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月只能休息4天合法嗎,員工乙個月只能休息4天合法嗎

2021-03-04 06:47:00 字數 3937 閱讀 8539

1樓:雲南新華電腦學校

《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周至少要有一天的休息日 。如果違反法律,勞動者有權利拒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非要按勞動法來算,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現在很多公司都是做六休一,也就月休四天,只要是合同上有簽訂了這一條款的話,就不算合法!

***《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有關規定,我國現行的標準工時制度是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在正常的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你是員工,就沒有合法不合法的!要怪就怪你只是個員工!不是制定規則的人!

4樓:花兒痴歲月

您好沒有法律規定說乙個月必須休息幾天

現在週末單休甚至全月無休的工作很多

都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5樓:匿名使用者

合理,乙個月休息四天真好。

乙個月為5個星期日,單位讓員工休4天合理嗎

6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不合法的行為,法律要求是每週必須要休息一天,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該保證職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但這一天並不是要在星期六或星期日,可以是一週內的任何一天。所以,雖然單位這個月有一週的乙個星期日未讓你們休息,但只要在這週內的其他六天內讓你休息一天也是可以的。

但如果在其他六天也沒有進行補休,那就是違法的,不合理的。

我在單位上班乙個月只能讓員工休息2天,我怎樣才能再休2天或3天或4天? 80

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進了這個公司說明你是認可他們的作息時間的,如果你哪個月正好家裡有事你可以跟同事調休,或直接跟領導說明原因請個假,我想領導不會這麼無情不同意的,但是如果你想每個月都能在2天的基礎上再休幾天,那只有辭職這條路了。

9樓:匿名使用者

看是月薪多少,節日放假是帶薪的,等於正常上班!節日加班天工資為乘以當月天工資的三倍!如月薪兩千,當月為三十天,天工資為兩千除以二十六,結果除以八為時工資!

當月三十一天,就除二十七天為天工資!當月二十八天,就除二十四天為天工資!同理,當月天工資除八為當月時工資!

八小時以外的加班時間,每小時為當天時工資的一點五倍,或兩倍!各地政策不一,不過最少一點五倍!

10樓:無用的醫生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你想想還有乙個星期休息兩天的呢?你為什麼乙個月才休息兩天呢?乙個原因就是競爭對手太多了,你不乾會有很多幹。

其次,收入還可以接受。人家的規定你很難改變,除非你公升職,或者換其他的工作。現在不是有很多相對比較自由的工作嗎?

11樓:中國青年

如果不想走,換乙個休息多

的地方,就努力工作,提高你在這個公司的地位,假如你對這個公司非常重要,以至於離不開你,到時候想咋休,你隨意了。還有賺夠了創業錢,自己當老闆也是,不過到時候你就能理解你現在的老闆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去跟老闆商量,強烈要求按照國家規定的假期休息,如果老闆不同意,你可以炒你老闆的魷魚,可以找****,也可以在網上吐槽。甚至去法院起訴。

你要明白:選擇比努力重要。要去做國家倡導的有前途的職業。現在的產業工人,呵呵,我就不說了。你可以當警察,考公務員,參軍等

13樓:匿名使用者

兩天是公休還是只允許請兩天假?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什麼事都有例外,如果家裡有急事需要多休幾天,單位不可能就限制兩天那樣就太不近人情了,如果你歇班只是單純的為了玩,那還是好好考慮一下,現在有份穩定的工作不容易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很容易。你可以請病假呀。就說自己不舒服,需要去看醫生。

也可以找個藉口說突然有什麼事情需要自己去處理。這樣就可以順理成章的請假了。不過,公司正常是給兩天假的。

如果超出了假期。那應該就沒有全勤獎了吧?如果沒有別的事情。

最好不要偷懶。還是按時上班的比較好?

15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私營企業都是這樣,乙個月的休息天很少。如果你想多休息,那就只能請假了,不過請假肯定會扣工資,而且要是休息多了肯定也會對你的工作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還是想清楚的好

16樓:輪廓女孩

這個恐怕自己沒法改,畢竟是公司的規定,標準是多少天就必須是多少天,但如果想多幾天假,你可以找上司請假。

17樓:匿名使用者

乙個月只休兩天,違反了勞動法了啊!那不休息的那幾天,給加班費了嗎?你去上班的時候簽訂了正式的用工合同了嗎?如果是當初你同意了,那就只好去開病假什麼的,才能休息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所有勞動者來說,國家規定的乙個月有8天休息的日子,你沒有享受到,而且你拿出來6天去上班,說明你是在私企上班,這正是公知們所要大力提倡只有私有制才能使企業搞活發展壯大的好的地方。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可以去按老闆要求,按市場價值算應該把多出6天的工錢補回來。而且就是你平時上班,按照國家規定也只有8個小時是份內的,超過了八個小時,那就對不起,按照加班來。

估計你應該拿到超出行業正常工資的將近一半,所以我認為就是節假日,老闆也不會給你放假的。而節假日的工資是平時工資的三倍。

19樓:fly人生如夢幻

要麼請假要麼換工作,否則公司制度很難因為乙個人而改變。

20樓:網四乘瘋

每個月的月末跟月初一起休!湊齊來就是4天!

21樓:匿名使用者

環境去這樣,要適應環境,如果不能適應,只好再選擇環境

22樓:隨波逐流_領悟

公司的規定不會因你乙個人改變,你又不是老闆。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沒有辦法單位就這規定,不然還能怎樣

23樓:雷生招聘

很簡單啊,拿業績說話。或者請假

24樓:匿名使用者

唯一途徑:和同事調班!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麼當老總,或麼辭職。

公司強制保安人員乙個月休息四天 那天休息由公司定 員工有權拒絕嗎?

26樓:匿名使用者

乙個月休息4天,這並不能說是強制。

哪一天休息由公司定,這是很正常的,因為他們要安排上班的人員,員工是沒有權利拒絕的。

27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公司沒有把保安,當做員工對待

當作看家護院的了

建議找好單位,換個地方,或者通過自己的努力,考取個事業單位、公務員

28樓:喜歡蘿莉呢

首先乙個月休息4天就已經違反了勞動法!一週勞動法規定勞動時間不超40小時!哪天休息這個需要和公司協商或是調休,這個沒有勞動法規定!

29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有公司的規章制度,管理制度,公司這樣做應該是為了便於管理,如果每個員工都不遵守,那不亂套了嗎?你如果有事要休息可以跟同事調班吖,跟公司領導商量,相信領導會理解你的

30樓:是茜也念茜

這個公司有公司的管理制度,可能也是方便排班,有權拒絕,但是工作也可能沒了,有啥事,協商解決吧,比方和同事串個班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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