了177544元,領先其他行業就業人員一大截。

除了高額的月薪,鵝廠對於大資料工程師等it技術人才的待遇是很不錯的,薪資結構一般是12+1+1= 14薪,但通常能拿到 16-20薪。從 offer 看更不乏 18 薪的團隊,年終獎則一般為3個月。

最近幾年我國對it行業人才的需求增速一直保持在10%左右,引領所有行業。未來五年,我國資訊化人才總需求量高達1500萬—2000萬人。其中「軟體開發」、「雲計算」、「ui設計」「大資料」等人才的缺口最為突出,因此成為進入網際網路行業非常不錯的風口,這裡完整的資料給到你希望可以有所幫助。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6樓:aa微湖來客

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這樣的高溫天氣以及不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33℃以下的情況下作業,沒有給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可以到該局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舉報投訴受理中心或撥打舉報投訴進行舉報。

調查發現用人單位有拒發高溫津貼的行為,他們將要求用人單位立即給予勞動者發放津貼,如不執行將依法依規對用人單位做出處理。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工作環境設立休息場所。休息場所應當設有座椅,保持通風良好或者配有空調等防暑降溫

7樓:歲月之痕

公司對高溫補貼不合理的話,可以向公司提出你的建議。這種情況的話,後面他就會修改。

8樓:塵伴仙

如果你認為公司對高溫補貼的發放不合理的話,那麼你可以去當地的有關法律部門諮詢一下,看一下合理的是多少,跟公司溝通,如果他不同意你可以起訴。

9樓:尋夢桃花源

如果你覺得公司高溫補貼發放的不合理,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進行投訴,不過還是不建議你這樣做,如果你做完了還能在這個公司繼續工作嗎?

用人單位不發放高溫補貼是否違反《勞動法》?

10樓:u愛浪的浪子

1、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2、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為: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高溫津貼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中列支。

其他相關高溫天氣的勞動保護措施,也按照新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與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由縣級以上人民**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用人單位整改或者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用人單位及其負責人的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工作時間、工資津貼規定,侵害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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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怎麼辦

你好,有三種情形可供選擇。一是找第三方調解,二是有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處理,三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進行解決。如果是被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的,用人單位應積極應訴。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進行合理維權,必要的時候蒐集證據進行起訴。需要注意的是,這些的勞動合同不能籤,看看自己是否簽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