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新買了一套二手房,交了定金,現在不想要了,有什麼辦法要回定金嗎

2021-07-30 22:02:54 字數 2831 閱讀 3847

1樓:匿名使用者

交了多少的定金呢???你請業主吃頓飯。完了讓人家給你退上一半的定金就算了,你倒霉唄!!

要不就你先買下,在介紹個房產公司在給你賣了?這樣就就不會有太大的損失,你要按合同的標準你的給人家業主雙倍的定金呢?所以你就按我那處理一下應該沒太大問題!!

2樓:小妖

三樓的方法最好!

我剛剛解決了這個問題。

但是對方是個奸商。

雖然合同有問題,但是他死不讓步。

最後,折中,退我一半的定金。

希望你能碰上好人!!!

趕緊協商解決,不要誤了別人賣房。越拖你就越理虧。

3樓:騎驢飛黃河

如果答了合同,就是違約了,看合同上對違約金是怎樣規定的,如果就是定金,那可就收不回來了。

當然違約金是給房東的,你可以和房東協商,就說買房不容易,也都是省吃簡用辛辛苦苦一點一點攢來的,都是老百姓,讓他少收點。房東如果是個好人,說不定一分不要,要是個見錢眼開的,那你真的就麻煩大了。

再不就是找乙個理由,看房子上有沒有與房東許諾的不符或是合同上有什麼漏洞,總之就是能反讓對方違約的或佔不到理的,協商一下,見好就收。

除此之外沒有辦法。

4樓:我就是味道

你屬於違約,想要回定金,只能給對方說好話,從感情上看能不能打動別人了。

我買房交了兩萬定金,現在不想要了,能退定金嗎?

5樓:來日方長

不可以。

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定金合同要採用書面形式,並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擔保法》第 89 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務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6樓:廖明明

一般來說,定金與認購金不同,它是一種合同履行的擔保。因為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中的規定,簽訂合同當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給付定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如果購房者交了定金之後改變主意決定不買,開發商有權以購房者違約為由不退定金。

也就是說,大多數情況下,定金確實是不退的。但是,按照法律相關條例,以下幾種情況,定金是可退的:

1、開發商沒有銷售資質

因為根據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的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商不得銷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交納了「定金」,那麼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比如五證不全,個別開發商在沒有預售證的情況下就提前賣房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定金可退。

2、開發商對房子本身情況進行隱瞞,違背公平、誠信原則

如果你不想買房是因為開發商存在欺詐等行為,或者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協商不下,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也是應當退還購房定金。

二、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1、讓「定金」變成「訂金」

要求開發商將「認購、訂購、預訂」合同裡的「定金」改為「訂金」或者「預付款」、「保證金」、「誠意金」、「押金」、「訂約金」等。如果開發商不改,就說明裡面可能有貓膩了。

2、最好別交「定金」,別簽認購協議書

在商品房的交易過程中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簽訂認購書、交定金並不是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乙個必經程式,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籤不成,購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後患。

7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法律是不會管的,是你違約,定金是可能要不會

來的,為什麼說可能不是說百分百要不會來,你可以找他們的經理,或者管事的說出你為什麼不能買了,理由要充足,可以編,就是要回定金就行,全要回是不可能的要回一點是一點你說呢?

8樓:前凸後翹美眉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購房定金」是一種為了締結合同或履行合同而採取的一種擔保形式。按照上述

法律規定,不想買房了定金能不能退還,要看具體的情況:

1、如果開發商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的,那麼不想買房的話,定金可以退回。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商不得銷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交納了「定金」,那麼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

2、如果不想買房是因為開發商存在欺詐等行為,或者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合同條款協商不下,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也是應當退還購房定金。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因不能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方也是應當返還定金的。比如,由於發生了不可抗力導致購房者無力支付房款,那麼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以上就是對「不想買房了定金能退嗎」「買房交了定金又不想買了怎麼辦」所作的解答。總之,在簽訂認購書並交納定金以後,如果不想買房的話,定金一般是不能退還的。但是,如果存在正當理由,要求開發商退還購房定金也不是沒可能的。

當然,對於不想買房又想要回定金這種情況,當事人常常都只能通過起訴才能解決。如果購房者想要回購房訂金,那就必須證明不買房的理由是正當的,這時您不妨多多聯絡律師,讓他們幫您出謀劃策,這肯定有助於您更順利地要回購房定金。

9樓:匿名使用者

定金不能退,訂金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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