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有給員工交納工傷保險傷殘鑑定後會不會得到

2021-03-04 06:23:54 字數 1928 閱讀 4078

1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給職工購買工

傷保險,職工最擔心的是單位沒交夠工傷保險費,那麼在發生工傷事故的時候工傷職工要怎麼辦呢?是由工傷保險**賠償自己的損失呢,還是由單位承擔自己的醫療費等費用?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一、單位未足額交工傷保險費怎麼辦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後,工傷保險**將承擔以下費用:

1、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十級的,從工傷保險**中按傷殘等級支付6-24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中按月支付標準為本人工資75%—90%的傷殘津貼;

3、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50%的生活護理費;

4、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單位沒有給職工交工傷保險怎麼辦理

2樓:鑽誠投資擔保****

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上工傷

保險,對於用人單位是非常不利的,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係的雙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

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1、員工可隨時向勞動監察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繳納,處理結果往往是限期補繳;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2、如果用人單位繳納了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員工在職期間一旦發生此類情況,相應的費用由社保**負擔。相反,如不繳納社保,發生了此類情況,用人單位按照社保的標準自行負擔。

3樓:武夷山大道

用人單位給職工購買

工傷保險,職工最擔心的是單位沒交夠工傷保險費,那麼在發生工傷事故的時候工傷職工要怎麼辦呢?是由工傷保險**賠償自己的損失呢,還是由單位承擔自己的醫療費等費用?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一、單位未足額交工傷保險費怎麼辦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後,工傷保險**將承擔以下費用:

1、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十級的,從工傷保險**中按傷殘等級支付6-24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中按月支付標準為本人工資75%—90%的傷殘津貼;

3、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50%的生活護理費;

4、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同時,《工傷保險條例》還規定:「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由此可見如若單位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則由單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工傷保險費可減免嗎

工傷保險費不得減兔,由用人單位出現相關情形的,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緩繳。緩繳期滿仍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新發生的工傷職工,其工傷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超過緩繳期限6個月仍不繳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停止支付該單位老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按規定如數補繳工傷保險費後,新發生的工傷職工繼續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單位重新繳費的次月起開始支付,並如數補發該單位老工傷職工應由工傷保險**支付的待遇。

單位給職工購買的工傷保險是有最低檔的購買數額的,要是單位沒有交夠工傷保險費,則等同於單位沒有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這個時候根據職工工傷傷殘等級,最後確定的賠償費用全部由單位承擔。

單位已經10年沒有給員工交納養老保險,怎麼維權。謝謝

您好,2008年後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為一年,人事爭議的仲裁時效為60日,2008年以專前勞動 人事爭議的仲裁時效均為屬60日。您的情況可能已超過仲裁時效了,仍然可以提起仲裁 訴訟,但請求將得不到支援。您只能和單位協商,要求單位補交或適當折現補償,看單位是否同意。您已參加過社保,若單位不同意交,您可以...

2023年新勞動法對企業給職工交納社會保險,有什麼樣的具體規定

一 社會保險 由社會保障監察部門督察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對沒有參加的,責令其改正。我國現行5種社會保險,其繳費比例分別為 1.養老保險費 單位繳納20 個人繳納8 2.失業保險費 單位繳納2 個人繳納1 3.醫療保險費 單位繳納8 個人繳納2 4.工傷保險費 單位繳納1.2 個人不繳納 5....

現在有的公司只為員工交「3金」,合理嗎

合理的,公司沒有違反 勞動法 勞動法 規定凡是簽訂勞動合同後,單位必須為員工交金,但這裡的概念是三金,即養老 醫療 失業金。我在單位負責人事這塊,所以對這方面接觸的較多。公積金是第四金,就像有的單位福利好,為員工在公積金基礎上交補充公積金,所以這是單位自願為員工交的乙個專案,法律上不強迫,就看老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