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公司註冊資本與實際資本不一致時糾紛出資人

2021-03-04 08:49:25 字數 5382 閱讀 8741

1樓:會計師事務所唐

根本不存在糾紛出資人,企業登記出資人出資比例按登記認繳,有變更以變更單為準。

如果非登記出資人,款項轉入企業,企業是不做實收資本的,做其他應付款的,利潤分配也和他是沒有關係的。

公司註冊資金是100萬.實際出資才幾萬,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2樓:呂昕顏

註冊資本並不需要一次繳清,只要你在承諾時間內繳完就可以。

註冊公司資金是分為實繳和認繳兩種方式:

1. 實繳制度意思:是公司在註冊的時候,投資人就必須向公司賬戶繳足投資額,或者首次繳20%,其餘兩年之內繳足,這是法律強制規定的,如果不繳足就無法註冊公司,這就是註冊資本實繳制。

而現在改革之後,

2.新的政策是註冊資本認繳制,意思是首先國家不再規定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註冊資本,而且不再規定公司註冊資本向公司的投資時間,甚至也可以在20年內向公司投資就可以,完全由股東之間自己約定。這樣就相當於降低了註冊公司的門檻了,極大了支援了各位創業者。

我國目前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認繳制的意思就是:註冊資本不用在一開始就全部繳納完成,而是只要在承諾的時限內(一般為10-20年)繳完即可,這極大的降低了公司註冊時的資金壓力。

3樓:很怕那天就出事

工商註冊資本分為兩類認繳

制和實繳制

1、認繳制又叫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是指註冊公司時將認定的註冊資本設定乙個期限分段繳清,不需要一開始就繳全,不需要投入大的資金,只需要在期限內繳全就行。不足之處就是具有法律風險,一旦公司在此期限內發生債務糾紛或者依法解散清算,就需要將剩餘的資金全部繳清才行!

2、實繳制是指公司營業執照上的註冊資本數額是多少,銀行的驗資賬戶上就必須存有這個數目的資金。就是說一開始就需要將註冊資本繳全,不可以缺繳。這個方式好處在於一開始就解決,今後不必承擔繳納資本,發生任何債務糾紛可以及時解決。

對開始創業的資金要求高。

3、註冊資本是企業初創時期的實力體現,以前的規定過於關注註冊資本的實際繳納,這其實毫無必要。公司註冊資本只代表初創時期的實力,而經營的好壞會導致企業實際資產的變化,而乙個企業實際所擁有的資產反應的是它得償債能力,因此,註冊資本並不代表乙個企業的償債能力,實際資產才是。

擴充套件資料

法規1、《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註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企業法人辦理開業登記,申請註冊的資金數額與實有資金不一致的,按照國家專項規定辦理。

」2、《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註冊資金數額是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所有的財產的貨幣表現。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的註冊資金應當與實有資金相一致。」

3、公司的註冊資本的公司的登記機關登記註冊的資本額,也叫法定資本。註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註冊資本與註冊資金的概念有很大差異。

註冊資金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註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註冊資本是出資人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註冊資金隨實有資金的增減而增減。

4樓:先生軒

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註冊資金分為實繳和認繳。

註冊資本認繳期限由股東自己約定,法律不做限制。關於註冊資本認繳期限,根據目前註冊資本制度是認繳制度,也就是說在辦理營業執照的時候,工商局不再需要驗資報告,而且註冊資本金額的多少以及註冊資本認繳的期限都是由股東自行約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載明就可以了。所以,關於註冊資本認繳期限的規定就是由股東自行約定。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財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拓展資料:

公司法將註冊資本實繳制修訂為認繳制後,對認繳期限沒有明確規定,由股東根據公司章程約定。如股東內部協議與備案章程發生衝突,各股東之間對出資義務產生爭議時,應認定以股東內部協議為準。

1.認繳制下,部分股東仍有權起訴其他股東實繳出資

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釋(三)規定: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公司或者其他股東有權請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現行立法確認的認繳制,並非取消股東的出資義務,僅取消了出資時間限定。

在各股東就出資時間達成內部協議或訂立公司章程的情況下,部分股東不依約履行,除公司之外,其他股東亦有權起訴要求負有出資義務的股東按照約定完成出資。

2.股東內部協議與章程的法律效力應當區別對待

股東出資義務既是約定義務也是法定義務,而這種義務從約定轉換到法定的合理根據則在於註冊資本應有的公示效力。類似本案部分股東的實際出資方式不符合公司法的規定,為便於登記備案,便在《章程》中作出不符事實的登記,在實踐中並不鮮見。一旦股東之間的內部約定與對外登記公示的章程發生衝突,進而產生糾紛時,如何認定兩個協議的效力成為關鍵。

認繳制下,強調對外以認繳資本承擔責任,暗合了章程對外的法律效力。即如涉及公司以外的債權人利益的,應當以章程為準;如涉及股東之間的出資糾紛,應當以股東訂立的符合其真實意思的合同為準。

3.出資時間約定不明的應由各股東協商而非法院確定

一旦股東就出資時間沒有約定、約定不明或發生爭議的,既然現行公司法已無出資時間的相關規定,那麼只能依據合同法對相關爭議予以解釋。如果法院據此仍不能解釋的,其法律後果應當是約定不明判令由出資義務人承擔出資義務,還是基於約定不明不判令出資義務人完成實繳出資呢?這就要正確領會認繳制的立法旨意。

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關於股東出資的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具體出資時間應當屬於公司自治的行為範疇,法院不可越俎代庖。一言以蔽之,不宜由法院判決代替公司股東意志直接確定實繳出資時間。

5樓:大超love雪子

不需要《公司法》新公司法大幅度地降低了公司設立的最低註冊資本數額,放寬了股東出資方式的限制,允許出資的分期繳納。

新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並可以按照規定的比例分兩年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新公司法規定:股份****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降低為500萬元。

新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拓展資料

公司設立流程:

1、編寫「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

2、刻法人私章。

3、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徵函」:聯絡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領取一張「銀行詢徵函」(必須是原件,會計師事務所蓋紅色章)。

4、銀行開立公司驗資戶:

所有股東帶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錢到銀行,帶上公司章程、工商局發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證、用於驗資的錢、空白詢徵函**,到銀行去開立公司帳戶,你要告訴銀行是開驗資戶。開立好公司帳戶後,各**東按自己出資額向公司帳戶中存入相應的錢。

銀行會發給每**東繳款單、並在詢徵函上蓋銀行的章。列印當日「對賬單」且加蓋銀行業務專用章。

5、辦理驗資報告:

拿著銀行出具的現金繳款單、銀行蓋章後的詢徵函,銀行對賬單,法人身份證及影印件,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產證影印件,到會計師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

6、註冊公司:

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登記的各種**,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託**人登記表」。填好後,連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產證影印件、驗資報告一起交給工商局。大概5個工作日後可領取執照。

7、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財務章。後面步驟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財務章。

8、辦理企業組織機構**證:需要5個工作日,技術監督局會發乙個受理通知書,五個工作日以後根據受理通知書領取組織機構**證正副本。驗資報告裡的註冊資本實收情況明細表,與銀行詢證函影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法人、經辦人身份證,公章。

6樓:青春逝憶

1, 沒有法律責任

,有連帶債務責任。

2, 註冊資金在以前是實收資本,也就是說賬上必須有100萬,如果沒有,就屬於虛假投資或者抽逃資金。

3, 但是新的企業登記註冊政策釋出了,實收資本改為認繳制,也就是說,註冊資本在註冊登記時,不需要繳納,只需要在章程裡規定認繳期限即可,所以,你的賬上只要有你認繳的資金即可。

4, 這屬於0資金註冊,可不是叫0註冊資金,而且,如果你註冊1元註冊資本的話,也不會有人跟你做生意,雖然註冊資金隨便寫,但也不要亂寫,這涉及到做生意的問題,也不要寫太多,太多的話會承擔相應的債務。

拓展資料:

1, 註冊資金分為實繳和認繳實繳制度意思是公司在註冊的時候,投資人就必須向公司賬戶繳足投資額,或者首次繳20%,其餘兩年之內繳足,這是法律強制規定的,如果不繳足就無法註冊公司,這就是註冊資本實繳制。

2, 而現在改革之後,新的政策是註冊資本認繳制,意思是首先國家不再規定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註冊資本,而且不再規定公司註冊資本向公司的投資時間,甚至也可以在20年內向公司投資就可以,完全由股東之間自己約定。這樣就相當於降低了註冊公司的門檻了,極大了支援了各位創業者。

3, 舉例:以前註冊公司,註冊資金為50萬,就要到銀行去開乙個驗資戶(可以理解為臨時銀行卡),然後把50萬存到這個戶上,銀行就給你開驗資報告 ,然後拿這個驗資報告到工商局辦理,這就是以前的註冊資金實繳制。現在呢,註冊個50萬的公司,不需要到銀行開戶,也不需要把這50萬存到銀行,直接到工商局辦理就可以了,這50萬還是要交的,只是不用馬上交,在公司章程規定2、5、10、20年繳清(等於是分期付款的意思),這就是註冊資金認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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