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計算前月平均工資年終獎可納入算嗎

2021-03-04 02:17:41 字數 3277 閱讀 3167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年終獎屬於獎金的一部分,屬於計算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範疇。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納入計算的。建議**諮詢周煒律師或者到周煒律師辦公室諮詢。

3樓:

這個不了解,,,,嘿嘿.

4樓:佟鈺塞職

獎金屬於工資的範疇。在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時,應將其計算在工資內。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規定是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這部分獎金應計算在全年工資內,再被12個月平均,就是你應得到的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年終獎包括嗎

5樓:七台河李陽平

應當包括年終獎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如何計算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6樓:法律出版社_法訊網路

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計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月工資,應當按照勞動者應得的工資計算。何為應得工資,按照該條例的解釋包括了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總和。由此,可以認為凡是勞動者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前12 個月,屬於工資範圍內的應得貨幣收入都應該計算進去,由此應該理解為工資總額。

對於工資總額所包括的內容,《1995 年勞動法實施意見》第53 條和《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 條作了解釋,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所以,凡是12 個月當中應得以及已經得到的上述範圍的貨幣收入,都應作為工資的範圍予以計算。但是,應當將不屬於工資範圍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予以剔出。

但是,需要注意的問題是,如果勞動者月工資高於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 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 倍的數額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合同賠償金中的(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拿到的年終獎也算在裡面嗎

7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由於獎金包含在工資內,因此,計算年平均工資時,需要把年終獎加進去。

以題示為例:

月平均工資為:(基本工資+年終獎)/12=5500元。

8樓:鐘日神

凡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你的月工資總額均應計算在內。獎金屬於收入的一部分,也應統計在內。

9樓:匿名使用者

工資收入包括崗位基礎工資、崗位津貼、保險金等,不包括獎金。

待解決諮詢: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年終獎嗎?

10樓:靜音雙子

獎金屬於工資的範疇。在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時,應將其計算在工內資內。經濟補容償金的標準按規定是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這部分獎金應計算在全年工資內,再被12個月平均,就是你應得到的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的月工資計算是合同解除前12月的平均工資,這12個月收入裡包含加班費,年底獎金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12樓:匿名使用者

包含月平均工資,不包括年終獎的。

解除合同,核算加班費和未休年假工資時,年底獎金和每月話費報銷,是否可以納入前12個月工資算平均工資?

13樓:匿名使用者

年終獎應計算在內,報銷類的不予計算!

根據《勞動合版同法》第47條規定了終止權勞動合同的補償具體標準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3、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2023年2月1日口頭通知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兩年的年終獎能否計入前12個月平均工資內?

14樓:匿名使用者

1、可以要求抄計入的.

2、是指

工資條中bai的"應收工du資",非實收工資哦.

3、都可以要求算在zhi裡面來計算十二dao個月的平均工資的。

4、年假如果還沒有休的,可以要求休年假。

5、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可以要求二倍的賠償金。

15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計算在內的,朋友,祝你好運

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是怎樣算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抄》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

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在計算經濟補償金時,月平均工資指的是稅前工資還是稅後工資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應為職工本人在本單位前十二個月的稅前工資。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 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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