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妻子因為非法同居而離婚的財產分割問題

2022-10-30 07:15:07 字數 5707 閱讀 3122

1樓:這裡有狼

非法同居期間財產分割問題 新的《婚姻法》第12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非法同居財產分割 隨著改革開放,社會的發展,經濟的變遷,道德意識的變化,非法同居現象比較普遍。非法同居往往會引發財產爭議,因為在同居期間,男女雙方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單方出資,或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車等。 一旦雙方的感情發生了變化,這些財產如何分配便成為十分刺手的問題。

而處理同居期間的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並非完全相同。非法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雖然按共同共有財產處理,但並非適用婚姻法的規定來處理,而是原則上按照等分原則,並應結合各方對財產的貢獻大小來分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22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的規定,雙方在同居期購置的房屋及裝修、家具等財產應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因同居雙方未辦理婚姻登記,雙方沒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關係,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就不能適用婚姻法的規定處理,而是應適用《民法通則》等法律有關共有財產處理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0條「在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的規定,對沒有協議約定的,應當等分原則處理,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 綜上,關於非法同居法律關係處理應有別於婚姻法,但又不能脫離婚姻法的基本原則,財產處理上筆者傾向於屬於共同財產,依法均分為宜。

現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1:雙方可以在同居期間做個人財產約定。

2:對自己購買的物品留好相關的證據。

3:對於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物品,最好雙方有個相互的紀錄。

4:在同居期間各自的父母朋友饋贈的物品最好讓饋贈者寫上「此物品專門贈給某某」的字樣,並儲存好。 當然在同居期間最好讓財產最大程度的獨立,不要讓感情沖昏了頭腦!

不要自己欺騙自己!記住:非法同居終究還是非法同居,永遠不能跟合法的婚姻關係相比!

2樓:律師

1、財產分割一般情況都是夫妻一人一半(當然是共同財產部分)。但是,如果a抓著b與人同居的事情,並向法庭提交充分的證據的話,b分得的財產比例會縮小,具體縮到多少,各地判例不同。

2、那位已經26的孩子是沒有權利分得房產的。當然,如果a和b自願將房產贈與他的話也可以。

妻子患有重病,丈夫與人非法同居,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婚前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下列財產:

(一)夫妻雙方或一方工資、獎金、津貼及其他工資性收入;

(二)夫妻雙方或一方生產、經營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雙方或一方通過其智財權獲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夫妻雙方或一方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主要是指: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夫妻對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和支配權,這裡的有平等的處理權和支配權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是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第二層含義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無過錯方提起賠償請求,法院才可能會支援。

4樓:上海楊律師

只要法院查明夫妻感情破裂,就會判決離婚;

我國法律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方法,僅有一條原則性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至於司法實踐中,基層法院如何適用上述原則,可以說操作手段很靈活。

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慣例,這些問題可以當面諮詢本地婚姻法律師。

離婚損害賠償的要求必須符合婚姻法46條規定的四種情形,否則法律不予支援。

5樓:

勸你朋友不要離婚,可以去找男方父母,叫他們管管那男的

6樓:

不會,原告不一定是過錯方,收集你丈夫非法同居的證據,夫妻之間有扶養的衣服,你丈夫沒有副到責任,法院會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把夫妻共同財產多給你或者全給你

7樓:

患有嚴重的腎病,一般第一次不會判決離婚的。一方有過錯的,不管誰提出離婚,法官判決離婚時,共同財產在平分的基礎上過錯方肯定要少分的,包括朋友後期治病的藥療費用。財產評估不會影響其丈夫的合夥公司的經營。

過錯方的賠償金與誰起訴關係不大。

8樓:大連徐紅梅律師

1、患病不是不判離婚的法定條件,如果感情破裂了,也會判決離婚的。如果你的朋友堅持說感情沒有破裂,第一次法官會判決不離婚。

2、財產原則上照顧女方,帶小孩一方,如果女方能夠舉證男方與他人同居,可以得到物質和精神賠償,具體體現財產可以多分一些。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法官判案時會適當考慮後期的醫療費的。

3、不會影響,都不會有影響。

9樓:

廣東胡律師:

1、你朋友有嚴重的病話,法院可能在同情女方的情況下不會判離;

2、你朋友同意的話,財產上面可能很大程度上會判多分一些給女方,你的朋友可以以男方有不正當婚外情要求其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

3、對於後期**的費用,你朋友可以在法庭上提出;

4、不會影響公司的經營,不過這個公司屬於男方的財產有一半女方可以獲得;

5、不會因為你朋友的先起訴而受影響,離婚財產分割不是誰先起訴就吃虧的。

10樓:李永輝律師

離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為標準的,如果對方堅持離婚的,最終可以可得到法律的支援。

按照法律規定,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支付損害賠償,財產分割時一般遵循的是均等分割、過錯方少分、照顧女方的原則進行。

對於您朋友合夥企業的財產,也屬於夫妻財產應當區分。

另外,一方在離婚時生活庫困難的,另一方應當在財產、住房等方面予以照顧。

關於離婚後同居之後又分開的財產分割問題

11樓:匿名使用者

辦理離婚以後,婚姻關係終止,不會因後來的同居而自動恢復。他們實際上是屬於非法同居。

關於財產問題,在離婚時是會進行財產分割的,雙方無協議的情況下,是平分。

現在他們屬於非法同居關係,不純在財產分割問題。女方權益受不到法律保障

12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財產按雙方誰收入的多誰就多分,少就少分,

13樓:令冷松

同居期間的財產按共同財產處理.

關於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判例有哪些

14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一、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方式有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分。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採用如下方法: (1)實物分割。

即財物可以分割的情況下,在不影響其財產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對財產進行分割,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的財產。 (2)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變賣或者拍賣,夫妻雙方就變賣、拍賣取得的價金進行分割。 (3)作價補償。

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財物,根據財物的價值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二、離婚財產分割注意哪些 離婚案件中,涉及財產分割的,應當注意以下因素: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有書面約定,或者有口頭約定,雙方沒有爭議的,離婚時應當按照相關約定處理,但是規避法律和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的約定無效。

(2)夫妻分居後,分別管理、使用和獲得的財產,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額懸殊的,分得財產多的一方應當補足。 (3)主張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負有舉證責任,不能證明的,只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4)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分,但可能因為一方有過錯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的協議,在離婚後正式生效,且只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不能以協議對抗第三人,如不能對抗第三人的債權。 (6)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誤將個人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隱藏、轉移的,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7)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產的,可以先就離婚案件和已經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難以查清的財產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不影響離婚案件的審理。

(8)屬於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適用正常離婚程式的處理方式;屬於非法同居的,其財產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青島律師

同居財產分割和離婚財產分割的區別?

15樓:華律網

同居產生的原因主要有:1、婚姻無效或被撤銷,自始無效,視為同居;2、婚外或未婚異性男女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產生的同居關係。由於同居雙方未辦理婚姻登記,雙方沒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關係,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就不能適用婚姻法的規定處理,而是應適用《民法通則》等法律有關共有財產處理的規定。

在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對於同居財產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1、雙方可以在同居期間做個人財產約定。2、對自己購買的物品留好相關的證據。3、對於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物品,最好雙方有個相互的紀錄。

4、在同居期間各自的父母朋友饋贈的物品最好讓饋贈者寫上「此物品專門贈給某某」的字樣,並儲存好。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10.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11.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妻子因為不贍養我的父母,我們要離婚

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打 到法律去質詢,這樣的老婆離婚可以了。撫養費法院會判決的,這樣的妻子你也只有離婚了!答 根據你的收入情況小孩撫養費應該在150 300元!妻子不贍養老人可以離婚有法律援助 這樣的說法也必須實事求是。畢竟贍養老人是屬於基本的義務。每個人都必須承擔的。配偶如不願贍養老人而堤出離婚怎...

原本因為性格不合而導致的離婚,因為雙方心裡彼此對對方都還有感情放不下而又重新在一起,容易長久嗎

婚姻本來就是磕磕碰碰相互包容才能長久。不過你說的他們價值觀不同,是什麼價值觀呢?是金錢還是對未來生活方式的想法?如果這個差異較大,確實很有可能還會出大問題。這個事情不好說。關鍵是要看雙方是否能克制住自己,不是意識到就能克制住的。關鍵是看雙方是不是都站在同乙個高度,為對方去考慮,為雙方的未來去考慮。我...

因為有你的排比句關於女朋友,關於因為有了而的排比句

因為有你,讓我感受到了被人關心的溫暖 因為有你,讓我知道了兩個人能相處的如此快樂 因為有你,讓我看清這個世界多麼美好 關於 因為有了 而 的排比句 大海因為有了波瀾而精彩,青春因為有了自信而絢麗,暴雨因為有了彩虹而完美.雨露因為有了陽光的眷顧而晶瑩 草原因為有了奔馬的恣肆而寬廣.排比句 因為有你 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