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子的時候是要夫妻雙方都到場簽字麼

2022-01-08 07:40:13 字數 6323 閱讀 2117

1樓:華律網

最近諮詢房屋買賣是否需要夫妻簽字問題的當事人很多,今天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下,婚姻法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同時婚姻法解釋一對平等處理權進行了解釋,婚姻法解釋一強調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從法律的規定我們不難看出,如果所賣房屋涉及夫妻共同財產, 原則上是需要夫妻共同簽字同意的。如果所**的房屋是夫妻個人財產或是**房屋對方符合善於取得條件的,即便單方簽字**也是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樓:考永修尤丙

買方:只要是協議上有名字的人到場就行了;賣方:產證上所有的人員必須到場.所以如是夫妻共有,那夫妻必須到場簽字.

3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買賣,需要賣方夫妻都簽字確認才可以,如果一方不能到場的,可以寫乙份授權委託書。

請教大家關於賣房的事情,謝謝!賣房子需要夫妻雙方到場簽字嗎?還是乙個人就可以賣了?

4樓:華律網

最近諮詢房屋買賣是否需要夫妻簽字問題的當事人很多,今天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下,婚姻法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同時婚姻法解釋一對平等處理權進行了解釋,婚姻法解釋一強調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從法律的規定我們不難看出,如果所賣房屋涉及夫妻共同財產, 原則上是需要夫妻共同簽字同意的。如果所**的房屋是夫妻個人財產或是**房屋對方符合善於取得條件的,即便單方簽字**也是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5樓:

一方持有雙方的有效證件即可,最好出具乙份書面授權宣告,同意授權另一方全權處理。

6樓:紅運當頭

這個是按照城市跟城市的政策來定,我在青島城陽辦理二手房的時候,賣房只要房產證上的權屬人到場就行,伴侶不用來。可是半年後我又在青島的即墨辦理二手房的時候,即墨房產處規定必須買賣雙方必須到場。所以我建議你最好去你們當地的房產處諮詢一下

7樓:匿名使用者

產證上的權屬人到場即可 除非買方貸款

賣房子的時候,房子過戶是否需要夫妻雙方都到場

8樓:驕大陽的小別墅

賣方房產證上是乙個人就乙個人到場,是兩個人就兩個人到場;買方房產證上寫乙個人就乙個人到場,寫兩個人就兩個人到場。

從法律上自有各種可以去但是不用去,或是不用去的辦理程式。但是就個人的情感方面出發,賣房子是家裡的頭等大事,自然要雙方共同見證,這是乙個互相信任以及坦誠的事情。夫妻雙方是否同時去辦理,還要看家中的實際情況而定。

9樓:人人哦哦哦課

需不需要看情況:

1、如果已經明確是一人單獨擁有,那只需要產權證上的一位去就可以;常見的有兩種情況:一是這房子是一方婚前財產,二是房產證上明確寫著單獨所有。

2、如果婚姻存續期間買的房子,不管寫一人的名字(也不管寫其中的哪位),還是寫乙個人的名字,均是共同財產,那就必須夫妻雙方兩人到場簽字。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買方:只要是協議上有名字的人到場就行了;賣方:產證上所有的人員必須到場.所以如是夫妻共有,那夫妻必須到場簽字.

11樓:土流集團

房產交易,辦理過戶流程,需要買賣雙方,夫妻雙方到場,簽字確認。如果不能到場,需要出具經過公證的委託書。

12樓:如雲潔白

房子是夫妻雙發擁有,應該夫妻雙方到場。

13樓:life天天好運

房產過戶不僅賣方夫妻,買方夫妻都要到場簽字。買賣雙方的戶口,身份證,房產所在地證明,結婚證等原件,影印件。

婚後買房,但房產證是乙個人的名字。那賣房子的時候是要夫妻雙方都到場簽字麼?

14樓:餘

我婚後全款買的房,賣掉時可不可以乙個人自己賣掉

15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已婚身份,賣掉住房,就必須房產證登記人本人和配偶一起,持有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一起到房管簽字辦理手續,才可。

一方來不了,需要他的授權委託書公證書,指定一位**人,代替他簽字辦理手續,需要**人持有公證書和那一位的身份證影印件,。代替他簽字。

16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購房,如果房產證只有夫妻某乙個人名字,賣房時只需該人操作即可,無需對方簽字或人到場。

不相信有哪位專門做房產辦理的權威人士再來答覆一下。

賣房時必須夫妻雙方到場嗎?

17樓:鑽誠投資擔保****

需要!只要你是已婚人士。就需要在轉手你的個人房產時,你的配偶拿著身份證件親自到場簽名和你一起辦理過戶手續!

他本人來不了,可以讓他寫乙份授權委託書,指定一位委託人,行使他簽字的權利。

18樓:我要

那是自然啊!必須夫妻到場啊!否則交易無法完成。

二手房過戶手續時買方夫妻需要兩人到場嗎

19樓:

二手房過戶時,如果買方為夫妻,應當到場。夫妻一方放棄房產或委託**,應有書面協議(並經公正)或委託**授權委託書。

《房屋登記辦法》: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十五條 申請房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使用中文名稱或者姓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檔案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委託**人申請房屋登記的,**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明。境外申請人委託**人申請房屋登記的,其授權委託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公證或者認證。

20樓:特特拉姆咯哦

需要看情況:

1、如果已經明確是一人單獨擁有,那只需要產權證上的一位去就可以;常見的有兩種情況:一是這房子是一方婚前財產,二是房產證上明確寫著單獨所有。

2、如果婚姻存續期間買的房子,不管寫一人的名字(也不管寫其中的哪位),還是寫乙個人的名字,均是共同財產,那就必須夫妻雙方兩人到場簽字。

二手房過戶需要準備的材料:

1、買方:本人到場,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買賣合同。

2、賣方:持有效身份證件及房屋所有權證到場辦理。

3、房產為夫妻共有時,則夫妻雙方都應該同時到場並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共有權證及結婚證等其它相關證件。

4、如果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賣方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提供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的書面材料。

5、買方本人或賣方如果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辦理過戶手續時,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受託的人必須帶上公證委託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加蓋公證處「該影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印章)、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手續前去辦理。

擴充套件資料

二手房過戶流程

1、準備好過戶材料,相關人員要到場

過戶需要的材料會因為交易房屋性質和買賣雙方的情況有所區別。以商品房為例,買賣雙方準備好各自的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賣方帶好房產證原件及影印件即可。另外如果是單獨所有,則出賣人和買受人到場即可,如果有共有人,則共有人也需要到場。

2、抽取辦理號

辦理過戶,跟辦理銀行業務一樣,首先需要乙個「號」。

這個「號」可以通過兩種方式獲得:一種是網上預約,通過房產交易網上預約平台進行預約,憑藉預約驗證碼到總服務台取號。另一種方式是現場取號,排隊抽取過戶號,但由於近期辦理過戶人員較多,需於過戶當日提早排隊。

3、遞交材料辦理過戶

交易大廳的電子提示屏會根據辦理進度叫號。留意快到自己的號碼時,買賣雙方需要根據提示到收件視窗遞交過戶所需材料。

屆時工作人員會收取材料,指導你填寫相關**,買賣雙方及銀行報抵押人員(全款購房只買賣雙方即可)需要合影存檔。材料遞交完畢會收到過戶回執單。

4、辦理稅費減免及繳稅

過戶當天也需要針對房屋情況進行繳稅,如果房屋條件符合稅費減免的標準,需要抽號到查檔視窗辦理稅費減免。

辦理完畢就可以到地稅視窗進行繳稅了,繳稅完畢,在交易大廳需辦理的過戶流程告一段落。接下來會經歷10個工作日左右的二級審批環節,審批通過就可以順利拿到房產證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主要看購房合同,是單獨所有還是夫妻共同所有。屬婚前單獨所有的不需兩人到場;屬婚內房產登記的,要求夫妻雙方到場,對房產權屬的現場確認。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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