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公司延遲開離職證明,我急需 怎麼辦

2023-04-21 03:45:03 字數 3028 閱讀 3647

1樓:蕞接近神的人

你好,不用怕他。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不過現在老闆都很壞,會出現這種情況:你明明將辭職信交給他了,他說沒收到。以防萬一,你可以將辭職報告用郵寄形式寄給公司,採用雙**信方式,並註明是辭職報告,這樣會有乙個回執給你,就可以證明你寫過辭職報告。

自你寄後滿乙個月可以走人。

如果這時,他還不讓你走,補給你開證明,你就跟他仲裁。

2樓:職場導師溫競

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我是職業諮詢師溫競,擁有18年職業生涯經驗,累積一對一諮詢超過1000小時。您的問題我正在整理回覆,請稍等,謝謝!

您好。您應當辦理正式的離職交接手續,在辦理的同時由用人單位開具此離職證明。

其實如果新單位不計較的話,你可以寫乙個宣告,宣告自己已經不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如果因此宣告帶來對現有單位的不利後果,則由本人承擔一切責任。這樣就可以入職新單位了。

您還可以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對於離職來說,在離開公司當日,公司必須提供解除勞動關係合同書,這是公司的義務。

如果是前公司故意刁難,故意不開證明,還可以想辦法找到前公司的高層領導,把事情說清楚,讓高督促人力等部門盡快給您開具離職證明。

希望我的對您有所幫助,謝謝哦。

提問。我是三天提出的離職。

我提出辭職三天就寫辭職信了第三天就走了。

但是我到新公司必須得有離職證明。

公司一般要求是提前乙個月提離職,如果是提前三天提離職,只要公司同意,能做好交接,公司也能同意。現在的問題具體卡在**呢?--是前公司人力不給開離職證明?告訴您原因了嗎?

提問。她同意離職了,但是她說走流程需要半個月。

只要公司同意離職了,就應該開具離職證明 。建議您直接和前公司人力表明態度:現在入職新單位,需要離職證明,如果公司不給開,只好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了,但自己不想這樣。

希望人力盡快開具離職證明。

如果這樣說,人力還是拖延不開,您可直接撥打國家社會保障官方**12333(北京市直撥,外地加撥城市區號)轉人工投訴公司。

提問。人家說給開需要半個月。

我就是直接跟他說的。

有時候,所謂的流程,就是領導一句話的事,如果您能直接聯絡到前公司高層,讓高層通融一下,應該能夠最快開具。否則如果卡在人力資源這裡,就只能是向勞動局投訴了。

另外多問一句,您是試用期提出離職,還是正式工提出離職呢?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您是正式工,提前3天提出離職,人力回覆的15天之內給您開證明,並不違法。但出於您的緊迫性,就建議找前公司高層幫忙,或者和人力好好說一說,能否盡快辦理了。另外也要和新公司說明一下原因,讓新公司理解您這邊的難題並一定保留職位。

公司為什麼要延遲開離職證明

3樓:姚慧溶

法律分析:離職證明應該是當天就要提供。如果拖延提供給勞動者造成損失,公司要賠償的。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出具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跟勞動者是否配合公司進行工作交接無任何關係,所以用人的單位並不能以這個為由,拒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檔案,但可以在離職員工辦理工作交接前,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拖延開具離職證明怎麼辦?

公司為什麼要延遲開離職證明

4樓:小飛懂法

一、公司拖著不給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員工離職一般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需在到期7天內為員工辦理好離職手續,如果到期還未辦理好離職手續並給員工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員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進行一定的經濟賠償,也可以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寫明:申訴人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企業的名稱、位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被申訴人的情況;申訴請求和事實根據;委託**人的資格及**許可權;申訴日期等。

二、什麼是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乙份書面材料。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僱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位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三、為什麼入職要離職證明。

1、新的用人單位防止就業人員同時兼任兩分以上工作,減少公司機密洩露的幾率或其他特殊需要。

2、新單位擔心員工和原單位還有未了結的涉及勞動關係方面的事情。如果新單位錄用了還未與原單位解除勞雲動關係的勞動者,新的用人單位是要承擔責任的。

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列新的用人單位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可以用新的用人單位侵權為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以列勞動者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為共同被告。

3、社保難以辦理,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單位開具離職證明,沒有離職證明,就表明員工仍然是該單位的員工,社保中心不會受理員工的任何請求,無論是主動離職,還是被動離職均需要單位開具離職證明,起碼是乙份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係)的通知書。

我是曠工離職,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嗎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 控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

自己離職,合同沒到期,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合不合法

離職證明對於公司來說不是很重要的東西呀。如果公司不願意給的話,是不是因為你合同沒有到期自離。但是就算合同沒有到期的話,如果你需要離職,提前乙個月申請離職,這這也是正規的程式,很合理的乙個流程。或者說你是離職以後立馬就走人沒有給公司交接的程式,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損失,這樣的話,公司是有權利去扣除你部分...

上一家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怎麼辦,上家公司不給我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 控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