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及其財產分割問題。關於離婚財產分割問題

2022-12-06 04:50:02 字數 5714 閱讀 9344

1樓:長魚冷菱

1、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均分割。

2、如果對方不拿出結婚證,只能去開證明。

3、如果財產一直由女方掌控,那麼你必須舉證證明現有多少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自己無法取證的,可以申請法院調取,但必須提供證據線索。

北京 婚姻家庭 律師。

2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1、關於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於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於離婚的程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籤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神馬都是浮雲,問問感情有木有,木有感情的人你傷不起!!!

3樓:冬亮靜悟鳥

1、夫妻財產是按法庭認定的夫妻共同財產等額分割。

你所說的情況極有可能出現女方隱藏部分財產或轉移部分財產,如存款、現金等,需提前預防。

2、怕麻煩就不用辦離婚了,回當地打證明都嫌麻煩?後面的事情比這個麻煩的多了去了。

只有回去打證明一條路。

3、法院按照雙方能證明的財產來判決。

這裡面名堂多了,必須具體案例具體分析。

4樓:網友

1 關於財產的分割 結婚期間夫妻的合法收入為共同財產,離婚時原則上一人一半(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不需要分割)。當然有些情況下不會平均分割的 如:一方有過錯啊,離婚時一方轉移或隱瞞財產等等。

2 法院判決離婚的 ,法院的判決書可以作為離婚證明3如果個人收集有關財產的證據比較難,可以申請法院收集。財產分割的方法同上。

另外補充 你說的這種離婚的原因 可以要求對方給予精神賠償!

5樓:匿名使用者

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

1.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平均分割。2.

只能開具證明證明為合法夫妻關係。3.需要提交婚後財產的證據,如果女方轉移財產,法院會考慮少分或者不分給女方。

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結婚證拿不到只有回當地開證明。起訴前最好自己先蒐集好相關財產的證據,例如銀行存摺、卡、貴重物品、房產證、購物發票等。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調查取證。

關於離婚財產分割問題

7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婚後還貸部分有你妻子的一部分。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8樓:戚廣利

這個是你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用分割。不過對方認可是你父母還貸的,否則就必須有你父母還貸的證據。

9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財產,沒有她的份。

關於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問題..

10樓:北京劉輝律師

每個人在離婚時都想自己多分財產,對方少分財產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財產時注意區分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父母出資部分。父母出資往往是爭議最大的一部分。

11樓:婚姻家庭

雙方協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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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樓:網友

是你母親的財產,你們無權處分。

13樓:上海領秀律所

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屬的證明,房產證上是你媽媽的名字,說明你媽媽是房子的所有權人,你們是無權處分的。

14樓:問法網姜律師

如果是在你母親的名下,屬於你母親的個人財產,其不同意,你們是無法處置的。

15樓:中華青年律師網

房子的所有人是你媽媽,你們處分不了。

16樓:蘇州名律師

是你媽媽的名字那你沒有權利處理。

關於離婚財產分割問題.

17樓:網友

你父親去世後,你哥享有繼承權,可分的部分房產,但需要有確切證據證明,此房的部分產權是你哥婚前所得,即婚前個人財產,你嫂子在離婚時是不能請求分割的。

18樓:匯佳律師事務所

一、按你所說,此房是你父親所有,你父親去逝時,你和你哥、你媽媽、你爺爺奶奶就有對你父親的房子享有繼承權。而那時你們沒有進行分割財產,也就是說沒有實現繼承權。

二、現在你哥嫂離婚,對於財產分割的問題。必須使你們行使自己的繼承權。

1、如果你哥結婚之前,有把房子佔為已有、不承認此房的一半屬於你的意思!並且你知道、了解你哥的這種意思。則你們現在行使自己的繼承權時得考慮到乙個時效的問題。

像這種情況,繼承法規定的是二年。從繼承人知道或應該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算起。如果距你父親去逝沒有到二年,你們是可以行使繼承權的。

那麼你哥繼承你父親的財產追溯到你父親去逝時,按繼承法的規定,你哥對房子一半的所有權是你哥的婚前個人財產。則,你嫂對此房不分進行分割。

2、如果你哥在結婚之前與你和平共處,沒有說把此房佔為已有、不承認你的權利等意思的。則繼承時效是20年,從你父親去逝時開始起算。如果沒過20年,就可以開始行使繼承權,同樣你哥享有一半房子,也是婚前個人財產。

人嫂沒有權利進行分割。

如果均過繼承時效。那麼你和你哥就不能再行使繼承權,那麼房子你家的共有財產。你嫂是享有乙份權利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能分到你爸爸的房子有一半是自己的一半是你媽媽的第一繼承人是你和你哥。

你嫂子分的只有你哥的一部分。

不是你爸爸的全部財產都是他們的。

20樓:網友

如果你爸爸沒立遺囑,你哥哥沒有婚前財產公正的話,你嫂子能獲得部分房子。。

21樓:化綠戎

分不到的,她想想可以,這些都是她那些親戚在那些不良訟棍欺騙下幼稚的幸福想法。寫乙份放棄繼承書,全部給老太,時間你自己看著辦。嘿嘿。

22樓:網友

可以分得一部分如果證明是婚前財產的話那結果就不一樣了,有什麼需要幫助的可以找我。

23樓:介夢爾青易

婚後還貸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婚後借貸如屬於生活需要和還貸,也可以作為共同債務;

婚外情可以主張賠償;

其他共有財產原則上均分。

關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問題

24樓:匿名使用者

顯然你姐夫家說的沒一句合法的!簡直就是一法盲!甚至基本的倫理道德都不懂!

「如果我同意家出一萬去做試管嬰兒,成功的話就皆大歡喜,如果不同意出錢去嘗試的話」,這句話只能是一種請求。你家不同意,他們也沒轍。

「如果不同意出錢去嘗試的話,他家付兩萬塊錢,就當是離婚的財產分割。」這句話也只能算是一種進行協議離婚的請求,而協議離婚的財產分割,要在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進行,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雙方都要同意才發生法律效力。你姐不同意照樣沒用。

「如果同意出錢而失敗的話,那婚姻就自動解除了,什麼財產都沒得分,一分錢都得不到。」這句話更是胡說八道,婚姻自動解除只有在對方當事人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才會發生,哪能他說了算呀!他算老幾呀?!

什麼財產都沒得分,更是胡說八道了!他沒這個權力。

我國婚姻法,財產的分割的主要精神就是,對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分割,一般來說是各有一半,有平等處理權。當然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就不分了,該是誰的就是誰的,這種財產有一方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其他財產的基本上都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以平分為基礎進行分割。

像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智財權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等等。

直接讓法院判決離婚吧!法院會公平審理的!

25樓:新咖看娛

離婚財產主要是分割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對於十分明確的婚前財產是不用分的,該誰的還是誰的。

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我國《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只有收益,舉個例子,拿婚前財產做生意,然後結婚,做生意掙的錢就是共同財產,但本錢還是屬於個人);(三)智財權的收益(專利、出書的稿費之類);(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18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繼承時有遺囑明確由夫妻一方繼承的,屬於個人財產);(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1條規定: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第十二條規定:

「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智財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我國《婚姻法》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3條規定:「軍人的**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

對共同財產的分配,夫妻雙方協商一致並籤了協議的,按照約定辦,如果達不成一致起訴至法院,法院會合理分配,一般會按照對家庭貢獻,有利於女方等原則,其中家庭貢獻不光是增加家庭收入才叫貢獻,在家主持家務並因此沒有就業的也算是對家庭的貢獻。

所以如果真的打算要離婚,可能採用訴訟離婚的辦法對你們一方會有利一些。如果真的要想起訴離婚,就要注意對方惡意轉移財產,如果察覺到對方有轉移財產的行為(有證據),可以要求法院財產保全。

關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問題,關於離婚財產分割問題

每個人在離婚時都想自己多分財產,對方少分財產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財產時注意區分個人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父母出資部分。父母出資往往是爭議最大的一部分。房屋如果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我國 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釋義,房改後,如何分割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根據房改政策購買...

關於離婚財產分割,關於離婚財產分割

按照你說的情況,作如下回答 1 房產證上夫妻各50 產權,離婚房產分割各50 房貸9萬各4.5萬。2 孩子扶養權,2周歲以內一般會判給女方,2周歲以上會根據對孩子健康成長有利作出判決。3 不管是誰扶養孩子,另一方都應支付扶養費,在本人收入的20 30 1 如果你起訴離婚的話,估計法院也只會調解。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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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協議是要給生活費的,不給就是不履行協議了,不過可以跟前妻協商一下。要麼你們自己協商。要麼去法院。關於離婚財產的分割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 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 民法典 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