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惡意否定工資是否應賠償金

2022-08-31 12:40:07 字數 5629 閱讀 8963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和單位因為工資問題和單位出現糾紛,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如果單位拒不支付員工合法勞動所得,是屬於拖#欠工資的行為。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索取經濟補償。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佼琬凝

否存勞糾紛用約定否定例否真已經足額領取工資沒簽字條關於工資發放問題仲裁利

真勞糾紛要證據字條所寫並影響申請仲裁要證據證明用單位違反勞規定勝訴啦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確認下用人單位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及工資待遇的金額。

如果沒有的話,你可以通過你的上班記錄已經用人單位平均工資待遇進行對比。

對比出來的差距很大的,你可以通過勞動局起訴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理應賠償你的。

出於以上兩點條件下,你的起訴是起作用的。

用人單位欠工資不給 勞動仲裁判定 用人單位償還員工損失工資和補償,用人單位不履行怎麼辦?

4樓:紫夢離

用人單位拒不執行勞動仲裁判定是違法作為,勞動者可以持勞動仲裁裁決書起訴法院,要求單位強制執行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中的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規定:仲裁庭作出裁決後,應當製作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樓:冒舒

拿著仲裁書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這種情況,

你可以再次反饋給仲裁機構,

若機構也沒有辦法,

你可以上訴至法院,

由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惡意拖欠工資,要加付賠償金嗎

7樓:律兜諮詢1號

1、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後去你公司調查了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

單位拖欠工資是乙個常見的問題,你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具體法律根據見參考部分)。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拖欠工資的法律後果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第一款 風險影響:

1.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8樓:匿名使用者

要 。

9樓:法律快車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由於惡意欠薪而產生的企業需要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怎麼算?

10樓:法律進萬家

你有以下幾個要求:1、要求支付沒有足額支付的工資差額,每月1萬,少發多少要求對方補足;2、以對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為由提出被迫辭職,要求對方支付工齡補償金,可以按照每月1萬元的標準計算,因為你才做了4個月,不滿半年,只能要求支付半個月工資的工齡補償金,即5000元

11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惡意欠薪,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限期內不支付的,由勞動監察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惡意欠薪,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二)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標準,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為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乙個月本人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時間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最多支付12年。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本人工資為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應得工資,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高於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算。

惡意拖欠工資,如何賠償,按照勞動法的那條執行

12樓:匿名使用者

執行?您現在最應當做的就是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要回自己的工資。

如果對仲裁不服還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3樓:

法律規定,如實補發你的工資。另外如果沒有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的話,還可以要求雙倍的工資的賠償。

14樓:傳說的牆

在受工傷後的停職留薪期用人單位應當按原工資標準向勞動者發放工資,這是工傷保險條例裡規定的,若未按此辦理,可以要求公司補發所欠的工資,並加付25%的賠償金,也就是說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相當於所欠工資125%的錢。

還有,若已認定為工傷的話,還有工傷方面的補償費用也是可以主張的。

15樓:簡簡單單

惡意拖欠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的。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請問用人單位解雇員工,賠償金交稅嗎?

16樓:匯法網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57號)規定: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 (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 ,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公司惡意剋扣工資有補償嗎

17樓:廣州顏紫君律師

公司無故剋扣工資該怎麼處理?

18樓:書生之見是我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

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

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關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被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要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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