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後老闆付了一段時間的醫藥費就不肯再付怎麼辦

2022-01-12 19:55:44 字數 5750 閱讀 3625

1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樓:戚廣利

1、首先找老闆協商,爭取讓老闆繼續付醫藥費。

2、如果協商不成,就向勞動局監察大隊舉報,通過監察大隊解決。

3、申請工傷鑑定。

4、如果都解決不了,到法院起訴老闆。

3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上法院告他,現在國家最樂意維護農民工啦,而且還要陪伙食費,和受傷期間的工資

4樓:無意偏逢連陰雨

當著老闆的面說要打**給勞動局投訴,法律會給你應得的東西。

確認工傷,老闆不肯付醫藥費,沒錢付醫藥費該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支付工傷醫療費,而且是一局終裁, 然後待裁決出來後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6樓:匿名使用者

去法院起訴對方,並且申請 先予執行——也就是對方先支付醫藥費用,這樣應該就可以了

7樓:晚茶呀呀

回答您好親親,首先已經確認了工傷,那麼醫藥費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追討醫療費用。[吃鯨][吃鯨]

注意盡量不要自己墊付醫療費,否則以後處理工傷,無論是協商解決還是打官司都非常的被動;

可以與用人單位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更多1條

8樓:匿名使用者

按工傷保險條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單位先行支付醫療費,裁決後單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9樓:匿名使用者

一、在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二、找**申請**解決。三、封老闆的門,不讓他開工。四、將人送勞動局去讓他們處理。五、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工傷老闆不願付醫藥費怎處理

10樓:匿名使用者

醫療費用屬於工傷賠償,除醫療費用外,工傷賠償還有其他專案,需根據具體情形確定。若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工傷賠償待遇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時需準備:

勞動仲裁申請書、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記錄、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鑑定結論(若構成傷殘等級)、身份證影印件等。

若用人單位有繳納工傷保險的,則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由工傷保險**支付,即可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保險。若未繳納的,則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樓:晚茶呀呀

回答您好親親,首先已經確認了工傷,那麼醫藥費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追討醫療費用。[吃鯨][吃鯨]

注意盡量不要自己墊付醫療費,否則以後處理工傷,無論是協商解決還是打官司都非常的被動;

可以與用人單位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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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後老闆只支付前期醫藥費,後期不負責。

12樓:財富保保

涉及到工傷,老闆不賠償的,後期也不承擔**費用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如果得不到處理的,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的。工傷賠償的相關專案如下: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13樓:周律師有話說

由於你事實說的不是太清,所以我也只能稍微做一下分析。你的妹夫可能跟所謂的老闆並非長期工作的關係,如果這樣的話,那可能涉及到的就是僱傭中的侵權之訴,如果你妹夫是為固定的公司、企業、個體戶等這類主體工作的話,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通過勞動仲裁解決。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工傷事故,首先你需要確定老闆是否有正規建築公司或其掛靠的單位,找2名工友為你作證,去勞動局申請工傷,才能保障你的權力。

15樓:李剛強元

協商不成,到勞動部門投訴,做工傷認定,老闆就害怕了。

工傷,老闆付了醫藥費,然後不肯付我那個誤工費說有意外險賠我能行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誤工費不是你耽誤了時間就一定要支付的,是只有因誤工產生了損失才需要賠償的。

如果你上班的地方並沒有因為你住院請假而扣你工資的話,基本上這個誤工費就不存在。除非你自己在業餘還有副業,影響了這個收入,那麼你有收入方面的證明,可以找老闆索賠。

以上是出院後,沒有留下殘疾或者其他後遺症的情況下的賠償。

如果有殘疾或者其他影響工作的後遺症,誤工費另算。這和意外險沒關係,工傷賠償和意外險是兩碼事,互相不影響。拒絕支付工傷賠償的,可以通過訴訟或者勞動仲裁的方式索賠。

17樓:甘貴賓律師

工傷可以去申請工傷認定

給私人老闆幹了一天活,出現事故,肋骨骨折,住院期間老闆偷偷把工傷改了,拒不付醫藥費,我該怎麼辦?

18樓:利劍為公

先看好自己的病,然後起訴他,要求其支付醫療費、住院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達到傷殘等級還要賠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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