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沒到期但沒有提前月辭職,合同沒到期 但沒有提前一個月辭職

2021-07-26 14:22:03 字數 5179 閱讀 7166

1樓:

1、“沒有在公司買任何社保”,如果是用人單位原因未給你繳納社保,那麼你隨時可以提出辭職,不用承擔任何責任,而且用人單位應當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是按工作年限,每年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2、“自願放棄下月所結算的所有工資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問題”

你是依法正常辭職,無需放棄自己應得的權利,沒有必要這樣做。

3、上班還交了200元服裝押金 我怕如果沒有走正常離職手續 公司不退服裝費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收取勞動者的押金等費用,否則勞動者可以立即要求返還。

根據以上情況,你可以提出辭職,要求用人單位返還押金、支付全部未支付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並補繳在職期間的社保,否則你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2樓:匿名使用者

‘但是我想把辭職信交了馬上就走 不知道這樣公司會不會來追究我的責任’會有可能。

‘第一個月也有抵押半個月的工資 每月15號發放上月工資’合法的。

‘我會在辭職信中寫道 自願放棄下月所結算的所有工資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問題

’這樣也不能減輕你的責任,萬一單位追究你的責任。

‘還交了200元服裝押金’單位這樣的做法違法。

建議還是走合法程式為好。

3樓:楊德保律師

你好:公司沒有為你繳納社保,你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並可要求公司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此外,單位不可以向員工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擔保金等,你可以要求單位返還,並可向勞動局舉報。

第三點,工資延後一個月發放在現實中是被認可的,但工資作為你的勞動報酬,筆者認為沒有必要進行放棄。

4樓:郎劍豪

“沒有在公司買任何社保”,這個值得研究,它們可以說在你的基礎工資裡有多少錢是用來給你買保險的,沒有買是你自己的問題,如果沒有這個藉口那麼你隨時可以辭職,不用承擔任何責任,而且用人單位應當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是按工作年限,每年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無需放棄自己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收取勞動者的押金等費用,你的200元押金又是一個很好的辭職理由,不能夠在一個嚴重違法的單位工作。

辭職時注意要簽收單,不給你你就直接去郵局用快遞郵寄給你們公司,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申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以免說你是自動離職,剋扣你的辛苦錢。好來好走對大家都好,但別讓它們以為你不懂法而欺壓你。

5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辦完手續再走,可以拿到所有工資和押金這樣不好嗎

如果實在需要馬上走 可以和領導商量下

6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這樣做的,若合同上沒有寫明不提前要扣除相應工資那麼你就不可以放棄你的工資。若是不能解決,可以申請仲裁

7樓:匿名使用者

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

勞動合同未到期,提前一個月辭職,要賠償違約金嗎?

8樓:愚人談娛樂

勞動合同未到期辭職需要給用人單位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員工以書面形式遞交辭職信後,應該繼續工作三十日,即使公司不批准其辭職,過了三十日勞動合同自動解除,屆時離職,公司不得限制。

《勞動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員工在未獲得批准的情況下擅自不到公司,公司有權認定其為曠工。這種提前離職行為可以認定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為,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但是這裡的損失用人單位需舉證證明,必須有充分的證據,否則不能得到支援。

在員工違約的情況下有3種解決辦法:

1、雙方協商解決,爭取達成一致。

2、由於員工違反合同約定,應賠償單位的損失。

3、員工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除非和公司所籤勞動合同中有過更具體的約定,比如這個職位要辭職需要提前三個月通知公司等,否則依照勞動合同法,只要履行了提前一個月通知的義務,一個月期滿後即可自行離職,公司無權強制滯留你。

當勞動合同到期時,若勞動者提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公司無權強制和你續簽新的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未到期,尚未終止之前,若有無故曠工的情況出現,公司有權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你的曠工行為進行處分。

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之後,只要書面告知公司不再續簽新合同,可以不去上班,公司不能計算為曠工。

9樓:未來法律

您好:要看公司是否提供過專項培訓費用或者是否簽訂過保密協議,勞動合同法對此有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10樓:韓飛律師

如果勞動者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專項培訓協議的話,不需要支付用人單位違約金。勞動者具有自主擇業權,勞動合同期內辭職,不算違約。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11樓:保青鑲

一般情況單位不得約定違約金賠償,但是如果涉及到培訓費或者競業限制(需要在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的可以有違約金條款。具體情況參見以下法律條款: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條款說明你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此條款說明一般情況是不得約定違約金,即使約定也是違法的無效條款)

(以下條款說明了可以約定違約金的特殊情況)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僅供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為你安排了培訓並支付了培訓費,你可能要承擔違約金,但如果沒有這些內容,你無需承擔中途辭職的賠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只有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兩種情況才能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責任。除此之外不能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責任。

14樓:匿名使用者

要的~除非你和老闆協議不需要賠償

15樓:返回法的形而下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用賠償。

法律依據如下: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工作半個月,沒有籤任何合同,需要提前一個月辭職嗎 20

16樓:王元頁

入職一個月內籤合同就可以

如果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單位辭職,沒有試用期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辭職,到期可以離職,不用管是否招到人

不通知單位辭職直接走,工資肯定拿不全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7樓:玄韶

因為沒有過試用期,可以直接辭職的,也是有工資的

合同未到期,我提前月提出的辭職,但公司的勞動合同上寫的提前離職需支付三萬的培訓費,請問這合法嗎

合同上的約定並不重要,關鍵是需要弄清楚你在入職時,是否存在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使用 專項培訓費用 進行的培訓 不包括公司自行組織的崗前培訓等 進行了專項培訓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算違約,需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即支付未履行期間的違約金。如果根本就不存在使用專項培訓費用進行的培訓,則該約定不成立,...

簽了一年合同的公辦教師,合同沒到期辭職要交違約金嗎

看看你們之間的勞動合同內容 有沒有專門提到違約條款如果有詳細的條款和違約金說法 那麼沒到期離職 你要支付的如果沒有 則沒問題 再者即便有 你也可以提前雙方協商 書面落實下來後也可提前離職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

合同沒到期被炒魷魚怎麼辦,合同沒到期就被辭退,如何賠償?

用人單位在合同還沒到期時,辭退員工可以存在很多情況,無論合法與否,我國的立法也對其作出了詳細的規定。一 合同沒到期,合法辭退 根據我國立法可知,在合同還沒到期的情況下,如果員工存在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的所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有權提前解除合同,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這幾種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