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辯論賽移民海外不是缺乏愛國主義的體現

2022-08-09 00:05:04 字數 1971 閱讀 1626

1樓:誰有餃子我有醋

在全球化時期,尤其地球村概念的提出,不要再狹隘的把愛國主義圈禁在乙個地域內,人才的流動是全球性的,不能因為移民海外了就說人家不愛國了,移民海外不愛國觀點是一種狹隘的民族主義觀點,即使我們移民海外,依然是直起脊梁是泰山,熱血沸騰是黃河的中國人,依然深深熱愛著中國。抗戰時期有許多華僑回國參戰,剛解放時有許多科學家從海外歸來,參加祖國建設,您能說移民海外就不愛國嗎。

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知道什麼是愛國主義,愛國主義是不是一定要在本國的國土上才有的一種行為?愛國主義應該是一種精神,而不是物質,所以只要心裡有祖國,不危害祖國就好了,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的權利,移居國外不過是種個人選擇,扯到愛國就太大了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好說,有些人移民到海外了,照樣心繫祖國,只要心裡還有祖國,在關鍵的時候能為祖國出力,我認為,他依然的愛國的!

4樓:我可愛的雨總

可以從科研條件,環境等方面入手。也可以從個人價值觀,人生觀,喜歡的生活習慣方面入手。怎麼算愛國?

去了美國愛美國算不算愛國?愛國是一種集體榮譽感,去追求一種新的生活,怎麼不愛國了?沒有損害國家利益,怎麼不算愛過了?

辯論賽主題愛國主義需要繼承與弘揚 我是四辯 該怎麼說呢?

5樓:沒夢想的檸檬

四辯主要是做總結發言的,要注意對方的漏洞,在最後指出,會有出其不意的效果。

6樓:匿名使用者

愛國主義當然需要繼承和弘揚,這是我們內心愛國主義情感的體現,有國才有家,有個堅強的祖國才能讓我們更自信。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順著一辯,二辯,三辯的思路來講,作為四辯也同樣重要,你要準備好足夠的材料

激情是愛國必要條件 辯論賽一辯手稿

8樓:匿名使用者

愛國主義作為乙個歷史範疇,在不同的歷史階段和不同的發展時期有不同的內涵和表現形式,戰爭年代愛國主義的內涵和表現形式比較直觀,在長期的革命戰爭中逐步形成了一種觀念,愛國主義就是同敵人英勇鬥爭,我以我血薦軒轅、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這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突出了愛國主義的核心。

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對愛國主義提出了更高要求,繼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同時把愛國主義與時代的發展緊密聯絡在一起,是乙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在今天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必須把愛國主義和祖國建設、祖國統

一、民族團結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在今天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對愛國主義精神和民族精神也要開拓創新,要把對祖國的樸素的愛國情感昇華到積極主動地投身到社會主義建設當中去,這種創新表現在對當代的愛國主義要有更深刻的認識。同時,愛國主義要促進世界的和平與發展。

愛國主義看起來是乙個國家的事情,實際上和當代世界和平與發展有著密切的關係。

當今的世界是乙個開放的世界,國家與國家之間的聯絡、民族與民族之間的聯絡比任何時候都顯得格外密切。從某種程度上看,愛國主義己經走出國界,愛國主義精神已經被世界公認為崇高的精神。任何乙個國家的愛國主義精神和行為都會受到世界上所有人民的稱頌。

乙個國家在建設本國的時候,要關注世界的和平與發展,要克服狹隘的民族主義,對損害其他國家利益和危及世界和平與發展的行為要旗幟鮮明地給予抨擊,對有利於世界和平與發展的行為要給予支援。

乙個國家要建設好自己,必須要有乙個和平穩定的國際環境,從這個意義上講,任何乙個國家的愛國主義都不僅僅是本國的事情,而和整個世界的和平與發展有著密切的關係。

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國的愛國主義在堅持自己光輝傳統的同時,要學習世界上其他國家和民族的愛國主義精神,取其精華,為我所用。

求:有關愛國主義的辯論題目。急!!!

9樓:匿名使用者

正方:建設祖國 熱情更重要

發方:建設祖國 能力更重要

10樓:瀚昂

對當代小學生來說:愛國主義教育與科學文化教育哪個更重要?

有關於辯論賽的問題,有關於辯論賽的問題?

關於辯論賽的問題,你可以事先根據你們所辯論的話題,找到一些你認為可以讓對方比較難回答的辯論點,然後作為參考。有關辯論賽的問題。班門弄斧 有乙個故事,其詞的大意是比喻在行家面前賣弄本領。這一成語雛形始於唐代,而脫俗於元代。唐代文學家柳宗元在 王氏伯仲唱和詩序 中說 操斧於班郢之門,斯強顏耳。班,指魯班...

關於安全辯論賽,安全生產中辯論賽的辯詞

給你指條明路。業務技能再熟練,也無法提高本質化安全程度 安全意識提高,可明顯降低 版安全風險權,如 不會擅自進入危險區域,不會隨意錯誤操作,總之意識高了,就會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業務能力再強也只是生產技能提高,既然是安全生產,反方已經輸了,對於這個問題,安全生產管理上已經討論...

關於一場辯論賽的問題,關於一場辯論賽求幫助!!!

囧 你的觀點是說不應賠償蛋糕還是不應賠償李臘英之死啊?而且主體上很模糊,公交司機在代表公交公司履行職責,他的行為不是個人行為,要賠償也是公交公司賠,司機個人似乎不該成為主體。而且一定要從法律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的話並不適合雙方辯論,因為法是死規定,他說不用賠那就不用賠,根本不再需要其他理由。這樣的辯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