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加班,要不要讓老闆知道?

2023-03-04 00:25:02 字數 5722 閱讀 8200

1樓:安妮的心動錄目

不應該讓對方知道,如果自己刻意的告訴對方,就會讓對方覺得自己肯定不是乙個特別老實的人,而且會存在很多的花花腸子。應該等待對方自己發現。

2樓:巨集盛

應該讓對方知道,還會讓對方覺得自己是乙個特別努力的人,也是乙個非常有上進心的人,最後會得到老闆的喜歡和器重。

3樓:超級開心哦是

需要的。這樣的話會讓老闆更加的重視你,老闆知道你是乙個非常踏實的人,會提拔你做一些事情的。

領導總是讓加班怎麼辦?

4樓:網友

1、分析工作的緊急程度。

。當領導要求自己加班的時候,這個時候你可以根據工作的緊急程度來判斷,如果是非常緊急地工作,那麼作為員工還是應該遵從就好。

2、直接拒絕領導加班要求。

。如果所處理的事情,並不是重要的,這個時候你就可以直接和領導說出原因,然後說自己這個第二天一定完成,這樣領導也是會同意的。

3、提出加班補償的要求。

。如果乙個領導經常要求自己加班,但是並沒有提出補償,這個時候作為職場員工,就可以直接提出加班補償的需求,這樣領導也會視情況決定是否要繼續加班。

4、注意拒絕的方式。

。如果不到萬不得已情況下,對於領導的要求還是要執行的,但是如果你實在有私事要處理,這個時候就可以找個藉口,讓領導同意自己準點下班。

5、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和匯報。

有些領導讓自己加班,是因為自己確實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完成相應地工作,因此為了避免加班現象,這個時候自己就應該合理安排時間,定期做好工作匯報,這樣加班也就會更少的。

對於領導們來說,當然是希望你工作越努力越好,但是對於員工來說只是抱著打工的心態,對於加班自然會有反感的態度,但是當被要求加班時,這個時候一定要慎重決定,以免影響了自己日後的工作和職場方向。

5樓:有料的知識分享

1、想去就去,不想去跟他講好原因不管他同不同意直接不去。事情做完功勞都歸領導,跟你半毛關係沒有,八小時好好幹活已經給足他面子了,人手不夠讓他招人;

2、加班費屬於薪資待遇的一部分,公司要員工無償加班,等同於剋扣工資。沒加班費還要加班真的是耍流氓,而且違法違規,跟不給員工交社保一樣惡劣,所以沒必要附和;

3、成年人沒什麼不好意思,人家都好意思要你加班,你也可以好意思表達你的想法––拒絕,不要怕得罪人;

4、不加班,不會被公司開除,勞動法會保護你;如果平時你無償加班,記得保留證據,哪天撕破臉可以去勞動局告;

5、幹得不爽可以跳槽,畢竟選擇大於努力,不要指望努力加班幹活能幫你成長或掙更多的錢,選擇乙個資源豐富的平台,可以借力快速成長,包括能力和工資待遇;

6、不要相信什麼格局說,計較得失永遠當小角色,永遠打工的話,後期成長跟加班真沒半毛關係,主要跟你八小時之外有沒有學習擴充套件能力有關;

6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分析:領導讓加班,可以拒絕,強制要求加班的,可以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需要提供一定的證據,但是不需要太多的證據。一般來說,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接到舉報之後,會主動去開展調查的,所以不需要太多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7樓:濛濛的小灰

在乙個擁有加班文化的企業中領導經常讓加班是司空見慣的,如果實在不能忍受可以提出辭職。

8樓:網友

可以拒絕,休息休假是勞動者的權利。情理上,是否一定要這麼做,考驗情商。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權利義務】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9樓:寶貝開心虎

你可以直接和領導說,不想連續加班,家裡有些事也要幹。加班應該屬於自願行為,不能強迫。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給你加班費,你感覺能夠和你的付出成正比那就沒有問題,但是如果他不給還總是讓你加班,你可以以其他的理由來拒絕。

11樓:交大學姐

老闆強迫加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用暴力、威脅,或限制員工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員工加班,員工可解除勞動合同。

12樓:阿嶺的生活日記

加班的確是件很煩惱的事情,偶爾一次二次到沒有問題,可是時間長了,總是加班就會不耐煩了。

碰到乙個經常讓你加班的領導,如何應對他,最終目的就是不想加班。

可以找出一些理由,比如有事,比如不舒服,等。

1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領導總是讓加班,你可以和你領導說,我掙的錢沒有加班費,你不可以讓我加班。

14樓:小夢

看一看是全公司都在加班,還是只有你加班呢?當然也可以給領導委婉的表達一下,你家裡面其實有很多事情,你沒有辦法做到天天加班。看你們領導怎麼抉擇了。

那如果天天加班都會讓你崩潰到無法忍受,讓自己的狀態變得非常的糟糕。就肯定是要提出你的不滿,以及你不希望再加班。因為熬多了人真的是熬不住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沒有辦法的,私企就是這樣的,你可以考慮換個單位,也可以和領導委婉的談一下,但估計不會有什麼效果。

16樓:深秋楓韻

如果確實這份工作讓自己感覺到非常負荷,也沒有更多的精力來好好放鬆,還是可以跟領導說清楚,盡量不要安排太多的工作,因為經常這樣對自己來說可能會比較勞累,有可能會影響工作效率。

17樓:得了吧小魚

你可以多與領導溝通交流,說出你自己的想法,要學會拒絕,學會溝通。

18樓:顏色不一樣的煙火

我覺得領導總是讓加班的話,如果你效率夠高,應該不用吧。

如果老闆總要求加班該怎麼辦?

19樓:_mr沙鍋

大家在上班的時候,肯定或多或少會有加班的經歷。有時候是自願加班的,有時候卻是老闆要求加班的。加班有好處,也有壞處。

但如果一直加班的話,大部人應該都受不了。加班對於每乙個人來說,都是不可避免的。如果遇到經常要求加班的老闆怎麼辦呢?

首先,加班是必須要有加班費。因為加班不在我們正常工作的範疇內,老闆要按照法律規定的要求給予足夠的加班費。只要老闆支付合理的加班工資,大部分人還是能接受加班的。

以前就有乙個新聞,富士康的員工集體請求加班。但是如果老闆不給加班工資還要求我們加班的話,我們就要和老闆講清楚了。畢竟我們是來上班的,刻意壓榨員工的勞動力還不按要求支付工資。

這樣的公司遲早要涼的。

老闆要求一些員工加班,無非是兩種人:一種是想要加班的人,另一種是專門找一些老實的員工讓他加班。

如果自己不願意的加班的話,可以跟老闆委婉的說一下,讓他把加班的機會讓給其他人。畢竟我們給別人工作,是為了讓自己有穩定的生活,而不是成為老闆的奴隸。我們要敢於說出自己的心聲,讓老闆知道我們的真實想法。

這也是我們避免加班的乙個方法。

當然,想要避免加班,還有其他方法。們要選擇適合自己的方法和老闆溝通,從而讓老闆知道自己不想加班的真實想法。

20樓:卡卡

看情況。如果老闆的要求合理,那就只能加班了。如果要求不合理,就拒絕加班,並給出拒絕的理由。

21樓:王倩

雖然心裡不爽,但是我會接受的,因為這可以讓我正點加班費,還能學更多的業務。我是個愛學習的人,所以對我來說,加班反而是件好事。

22樓:悶騷男

我一般遇到這種問題會和他說明情況,家裡有事,沒辦法加班。如果他執意要求加班,那我就直接會辭職,沒什麼好商量的。因為如果不是固定加班,突然要求的,是需要爭取員工意見的,如果不在乎員工的想法,那就說明這種老闆是不尊重員工的,跟這種老闆幹活也沒什麼出路。

23樓:小皓粉絲團

我們老闆就是這樣。每次臨到下班的時候都會擔心他突然通知加班。但是往往越擔心約會迎來這樣的加班。

而且還不關我的事。這趟我非常苦惱。最後果斷下班就走,也不等他說,大不了晚上的加班費不要了,我才不會那麼拼命的。

24樓:寶55152雌永

老闆要求員工加班很正常,他要考慮的是自己的利益而不是考慮你的利益,所以要提前談好加班的薪資,態度硬氣一些。

25樓:賀芷秋

如果這個領導是公司的老闆,那你能做的就是趕緊辭職,你只是乙個打工的,沒理由讓老闆在下班時間無條件的佔用自己的生活時間。再說,加班可以,說清楚加班的目的,是我分內的事情我會同意,如果超出我的工作範圍。我不會去加班的。

26樓:回憶

我們以前加班也是這樣,晚上在辦公室純屬浪費時間,無事可做,就玩玩手機,領導還不讓走,領導只會看你們在辦公室待著,這就是可怕的無聊加班文化,太浪費個人時間了,明明自己有事,還不能去做。其實這種情況對於公司來講真的是多餘的,完全是老闆覺得讓員工過的太舒坦了,心裡不舒服。所以才讓加班。

對於這樣的加班,我會果斷告訴領導,我家中有事,沒法加班。我們領導其實讓加班也只是針對那些年輕的混日子的員工,對我們這種老員工來說也是不會難為的。

27樓:鄭曼陽

看是因為什麼情況吧,如果是非常緊急的狀況, 希望我們齊心協力,我一定會盡心盡力的。但是只是單純加班,漫無目的的,我會馬上走人,因為這樣的加班毫無意義,還耽誤我對大人孩子的照顧。真的無可理喻。

28樓:有知居

我覺得如果是正常加班,每天加個乙個多小時,並且有加班費,可以理解,如果要是在身體不允許的情況下,超負荷的工作,我肯定受不了的,可能會要再考慮換工作的事情。

29樓:網友

肯定加啊,難道要和老闆對著幹嗎?職場就是這樣的。

30樓:影子

如果是份內的工作我會加班完成,份外的工作要看情況待定。但是我一般能忍就忍了,畢竟是給別人打工,心裡的怨恨能包裝的讓老闆看不出來才算本事。

領導總是讓加班怎麼辦?

31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的工作日加班是特別不合理的一件事情,一定要學會拒絕,因為如果要加班的話,就應該給足夠的加班費用。

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也就是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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