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在小區摔倒受傷,物業有沒有責任呢?

2023-09-10 20:20:47 字數 3461 閱讀 8413

1樓:隨隨便便答問題

看到有很多冷嘲熱諷的,這些人沒有起碼的權利意識。

看看題主的補充。

孩子吃過晚飯,和大人一起去小區內散步,但是因為小區的路燈壞了,導致孩子看不清道路,物業公司有責任嗎?

首先,這個事兒由於是大人帶著孩子一起在小區散步的,家長作為未成年人監護人,肯定是沒有盡到監護義務,存在過錯,自身有很大的原因。

但是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職責,不代表物業就沒有過錯,應當承擔責任。

如果你所說的屬實,那麼路燈不亮,作為物業公司,就應當及時更換。否則由於路燈不亮,造成晚間光線較差,致使小區業主由於看不清路造成損害,物業公司就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或者違約責任。具體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還是違約責任是由業主自己選擇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

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也就是,如果行為人有過錯,而且這個過錯導致了他人的損害,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這個事情裡,物業公司沒有及時更換燈管,造成路燈燈光昏暗,致使孩子摔傷,產生損害後果,當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些需要由小孩這方舉證證明,這裡假定屬實)

當然,由於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成立物業服務合同關係。物業公司未能及時履行合同義務,更換燈管,也構成違約。違約行為造成小孩摔倒,也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122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這個情況下,當事人可以選擇要求物業公司承擔侵權責任還是違約責任,但是只能選擇乙個。

最後,由於小孩的父母對損害的發生也存在過錯,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應當減輕物業公司的賠償責任。

2樓:小迪解答者

物業有責任,因為寶寶是在小區裡面摔倒的,有可能是小區的路面不平造成的,具體要看因為什麼原因。

3樓:你到底敢不敢

寶寶在小區摔倒受傷,我認為物業是沒有責任的,因為小寶寶摔倒,是家長沒有看護好。

孩子在小區裡面不小心摔倒受傷了,物業有沒有責任?

4樓:九際獸餐吹橙

首先是路燈不亮。然後導致你寶寶摔倒,那麼你寶寶是物業帶去散步的嗎不是,而是你本人親自帶去散步摔倒。所以與物業無關、至於責任還是在你個人自己,像這種情況,與物業無關、首先,小區的路和路燈都是歸物業管理,而且路燈壞了物業沒有及時維修,這就是物業責任,為什麼不能保證路燈在晚上看不見路的時候亮,導致寶寶摔跤。

<>和物業有什麼關係?是你家長自己沒帶好,晚上散步,為什麼去路燈壞的地方散步呀?完完全全是監護人自己的責任,不要孩子一出事就想著怎麼去找人訛點錢,應該看看自己盡到責任了沒有。

區所在轄區的審批單位如果不通過該小區的開發商建房申請,您也不會住到該小區來,審批單位有乙個算乙個都有連帶責任,告他。

難道與寶寶一起散步的家長,就不能拉著或抱著寶寶嗎?作為家長沒有盡到看護的職責,一出事就想找替罪羊,就想著扯皮…只能說是個人品性與社會風氣都出現了問題,值得我們每個人反思!物業公司有責,你應去告。

小區也是國家的,你應申請國家賠償,地球是宇宙的,你應去靈宵寶殿那靠御狀。反正上至九重天,下至幽冥地府都有責任,都可以去訛去告。就你個人一點責沒有。

路燈壞了和孩子摔倒沒有必然聯絡。你可以告小區不及時修路燈,但不能讓小區賠償寶寶摔傷的醫藥費。既使有路燈,孩子也有可能摔倒,一碼歸一碼,不能混淆視聽。

知道燈壞了為什麼不嗎手機照明呢?小心一點不就能降低意外發生了嘛,我覺得反思的應該是家長,至於物業嘛,你可以先告知情況,如果長時間內沒有人管,就投訴他,

5樓:一笑而過談游戲

應該沒有責任,因為小孩子基本是自己摔傷的,小區不可能是維護周到。

6樓:觀繹

物業沒有責任,物業只是管理小區的安全,環境,對你的孩子沒有監護義務。

7樓:187小可樂

物業肯定是沒有責任的,畢竟孩子總是比較調皮,很容易摔倒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這樣的情況下,物業是沒有責任的,因為是孩子自己在小區裡一不小心摔倒受傷了,而不是因為物業擺放了什麼東西在那裡讓孩子受傷。

在小區摔倒物業有責任嗎

9樓:曾光

法律依據:《中護額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業主在小區內摔倒物業是否有責任

10樓:羅光飛

法律分析: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銀李是因為業主造成的摔倒,由業主承擔責任的。如果是設施問題,由物業負責的。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的責任。 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第十條 發生春搏拿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單位實施保修,原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扒搭。

小區業主在小區摔倒物業有責任沒

11樓:張烜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賀耐停止侵害、排禪仿春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孩子在小區內受傷物業有責任嗎

12樓:許莉

法律分析:對於寶寶在小區摔倒受傷,我覺得作為物業要看是什麼情況下摔倒,才會負有相應的責任 ,如果是因為物業施工的話,導致路面不夠平整而導致弊肢困小區使用者摔傷,那麼物業會負有一定責任租念飢型,但是這種責任絕對不是100%。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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