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離婚需要賠償男方的彩禮錢嗎?結婚三年了,男方沒有過錯,一起共同生活了一年半,女方因為性格不

2021-03-27 01:27:24 字數 1108 閱讀 5629

1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

男方給付彩禮,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或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女方返還彩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2樓:淮南程律師

安徽程韋偉律師為您答覆:已經領取結婚證並共同生活的,離婚時彩禮錢一般不需要返還。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樓:淘金城

登記結婚的話可以不用返還男方彩禮錢。可由雙方協商,不能協商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

離婚時共同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有過錯的情況時,離婚時互不賠償。否則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索賠。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要彩禮錢,女方不給怎麼解

依照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規定,男女雙方已經結婚登記,並且共同回生活的,離婚答 時 婚前給付彩禮的一方是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 除非因婚前彩禮給付,離婚時 婚前給付彩禮一方生活嚴重困難的,人民法院可裁定酌情返還。婚姻事抄實已經 達成襲,法律不支援退還。依照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規定,男女雙方已經...

男方提出離婚,女方可以要求什麼賠償

雙方正常離婚,沒有賠償的法律依據。婚姻自由。自願婚內過錯,比如出軌,家暴,遺棄,虐待才有賠償的依據 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要求賠償的,不予支援 男方如果沒有婚姻過錯,就沒有賠償。如果男方提出離婚,女方可以要求他賠償嗎 如果男方沒有婚姻過錯,提出離婚,女方不能要求賠償。離婚中,要求另一方賠償,是基於對方婚姻...

男方提出離婚要求返還彩禮及首飾,男方提出離婚要求返還彩禮及首飾?

你好 夫妻生活是婚姻的重要內容之一,對於夫妻感情也有非常重大的影響。對你而言,這麼年輕,與婚姻的幸福比較起來,財產上基本不須過多考慮。所以,無論如何,離婚是第一需要考慮的問題。現在他主動提出離婚了,對你而言是很好的結果。從法律角度講,已經共同生活後,在要求禮金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