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有康復治療嗎沒等級我工傷一年多了

2021-08-25 06:42:55 字數 507 閱讀 8576

1樓:匿名使用者

1、不給下鑑定等級,讓****,這個說法第一次看到,是不是專家組認為職工醫療未終結呢。是否腰椎還有鋼釘之類的需要二次手術取出。如果專家組認為職工醫療終結,就應該給評定傷殘等級,現在不給評定等級,只能是醫療尚未終結,需要繼續**。

2、勞動能力鑑定在滿一年後,單位、個人及經辦機構就可以要求複查鑑定。所以,你以後可以繼續提出鑑定申請。不過,你這個目前還不屬於複查鑑定,因為現在還沒有給你鑑定出級別來,你可以在醫療終結後隨時提出鑑定申請。

3、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部門提出的鑑定申請只有一種情況,就是對市級勞動能力鑑定機構做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級提出再次鑑定申請。你現在還沒有鑑定結論,根本不需要向省級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4、脊椎壓縮前緣高度<1/2者,九級

脊椎壓縮骨折,前緣高度減少1/2以上者,八級

2樓:何佑根

你必須去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且一定能評上等級如我沒有說錯的話應該有九級吧.

工傷右足跟骨骨折內固定術,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10月20日出來的鑑定結果,12月3日接到單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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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職工在職期間,非因工傷,喪失部分勞動能力,用人單位可以與職工協商解除合同的。2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