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招聘與事業單位考試招聘有什麼區別

2021-03-04 08:54:18 字數 5350 閱讀 5759

1樓:中公海南教師

兩者在工資上不會有區別,畢竟都是正式在編的職工,都按照國 家或單位專的規定發放工資及福屬 利,並且在同樣的標準下進行晉公升。區別在於,編制的更穩定,並且一些事業單位允許老職工退休後退回機關,享公 務員的退休待遇,人 事檔案一般由上級主管機關保管。新職工相對沒有那麼穩定,並且退休後都是社會統籌,人 事檔案一般由本單位保管。

一般合同到期後都會續聘,但相對不穩定.

2樓:中公教育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正式工是指有編制的;而合同工則是沒有編制的,是屬於招聘的、臨時的。儘管合同工和正式工做著同樣的工作,但是合同工的福利待遇卻遠不如正式工。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事業單位編制和合同工有什麼區別

3樓:華律網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是建立的勞動關係,這些單位的勞動者均是合同制職工,沒有合同工與正式工的區分。合同工是相對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的正式編制職工而言的。區別主要是3個方面:

1.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資是用人部門內部經費發放,工資普遍較低,扣除社保之後,會更低;正式工的工資是由國家財政保障,相對穩定,而且工資較高,退休後的待遇也不錯。

2.工作許可權不同:合同工在日常執法行動中,只能是協助執法,而正式工具有執法權,可以指揮合同工協助執法。

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過人事部門,或者人事部門自行釋出招聘資訊,通過面試流程後,與用人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的是勞動關係;正式工則是通過公****、事業單位考試和部隊軍官轉業安置等方式獲取編制而上崗工作。

4樓:律政盲流

你好,編制就是在編員工,指單位的正式員工,享受正式員工待遇,崗級也相應外包較高。

區別:1、編制:合同工屬於臨時招聘性質的,不佔用編制,單位對是否繼續簽約有絕對決定權; 在編即上報人事局備案,佔用編制名額,單位不能獨自決定人員去留,需報人事局審批,即相當於說是過去的鐵飯碗

2、福利: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據合同中商定的條款確定,只要合同沒變則待遇不變,受法律所約束; 在編人員福利待遇由單位擬定後報人事局審批,遇政策調整可相應作出調整,一般包括「一金三險」,即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具體交多少由國家規定。另根據各單位自己的情況有一些節假日補助之類的,這就的看單位效益了

5樓:匿名使用者

1、招聘方式不同:

合同工是通過人事部門釋出招聘資訊,通過面試流程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的是勞動關係;編制工則是通過公****、事業單位考試等方式獲得工作。

2、編制不同:

合同工屬於臨時招聘性質的,不佔用編制,單位對是否繼續簽約有絕對決定權;在編即上報人事局備案,佔用編制名額,單位不能獨自決定人員去留,需報人事局審批,即相當於說是過去的鐵飯碗。

3、福利待遇不同:

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據合同中商定的條款確定,只要合同沒變則待遇不變,受法律所約束;在編人員福利待遇由單位擬定後報人事局審批,遇政策調整可相應作出調整。

6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工和正式工的關鍵區別在於是否擁有該事業單位的人事編制。所謂的編制就是用人指標,也就是是計畫內用人。 有編制的就是是正式工,是可以在單位存放檔案;沒有編制的是合同工,檔案本身就是不能調入單位的,一般是託管在人才中心。

合同工屬於臨時招聘性質的,不佔用編制,單位對是否繼續簽約有絕對決定權; 在編即上報人事局備案,佔用編制名額,單位不能獨自決定人員去留,需報人事局審批,即相當於說是過去的鐵飯碗

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據合同中商定的條款確定,只要合同沒變則待遇不變,受法律所約束; 在編人員福利待遇由單位擬定後報人事局審批,遇政策調整可相應作出調整,一般包括「一金三險」,即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具體交多少由國家規定。另根據各單位自己的情況有一些節假日補助之類的,取決於單位效益和相關制度要求。

7樓:匿名使用者

1、事業單位合同工,是指,沒有編制的人員。

2、有些單位會需要考試,有些不需要,要看單位情況。

3、因為是沒有編制的,無故解聘情況可能發生,但只要沒有太大的過錯或者什麼變故,一般不會的。

4、合同工一般實行的是人事**,即單位把這部分人事權力轉交到一些人力資源公司或者人才市場,當然,合同也是和這些公司或市場籤,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簽。

5、很多人是這樣的,先進事業單位幹合同工,然後在裡面等編制(當然現在編制的話,大多數是需要考試的)。

6、如果你那家事業單位工資待遇福利都非常ok,那你可以試試,如果一般,我覺得十幾萬有點多了。其實,有實力的話,可以去參加公考的,筆試過後,面試的話,那啥十幾萬。。。***。

8樓:傅行雲時代

1、合同工屬於臨時招聘性質的,不佔用編制,單位對是否繼續簽約有絕對決定權;

2、事業編制即上報人事局備案,佔用編制名額,單位不能獨自決定人員去留,需報人事局審批,即相當於說是過去的鐵飯碗;

3、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據合同中商定的條款確定,只要合同沒變則待遇不變,受法律所約束;

4、事業編制人員福利待遇由單位擬定後報人事局審批,遇政策調整可相應作出調整,一般包括「一金三險」,即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具體交多少由國家規定。

5、編制就是在編員工,指單位的正式員工,享受正式員工待遇,崗級也相應合同工較高。

9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編制跟合同工區別很大,首先編制一般他們的工資是代表國家撥款的,也就是財政撥款,屬於國家招收進來的人才,而合同工是單位招收的,自行解決的,而工資方面都是以單位聘請來發工資的,而如果是那些什麼五險一金之類的或者績效,甚至兩險一金的話,正式是確保要的,而合同工有的單位給,有的單位是不給的,編制一般職位比較固定,沒犯什麼大的錯誤正常是不會走人的,合同工就不一樣,你犯錯或者你能力不行單位不需要了,就可以隨時讓你走人,合同工其實就是好聽,也是給臨時工一樣不穩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聘用工就是所謂的臨時工,合同工就是比如說的事業單位裡的一部分工勤人員、司機啊什麼的,合同工是有勞動合同的,正式工就是納入到事業編制的,如果你所在的事業單位是全額財政撥款的話,那正式工就是直接拿財政的工資了。

聘用工還要看你是全日制用工還是非全日制用工,全日制用工按法律規定是要訂立勞動合同的,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則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就行。聘用工依法享有工傷保險,而合同工則有權利要求用人單位繳納五險,工資福利的差異更是顯而易見的了

以上都是我乙個字乙個字敲的噢~o(∩_∩)o~

11樓:我是一陣風的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和編制區別如下:

1、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過人事部門釋出招聘資訊,通過面試流程後,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的是勞動關係;編制工則是通過公****、事業單位考試和部隊軍官轉業安置等方式獲得工作。

2、工作許可權不同:合同工只能是協助執法;而編制工則具有執法權,可以指揮合同工協助執法。

3、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資是用人部門內部經費發放,工資普遍較低,合同工需要自己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才能根據自己交的養老保險的數額獲得退休工資;而編制工的工資是由國家財政保障,相對穩定工資較高,編制工也不需要交養老保險,退休後根據級別獲得退休工資。

編制人員就是具有國家正式編制的工作人員,其基本工資和地方性補助都是財政撥款的,要進入編制都要經過考試獲取資格。在編人員是單位的正式員工。

非編制人員就是事業單位自行聘用的(包括臨時工),不由財政撥款。 聘任制:是指用人單位通過契約確定與人員關係的一種任用方式。

事業單位工作性質可分為三種:

1.正式編制員工:極其穩定的一種,享受單位較多福利,基本上不犯大錯誤,不會被開除。

而且一般該單位是無權開除的,必須通過上級單位才能決定。工資由當地人事勞動局核算。單位是無法決定其的工資的。

2.編制外的,其實分長期和短期的。一般待遇都不如正式編制,而且相差較大,福利也沒正式編制的好。

該單位領導一般可以直接解除與其的合同。工資基本是由該單位向上級匯報後決定,一般都是較低的。

當然也有例外,有些聘請的無編制人員,可能該單位十分需要而又緊缺的,本身很有實力的,也有可能待遇是很好的,不過這種情況是很少的。

3.臨時工:其實就是短期編制外的,隨時都可以辭職 ,有些連合同都不用籤 。待遇更差,極少享受單位福利。

擴充套件資料:

事業單位編制

凡是通過事業編制考試(筆試和面試)(這項工作由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委託省、級和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人事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並交用人單位成績名單,部分單位自行命題組織實施)即可成為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事業單位在編,既可以確定你是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

事業單位區別

與企業單位的區別

事業單位是具有公益性質,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組織,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和企業績效工資最主要不同點在於經費**和保障。

企業績效工資完全取決於企業盈利情況,根據企業的薪酬戰略及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發放;

而事業單位則不同,事業單位根據單位不同類別,其績效工資的經費**和保障有所不同,義務教育中小學績效工資經費**主要由縣級財政保障,省級財政統籌,**財政對中西部及東部部分財力薄弱地區給予適當補助。

其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所需經費,按單位型別不同,分別由財政和事業單位負擔,但事業單位的創收收入如何規定是今後需要解決的問題。

公益型事業單位如果把主要精力用在創收或提供公共服務也**收費,這就偏離了公益性事業單位的性質,這些需要通過制度進行規範和安排。

與行政單位的區別

(1)內涵不同——行政單位屬於國家機關,而事業單位屬於社會服務組織。

(2)擔負的職責不同——行政單位是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和指揮;而事業單位是為了社會的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

(3)編制和工資待遇的**不同——行政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負擔。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事業經費負擔。事業單位有全額撥款的,有部分撥款的,還有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

行政單位人員的工資按《公務員法》由國家負擔,而事業單位則根據不同的管理模式實行不同的待遇。

與公務員的區別

一是工作性質方面,公務員從事的主要是國家行政事務性工作;事業單位人員從事的主要是社會公益性工作,或者說是非營利性的工作。

二是工資收入方面,公務員的工資收入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發放,並根據國家財政狀況進行調資;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一般不受國家約定,由各事業單位根據市場情況而定。一般來說,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比公務員高。

三是保險福利方面,公務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事業單位人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有關的社會保障規定執行,一般要逐步實行社會化。一般來說,公務員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業單位的人員要好一些。

四是用人方面,公務員的錄用、提公升、退休、辭退、辭職等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而事業單位人員的錄用、提公升、退休、辭退等是按照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但事業單位對人員的管理許可權要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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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公務員受 公務員法 調節,事業編受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管理條例 調節,勞動合同人員 合同制人員與勞務派遣人員 受 勞動法 調節,在編人員與合同制人員是不同法律體系調整的物件,同乙個法律體系下的才能同工同酬,也就是說 勞動法 要求的與正式人員同工同酬,指的是合同制人員與勞務派遣人員的同工同酬,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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