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單位,要先辭職,再應聘,合法嗎

2023-04-24 09:15:04 字數 1217 閱讀 3940

1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是打擦邊球,因為新合同法未規定本單位招人甚至於領導崗位要從內部先行競聘再外招,但如新入職合同工,與你同工不同酬,那就不合法,可以與當地勞動部門申訴,但由於你是事業單位,你處於很不利的位置,畢竟官官相護,就是你能贏(期間勞動部門協調幾次往上直至起訴,二審結束),一拖能拖你兩三年,好好考慮值不值得。還有乙個問題是你單位招聘新人後,你們是留用還是解聘,如果是解聘那就不合法,犯的勞動條例也多可以申訴。不太能理解,如私人企業這麼做,可以理解為不想為員工轉為長期勞動合同,躲避負擔,但事業單位不能理解,工資待遇是財政撥款還是自籌解決啊?

重新整理看到補充提問了。可以肯定告訴你,不合法,就我從事行政工作經驗來講有兩點:

1.同工不同酬,不合法,只要新人進來,崗位一樣,一發工資,新來的高你一倍即可申訴,記得拿到證據。

2.員工未違反合同法相關解職規定,以這樣的方式逼迫員工辭職不合法。

3.你未就是合同到期不續約,看你原合同簽訂時間,仍舊需要提前告知,或給予一次性補償給你。

以下個人建議:胳膊拎不過大腿,想留下來繼續幹,跟**機關嗆聲沒必要,我個人建議你給分管領導和大頭子們該聯絡聯絡,該那啥那啥,不能說太明哈,然後辭職應聘,花點小的包個穩定,怎麼辦了,現在社會就這樣。

2樓:政治教授

合法,你有勞動合同怎麼能再去應聘呢,事業單位合同工,一般都是有關係的吧,那就先辭職唄。

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這樣的行為是不合法的!

一旦再次應聘不上,很難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樓:網友

職工辭職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這是《勞動法》對職工的法律要求;過了30天就可以走人,這是職工的法定權力,單位不僅無權阻攔,還要按規定及時為職工辦理退工手續。如果單位一味阻攔,不辦退工手續,你可以通過向勞動監察機構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5樓:匿名使用者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6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樣就失去了以前的合同的保護。

如果他再簽合同要你。

合同滿 不與你續約 賠償就只有1年了。

所以 這個要自己認真考慮 有點風險!!

一定要先訂婚再結婚嗎一般的訂婚男方要準備什麼啊

這是中國的一種古老習俗,不是國家法律規定的,所以也可以說不是一定要先訂婚再結婚 至於男方要準備什麼呢 那就要看你在什麼地方了,每個地方都有不同的習俗,比如 河南,安徽 江蘇他們訂婚時男方就要給女方家人給2萬左右的訂金,而四川的達縣地區男方要為女方買夠24套衣服才能結婚 所以啦 你應該問問女方那兒到底...

工作第一天單位要我身份證原件15天,合法麼

不合法。可以要回,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包括警察也不允許更別提是用人單位了。你可以到勞動監察機關進行舉報。站在別人屋簷下這麼不低頭呢,倒也不全是你想象的那麼壞,單位是要證明你的身份,和辦理各項手續,但一般情況下,只要影印件就可以了,沒有什麼15天的規定。最多就是交影印件給單位,原件不用...

醃製的鹹魚為何要先放進冰箱一段時間再拿出來曬

因為這樣的話是可以消除它體內的一些細菌,也是比較好的。寄的錢你為何要先放進冰箱一段時間再拿出來曬,這個主要是那個啊,防止那個魚上面有一些細菌,先把它凍死。醃製的鹹魚,首先為了讓它口感更好,更加的入味,他會先放進冰箱裡面冷藏一段時間,再拿出來曬的 醃製的魚,放到冰箱裡一段時間沒必要再拿出來曬的,下次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