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鄭萌
派出所進行抽血其實是進行血液採集,是對公民資訊採集,入檔。其目的是錄入資訊庫,進行dna比對。以後會通過資訊庫與現場痕跡核驗,確定犯罪嫌疑人。
戶籍採血的一般流程如下:
2、到達採血點:在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到達採血點,如所在社群衛生喊悉服務中心或醫院;
3、確認身份:到達採血點後,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身份證、護照等,確認身份資訊;
4、簽署知情同意書:需要簽署知情同意書,嫌租瞭解採血的目的、流程、風險以及保密措施等;
5、採集血樣:醫護人員會按照規定的程式採集血樣,通常採用穿刺方式採血,採血過程中需要保持放鬆和安靜;
6、驗收樣本:採集血樣後,醫護人員會對樣本進行驗收,確保採集的血樣質量合格;
7、樣本送檢:驗收合格後,醫護人員會將血樣送往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如血型鑑定、病毒檢測等;
綜上所述鄭者乎,在採血過程中,需要保持放鬆和安靜,如有任何不適或疑問應當及時告知醫護人員。同時,採血過程需要遵守規定的程式和措施,確保血樣採集的質量和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
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徵、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可以提取指紋資訊,採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樣本。
2樓:烏痴瑤允渺
戶籍採血並非強制性的顫如。派出所進行抽血實際上是進行血巨集洞神液採集,是對公民資訊採集和入檔,其目的是錄入資訊蔽虧庫,進行dna比對。如果你被要求提供血液樣本,你可以詢問原因及用途,你有權拒絕。
上戶口為什麼要採血
3樓:劉韻
法律分析:1、建立個人檔案資料庫,血型就像姓名年齡性別一樣,作為一種身份識別**。2、公安系統刑偵和犯罪分子識別方面可以起到一定作用。
3、對於同名同姓同齡者,血型可以起到甄別作用。4、上戶口驗血,已經成為一種不成文的國內國際慣例。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乙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乙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派出所採血是強制的嗎
4樓:律臨王安春
法律分析:派出所採血不是強制的。派出所採血是偵查工作的需要,用途是做dna檔案庫,進行血液採集,是對公民資訊採集,入檔。
沒出示其證件的情況下強行進入屋內搜查拍照屬於私闖民宅。根據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派出所採血是強制的嘛?
5樓:張藝躍
派出所採血可以詢問採血的原因及用途,否則可以拒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碼冊身自由不受侵犯。派出所執法的原則:
1.依法行政的原則。這是指行政機關必須根據法定許可權、法定程式和法治精神進行管理,越權無效。這是現代法治國家行政活動的一條最基本原則。
執法2.講求效能的原則。這是指行政機關應當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講究效率,主動有效的行使其權能,以取得最大的行政執法效益。3.公平合理原則。
這是指行政機關在執法時應當權衡多方面的利益因素和情況因素,在嚴格執行規則的前提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適度,避免由於濫用自由裁量權而形成執法輕重不。
一、標準失範的結果。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條規章,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時,公民應當給予支援和協助。笑模腔派出所有執法手續,當事人不能拒絕抽碰衫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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