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什麼樣的財產損失是最不容易估價的

2025-07-04 02:29:54 字數 2036 閱讀 5072

如何評估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

1樓:58875倒酵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財產損失,應由物價機構對 交通事故財產損失 進行鑑定,財產損失一般情況下是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根據2021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物譽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鍵汪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稿螞仔市場**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如何評估交通事故財產損失

2樓:劉偉長

一)財產損失評估機構的選擇。

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條「公開、公平、便民、效率」的處理事故原則,在事故發生後,首先召集各方事故當事人協商「財產損失」。對於拒絕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條四款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二)財產損失評估的程式。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鑑定結果後二日內將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後三日內提出重新鄭橘檢驗、鑑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鑑定。

一方當事人對財產損失的評估完成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評估結果後二日內,將評估結論影印件交其他方當事人。其他方當事人對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評估結論影印件後三日內進行重新評估。

一、財產損失評估時能否扣押車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四條一款規定: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只有在當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並提出書面調解申請」的前提下,交通事故的調解才能夠成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纖慎理部門的義務和權利,財產損失金額才成為事故調解的一項依據。

因為交通事故處理中「財產損失評估」不是公安喊豎團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職責,所以,在交通事故處理中,以評估為由扣留車輛,侵犯了當事人合法財產的使用權,直接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不能以「評估」為理由,扣留事故車輛。

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評估是什麼樣的

3樓:太平洋汽車網

解答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評估是這樣的:1、委託**主管部門進行車物損失**鑑定;2、評估人員根據勘估後確認的車物受損情況,按實施細則的修理、更換或重置的**費用評估準則,計算損失金額;3、**鑑定書經交警大隊確認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後生效。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四條鑑定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鑑定,並出具禪唯書面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由鑑定人簽名,鑑定意見還應當加蓋機構印章。

檢驗報告、鑑定意見應當載明以此核下事項:(一)委託人;(二)委託日期和事項;(三)提交的相關材料;(四)檢賀扒培驗、鑑定的時間;(五)依據和結論性意見,通過分析得出結論性意見的,應當有分析證明過程。檢驗報告、鑑定意見應當附有鑑定機構、鑑定人的資質證明或者其他證明檔案。

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評估是什麼樣的

4樓:吳藝霞

法律分析: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財產損失,應由物價機構對交通事故財產損失進行鑑定。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九十二條規定 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耐祥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廳知託。當事人委託傷殘評定、財產損失昌伏搏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什麼是交通事故,什麼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定義?

1 交通事故的定義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公路 街道或其它道路上執行時引起或所發生的死人 傷人或物件損失的事故。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機動車中有各類汽車 摩托車和拖拉機等,是用發動機或電動馬達驅動的車輛。非機動車中有畜力車和自行車等。道路是指公路 街道 衚衕 里巷 廣場 停車場等供公眾通行的地方。其...

交通事故的定義是什麼,交通事故的定義

交通事故一般指的是行駛在道路上車輛因為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他人身出現 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不僅是因為不特定的人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的,也有可能是因為自然災害,例如 颱風 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構成交通事故應該具備以下幾點 1 必須要是行駛的車輛導致的,車輛包含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交通事故後怎麼進行財務和車輛損失的鑑定

二 車物損失 鑑定小組收到 鑑定委託書 後,向事故當事人 或 人 發出現場勘估通知。事故當事人不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的勘估鑑定場所的,視為自動放棄現場勘估參與權利。三 車物損失 鑑定小組鑑定人員現場勘估時對受損車輛或物品損壞狀況 換件或修復專案進行具體記錄,參與勘估的有關當事人當場對照後應對記錄情況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